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紫线规划对历史文化保护的影响(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3

  将历史建筑紫线保护范围分为绝对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绝对保护区指历史建筑本身,包括历史建筑本体及其围合的院落和必要的通道。划定的73处历史建筑的绝对保护区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围合院落式建筑,一类是相对独立的建筑。前者多为文物单位,以传统建筑为主,采取建筑围合庭院的布局,此类建筑的绝对保护区必然包括建筑本体和院落空间。后者多为近现代建筑,采取现代建筑的设计理论,以独立式建筑为主,其绝对保护区应包括建筑本体和相对围合的空间(如工人文化宫),以及必要的通道和外围空间(如原市政府办公楼)。在划定绝对保护区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许多历史建筑l临城市规划道路,有些城市道路红线与历史建筑本体有冲突,考虑到历史建筑的不可再生性,依据紫线优先的原则,建议局部调整红线或调整规划道路断面设计,缩窄人行道。2)个别历史建设与规划道路红线存在严重矛盾。如校场巷工程师楼、川至医院、博爱医院等。规划综合考虑规划道路的层次及调整的可能性,依据紫线优先的原则,采取了调整规划道路或历史建筑整体迁移保护的方式解决。3)对于其他矛盾,如历史建筑保护与危旧房改造等问题,依据紫线优先,抢救第一的原则,严格划定绝对保护区。风貌协调区是针对目前普遍存在的只重视历史建筑本体保护,而忽略周围环境,整体风貌协调的问题,主要考虑历史建筑的外部环境,控制一定范围内新建建筑与历史建筑的协调,保证历史建筑景观不受破坏而划定的区域。风貌协调区的划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索:
  1)原则上要考虑历史建筑的观赏视线要求,避免新建建筑对历史建筑的视觉干扰,尽量保护历史建筑的原有环境格局和风貌。具体划定时,要结合现状地形地物,提高可操作性,为严格规划管理创造条件。2)由于历史建筑尤其是文物建筑周边大多是危旧平房区,综合考虑历史建筑保护与改善居住环境的要求,在一些具体地段,将风貌协调区划分为A,B两区,并提出不同的保护要求。A类地带:是为保护历史建筑环境景观而设置的地带。地带内只准进行绿化、小品建设及修筑消防通道,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对现有违章建筑,应创造条件予以拆迁,一时难以拆迁的房屋,可以维修利用,但不得增加建筑面积,不得提高建筑层数。B类地带:地带内建筑物的形式、体量、色调都必须与历史建筑相协调,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得高于历史建筑高度。地带内邻近历史建筑一侧的建筑物和通向历史建筑的道路、视觉走廊两侧的建筑物,其形式、体量、色调应与历史建筑相协调。

  3太原市紫线控制规划对历史文化保护的影响
  1)太原市紫线控制规划的编制为太原市人民政府将来制定《太原市城市紫线管理办法》提供技术依据,加强了对太原市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在城市的历史与现实之间画条紫线,划定了保护范围、明确了保护要求、丰富了保护内容、完善了保护体系,为城市规划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传承城市传统文脉,构建太原城市特色提供了合理的思路。
  2)本着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态度,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根据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概念,对每个单位进行深入地现状调查和分析评价,综合考虑区域、街道、院落、建筑各个层次,综合考虑“实”的建筑形态与“虚”的空间肌理,保持风貌的整体性。
  3)通过贯彻“有效保护”的原则,对历史建筑本体(绝对保护区范围)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对风貌协调区则应结合具体情况,在城市核心区宜坚持“宜小不宜大”的原则,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放大保护范围,使紫线控制能够有效实施,使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成为城市发展更新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其带来不可替代的效益。
  4)通过具体实施措施的提出,转变了观念,进一步提高全民的认识,明确各方的职责、权限,义务,各司其责,积极保护、监督,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引导城市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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