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营城市的角度看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开发(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3

  成片的历史文化街区应该实行统一规期.统一开发,分步实囊在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文化街区的改造开发过程中,对于成片的、有内在联系的历史文化街区应当进行统一规划和开发,只有这样才能既保证该区域内历史文化风貌的完整性和统一性,又能发挥文化资源的规模效应,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局面。以前门大栅栏和琉璃厂地区为例。尽管《北京旧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控制范围规划》将该地区划分为两个历史文化保护区.但因为这两个地区在城市肌理和历史文化上密不可分.所以对该地区的规划和开发必需要将大栅栏和琉璃厂同一考虑。

  对成片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改造和开发最好交由一家投资开发公司承担.这样容易保证开发公司能够始终从该地区战略定位和功能定位的角度出发.对整个地区进行统筹安排.营造历史文化环境、提升区域文化形象、经营区域品牌.既有利于历史文化遗迹的保护.又有利于获得长远的经济利益。相反.如果将成片的历史文化保护区交由不同的公司开发.由于每个公司的实力、思路、水z,tz各不相同.在加上经济利益的竞争关系.很可能将一个历史文化街区搞得面目全非,支离破碎。当然.选择一家公司开发时.对于面积较大的历史文化街区.在开发中可以实行分批分片开发.循序渐进.稳步实施。

  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的角色关系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文化街区的改造和开发往往是一项综合工程。它既可能是历史风貌保护工程,又是危旧房改造工程、商业区改造工程或旅游资源开发工程:既要实现一定的经济目标.又要实现一定的政治目标、社会目标和文化目标;既要对历史文化进行有效保护,又要进行持续经营。如此高标准的要求,需要采用一种最有效的开发模式。J,A实践来看,在历史文化名城的开发和经营上.有政府主导和企业主导两种倾向。但是无论是采取完全政府主导的开发模式还是完全企业主导的开发模式,都不利于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利用。

  在政府主导的情况下,由于政府自身职能和自身资源所限,既无法在短期内组织足够财力、人力和物力,又不具备经营和管理能力:而如果由企业主导.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则容易偏离城市的战略定位和规划.偏离保护历史文化、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社会目标。所以说,只有将政府的行政力量和企业的市场力量有机的结合起来,才会最大限度的有利于预期目标的实现。

  在政府和企业的角色定位上.政府主要负责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负责制定城市及街区的战略定位和功能定位.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开发搭建发展平台.在城市及街区的改造开发过程中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企业则应在政府的监督指导之下.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整治和改造.对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深度开发.对历史文化名城进行品牌经营。只有政府和企业各尽所长,分工tJ,J,作.才会使历史文化名城得到最有效的保护和开发。

  慎重选择开发商(投资商)国内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文化街区开发失败的多,成功的少。究其原因.虽然因素较多.但开发商(投资商)综合素质不高是一个重要因素。有些开发商资金实力较弱,为尽快实现投资回报,往往急功近利:有些开发商由于某种机缘快速致富,但并未积累起相应的经营管理实力,更不具备国际化视野和国际化经营招商能力,有些开发商文化素质不高,缺乏对历史文化和艺术的深刻理解,更无JA,谈起文化资源的开发与经营。正是由于开发商的良莠不齐,所以造成了我们城市中大量的建筑垃圾。因此.历史文化名城或街区的开发,一定要慎重选择开发商,一定要建立科学的开发商选择机制.一定要把资金实力、国际化经营管理能力、文化素质和品味作为选择开发商的重要指标。

  总之.历史文化名城或街区改造开发的成败.既取决于对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之间关系的认识.更取决于具体开发经营模式的选择。只要运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待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只要搞好城市或街区的综合规划.只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只要严格科学选择开发商.历史文化名城或街区的改造开发就一定能够取得成功。田作者单位北京富达尔经济技术咨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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