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围合实体的作用以及和内部空间的关系(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4
是手段,目的是通过改变围护实体的形态得到的多种对应的空间形态。要实现围护实体形态由一个向另一个转化的过程,其代价是显而易见的。除了实体上的门与窗,真正意义上可以运动的围护并不是很常见。运动部分的面积和重量都是构造上的难题,运动的惯性和频率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当然也有观念的问题。比如在大部分建筑师的意识里,“墙”应该是静止不动的。这是从传统建筑形态中继承下来的。也不是说所有的围护的运动都会明显的改变空间形态。比如密斯设计的吐根哈特住宅曾经设置机关,使整片的透明玻璃沉入地下,达到室内外空间的完全开敞。透明平板玻璃对于密斯的意义是凝固的空气。玻璃的“消失”只是意味着空气由凝固状态变为流动状态而已。从建筑师的主观意识和实际效果上来讲,此举对空间形态没有产生任何影响。
结语
空间是建筑的主角,建筑是在时间与空间纵横交叉的历史坐标上存在的。每选择一种建筑空间形态都会长久的存在于我们赖以生存的大地上,并会对人们的行为、心理产生持续的影响,甚至可以影响到人类的文明。
建筑空间设计应该与建筑场所相融合。建筑应在与整体环境的协调中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的身心需求,使之成为一个充满生命力的有机体。用真诚的心灵去领悟空间,应是建筑师的责任;使人类得到诗意的栖居,更是人类社会文明和历史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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