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历史文化名城的改造与开发已成为必然趋势。在这个过程中,城市更新和历史文化保护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而冲突的结果往往是以牺牲历史文化为代价,实在令人痛心。如何处理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之间的关系,很多专家学者进行了分析探讨,可谓见4-见智。这里我们根据自己从事城市规划和商业地产策划的经验,从实际操作层面出发,站在经营城市的角度来分析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开发。
树立正确的保护和开发观念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开发问题上.一直存在两种极端观点一是认为对历史文化的保护会阻碍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把那些”老古董”视为城市的”肠梗阻“,必欲除之而后快:二是认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必须是全方位的保护,不能动其一草一木、一砖一瓦,否则就是破坏。这两种观点的一个共同错误,就是将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更新开发截然对立起来。如果用其中任何一种观点来指导实践,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城市的更新发展都将无从谈起。那么,如何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更新开发之间的关系呢7我们认为应该明确以下两点。
第一,历史文化街区及其历史遗存是城市的宝贵财富,必须加以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中的历史文化遗存及其历史文化环境不仅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彰显城市个性的载体。在人们对提高文化生活水平具有较高需求的今天,历史文化名城及其承载的历史文化已经成为十分宝贵的城市资源,对其进行有效的保护和充分的挖掘,有利于塑造城市的形象和品牌,提高城市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旅游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不仅会带来巨大的社会价值.还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最终有助于推进城市的现代化建设。巴黎、伦敦等世界历史名城以及国内的丽江等地的实践经验就是最好的证明。所以说,从短期看.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的更新、开发之间确实存在一些矛盾:但从长期发展看,二者完全是可以统一和谐调发展的。
第二,对历史文化名城及其与之相关的历史文化环境、历史文化遗存仅仅施以保护是不够的,还必须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开发。当然,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这里的开发不是简单的房地产开发,而是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遗存等文化资源进行深入的发掘和利用,根据时代需要对其功能进行适当的更新和改变,以充分发挥这些宝贵资源的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就北京而言,像前门大栅栏和东琉璃厂这样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其基础设施非常落后,建筑物的功能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生活的需要,加之住居的人口数量巨大,成为脏、乱差的典型,必须对其进行适当的整治和改造,使其能够符合现代生活的需要。此外,历史文化名城承载着深厚的历史文化,是悠久历史和灿烂文明的体现,作为一项文化资源,如果让它始终处于沉睡状态,不进行开发利用,它最终只能是在历史的长河中静静地消失。因此对历史文化名城的适度开发和利用也是历史文化进行保护、延续和发扬的必要手段之一,也就是说,对历史文化名城应该在利用中保护,在保护中利用。
历史文化名城(街区)的保护和开发应实行综合规划城市是由各个子系统构成的一个巨大的复合生态系统。判断一个城市是否良性运行,关键是要看这个城市的各个子系统之间是否持续协调发展。从这个角度看,历史文化名城的改造开发一定要综合考虑城市的历史、环境、资源、交通市政、产业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等各种因素,协调好长期与短期、整体与局部、社会与个体之间的关系。因此,历史文化名城的改造开发需要各方面专家的参与.需要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需要进行合规划和周密策划,需要将宏观发展战略和微观的经营策略结合起来。但是,目前国内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文化街区的改造开发一般是由政府或开发商主导.很少注重和遵守规划.或大多侧重市政规划和建筑规划.往往忽略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详细的商业规划。其结果往往导致城市发展与产业发展、城市空间体形态与商业经营内容、经济与文化之间不相协调,甚至是相互冲突:城市缺乏精神和个性。这显然不利于总体目标的实现。所以我们强调,在对历史文化名城进行保护和开发时,一定要站在城市经营的高度对历史文化名城进行战略定位和功能定位,然后以此为基础进行历史文化名城的综合规划。综合规划是一个大系统、母系统,单项规划是小系统、子系统。进行综合规划时,通过良好的协调机制,使各个相关部门联合参与规划工作,从城市战略定位和功能定位出发,制定各自的单项规划,最后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只有如此,才能使综合规划具有战略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从而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