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等位置也应装设消防专用电话塞孔。
本建筑的设计仅考虑在架空层的门厅和顶楼的电梯机房设置消防电话。图5.1为标准层火灾报警系统的设置平面图,详细情况见图纸。
图5.1 标准层火灾报警系统平面图
5.3 火灾联动控制系统
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发生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标志灯,能控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消防控制设备对消防系统或设备应有以下控制显示功能[4]:
1. 消防控制设备对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控制、显示功能:
1) 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
2) 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
3) 显示启泵按钮的位置。
2. 消防控制设备对自动喷水和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控制、显示功能:
1) 控制喷淋泵的启、停;
2) 显示喷淋泵的工作、故障状态;
3) 显示水流指示器、报警阀、信号阀的工作状态。
3. 火灾报警后,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烟、排烟设施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
1) 停止有关部位的空调送风,关闭电动防火阀,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2) 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排烟风机、排烟阀等,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3) 控制挡烟垂壁等防烟设施;
4) 对水池、水箱的水位也应进行显示监测。
本次设计采用手动或自动方式控制所有的消防联动设备,其中消火栓泵电控箱和送风机用双输入输出模块8303和双动作切换模块8302A控制;消火栓按钮可以直接消火栓泵电控箱;放火阀用单输入输出模块8301控制。火灾确认时,切断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用电,向电梯控制柜发出联动信号,强迫电梯返回首层,并打开门。如图5.2为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部分系统图,详细情况见附录B所示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图纸。
图5.2 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部分系统图
5.4 线路的敷设
1. 布线的一般规定[8]: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其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250V;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的线芯截面选择,除应满足自动报警装置技术条件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绝缘导线、电缆线芯按机械强度要求的最小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表5.2所示的规定。
表5.2 铜芯绝缘导线和铜芯电缆的线芯最小截面面积
序号
类别
线芯的最小截面面积(mm2)
1
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
1.00
2
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
0.75
3
多芯电缆
0.50
2. 屋内布线要求[8]: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应采取穿金属管、硬质塑料管、半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
2) 消防控制、通讯和警报线路,通讯和警报线路,应采取穿金属管保护,并宜暗敷在非燃烧体结构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cm。当必须明敷时应在金属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采用绝缘和护套为非延燃性材料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井内。
3)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4) 横向敷设的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如采用穿管布线时,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宜穿入同一根管内。
5) 弱电线路的电缆竖井,宜与强电线路的电缆竖并分别设置。如受条件限制必须合用时,弱电与强电线路应分别布置在竖井两侧。
6) 火灾探测器的传输线路,宜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同一工程中相同线别的绝缘导线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
7) 穿管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 40%。
8) 敷设于封闭式线槽内的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线槽的净截面积的50%。
9) 布线使用的非金属管材、线槽及其附件,应采用不燃或非延燃性材料制成。
本次设计消防联动控制、自动灭火控制、通信、应急照明及紧急广播等线路,所有导线都应使用按厂家规定的导线,除注明外,均穿G15钢管沿楼板、墙、柱暗敷。当必须明敷时,应在金属管上采取防火措施。
详细设计情况见附录B所示消防平面图。
6 弱电系统设计
本章主要包括电话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宽带接入网系统等综合布线的设计。
6.1 电话系统
1. 住宅区的电信指标见表6.1所示。
表6.1 电信指标
类别
指标要求
居住区
1.每套住宅电话按1~2对设计,有特殊要求按实际情况确定
2.居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应预留办公外线电话
3.居住区的配套建筑(如商店等)均按建设单位设置电话
4.每250户平均预设公用电话一部
5.居住区的住宅群建筑面积每10万㎡应预留电话交接间,其适用面积不少于12㎡
幼儿园
每10000㎡按25对设计
医院
每10000㎡按143对设计
中小学
每10000㎡按25~33对设计
商业
每10000㎡按200对设计
2. 住宅小区内每户设两门电话,本建筑工程电话装机约为120门。
3. 电话电缆引入建筑时,应在室外进线处设置手孔或入孔,由手孔或人孔预埋钢管或硬质PVC管引入建筑内。电话用户线路的配置一般可按初装电话容量的130%~160%考虑。电话外线工程路由及管孔数量应由电信部门确认。
4. 多层及高层住宅楼的进线管道,管孔直径不应小于80㎜。90户及以下的住宅楼宜按一处进线设计,90户及以上的住宅楼,可按一处以上进线设计。
5. 最少在每户住宅的主卧室和客厅各设一部电话。
6. 室外直埋电话电缆在穿越车道时,应加钢管或铸铁管等保护。
标准层主卧室和客厅布置如图6.2所示。详细情况见附录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