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监督人员工作责任问题
随着工程建设投资规模的快速增长,工程质量监督的范围越来越大,监督的内容越来越多,监督的工程技术含量越来越高,监督人员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同时,各种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使我们的监管力量更显薄弱。目前,政府实行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又对质量监督工作提高了更高的要求,监督人员工作压力很大,质量监督工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
2 加快监督机构改革,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2.1尽快明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地位
监督机构承担着政府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的监督职能,执行的职责是行政执法的性质,监督机构应定位于准行政机构,应参照公务员管理或者说全额财政拨款。只有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改革为全额拨款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序列,才能真正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责,才能真正理顺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关系,才能真正做到影响到工程量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保证政府执法的威慑力,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在明确了监督机构的法律地位后,加紧对监督机构进行改革,使之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改革,必须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即:有利于加强政府工作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有利于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2.2明确质量监督的内容和程序
明确质量监督的内容和程序,是确保质量监督工作一致性,统一质量监督方法的有力保障。第一要确保工程质量全过程受控。质量监督是政府职能的体现,是一种强制行为,而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因素很多,比如勘察设计、招标、造价、队伍素质、材料、工期、监管等诸多因素。因此,政府应将监督前置,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着重把好设计文件审查关,真正做到从设计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质量监控。第二要抓好工程的源头。首先要抓好招投标阶段的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选择好施工队伍,就可以保证工程质量。其次要抓好各种保证制度的落实,通过建立和健全各种保证制度,减少工程建设的风险,提高企业的责任感和信誉感。第三要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质量监督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质量的水平,质量监督人员既要有过硬的技术业务水平,又要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3建立监督机构内部激励机制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核心是执法监督,工作质量好坏关键取决于一线监督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因此,应当加强对监督人员激励机制的研究,建立监督专业人员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和分级管理机制,根据监督员工作能力,通过考核合理划分监督人员级别和作权限,并辅之以相应的经济待遇,激励监督人员做好工作。
2.4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依法监督工程质量是建设工程法律化管理的重要保证。我们各级监督机构要想发展,就必须建立完善的用人、育人机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脱颖而出,担当监督重任。对不适应监督工作需要的在岗人员进行合理分流。通过严格培训和考核,切实提高监督队伍准入门槛;不断完善监督手段,调整监督重点、方法、程序,制定并严格执行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要转变工作作风,发扬在求真务实中抓落实,在落实中抓求真务实的精神,进一步扭转“讲得多、落实少”的不良工作作风,体现依法行政、寓服务于监督之中的精神,全面提高监管与服务水平。
2.5转变监督方式,改“监督管理”为“监督执法”
取消工程质量监督费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制国家的重要举措。法制国家的基础是社会有自我管理的能力,企业能管好自己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所以管理企业是企业自己的事情,不是政府的事情。从法制的意义来看,政府对企业的约束是以执法手段来实现的,所以监督机构应转向执法。一是建议从源头开始明确监督机构的执法性质,明确“抽查的工作方式”;二是建议重新修订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科学确定监督工作的深度、广度和频度,合理界定监督工作责任,促进质量监督工作健康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