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4
(2)消防设施的配备。高层建筑施工需要施工用水池、水泵及输水立管, 可以利用上述施工设施兼作消防设施。施工用水池可兼作消防水池;施工水泵可准备两台(一用一备)兼作消防水泵,应保证消防用水流量和一定的扬程;施工输水立管可兼作消防竖管,管径不应小于100mm;高层建筑周围应设一定数量的室外临时消火栓,每个楼层应设室内临时消火栓、水带和水枪。在高层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
(3)建立消防安全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制度。高层建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建立防火领导小组,成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和消防演习。施工现场应制定一些必要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以使各承包单位和各作业工种有章可循,从而落实防火工作。对于各种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加强督促和检查。
4.建筑现场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易发场所主要有木材加工场所、电气焊割场所、油漆作业场所、木料堆场、用电场所及民工临时宿舍等。
(1)木材堆场及木材加工场所。木材堆场应分组分垛堆放, 组与组之间应设有消防通道;木材加工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刨花、锯末等易燃物品应及时清扫, 并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2)电气焊割场所。操作工应该持证上岗,焊割前应该向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申请用火证方可作业; 焊割作业前应清除或隔离周围上下的可燃物并严格落实监护措施; 焊割作业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3)油漆作业场所。油漆作业场所严禁烟火; 油漆应设专门仓库存放, 尤其车间与油漆仓库应分开; 油漆仓库宜远离临时宿舍和明火的场所。
(4)用电场所。电器设备的使用不应该超过线路的安全负荷, 并应装有保险装置; 应对电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检查是否有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并及时处理; 当电线穿过墙壁、地板等物体时, 应加瓷套管予以隔离;电器设备在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
(5)民工临时宿舍。民工临时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不准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器和乱拉接电源; 夏天使用蚊香一定要放在金属盘内, 并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 不应使用可燃物体做灯罩。
(6)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一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
(7)加强对电焊、气焊操作管理。电、气焊作为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操作时应将工作点周围的可燃物清理干净,并配备灭火器材派专人看守,作业完后,应认真检查现场,防止阴燃着火。
总而言之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 它不仅需要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安全部门的督促检查, 还需要每一位参加施工人员防火意识的增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参考文献:
[1]张国春.关于建筑施工现场火灾隐患及防范对策 [J]. 施工管理,2003, (4):21222.
[2]潘风琴.建筑监理应如何确保施工安全[J].建筑科学,2006,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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