【论文摘要】通过对教育文化遗产概念、内容划定和相应价值等进行分析,从保护价值、保护环境、保护主体和保护客体等方面对教育文化遗产的特殊性进行了论述,从而明确了它在历史文化遗产中的重要作用。并为扩大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丰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内容,加快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进程,提升相应城市的历史文化品位等添砖加瓦。
【论文关键词】教育文化遗产;特殊性;历史文化遗产;作用
教育文化的出现具有悠久的历史。我国教育理论家杨贤江曾指出:“自有人生,便有教育。”这说明教育对于人类活动来说非常早,几乎与人类出现同步。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历史长河中产生了许多与教育文化相关的物质遗产与非物质遗产。它们具有鲜明的特色和可识别性,但是在历史文化遗产中并没有独树一帜。
目前我国各地“大学城”的建设,往往采取粗放型的建设方式,忽略了我国几千年的文明发展史和各个地方的地域性,切断了与历史文脉的交流,导致千篇一律的建筑形态。因此教育文化遗产的提出及深入探研,不仅有利于完善历史文化遗产的内容,丰富世界文化多样性,而且也可以给当代教育模式形成借鉴,加强与古今教育文化的融会贯通。
1教育文化遗产划定及价值分析
1.1教育文化遗产的划定
1.1.1概念及分类
教育文化遗产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从广义来讲,只要对人有教育作用的教育遗存,包括一切有形的物质遗存和无形的非物质遗存都可以称为教育文化遗产;从狭义来讲,教育文化遗产是指在各时代的教育场所中,能造成一定社会影响并在一定社会范围内得到认可的,即从历史、艺术、科学或人类学角度看教育文化中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教育文化遗存。包括物质的和非物质的两大类。本文探讨的是狭义的教育文化遗产。
1.1.2内容划定
从概念来讲,教育文化遗产的主要内容包括古代与近现代教育建筑物、教育建筑群、历史环境等教育场所,以及与教育活动相关的社会活动场所,如:住宅、食堂、宗教、档案馆等不可移动文物;也包括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文献、书籍、手稿、图书资料,绘画、艺术品,宗教文化,学堂乐歌、对联与匾额、姓名印章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口头教学活动、传统考试、传统表演、礼仪与祭祀活动、传统手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文化遗产的基本构成见表1。
1.2教育文化遗产的价值分析0
教育文化遗产是教育活动的见证,这些活动一直影响着人类,并促进人类进步。保护教育文化遗产的意义在于这些教育历史证据的普遍价值反应了人类前进的足迹,而不仅仅是那些独特遗址的唯一性。
教育文化遗产的价值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的定位是一致的。笔者对此进行分析,如图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