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积极打造和谐建筑业,对于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非常重要。但由于建筑领域部分市场主体缺乏诚信,导致出现工程款拖欠、工程质量缺陷等问题,不仅破坏了行业秩序,也严重损害了行业从业者的利益和建筑居住、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休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
大战略决策。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十一五”规划纲要等均提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诚信友爱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
2、健全信用体系是完善防止拖欠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同志在2006年7月7日召开的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提出:要以完善体制机制、健全信用体系为核心,以深化投资和建设体制改革为动力,建立健全法律保障、经济制衡、信用约束、政府监管的综合防范机制,促进建筑市场规范有序运行,要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立统一的、涵盖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标准和信息发布平台,实行失信惩戒制度,实现动态监管,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办法》和《标准》的发布,就是贯彻落实这一指示的直接成果;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也认为,《办法》和《标准》的出台,是三年清欠的成果之一,也是建立治理拖欠工程款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办法》、《标准》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进入一个新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