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桩基础设计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4
(3)桩的长细比。控制桩的长细比是已作废的旧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灌注桩基础设计与施工规程》(JGJ4-80)的要求,新的《地基规范》及《桩基规范》均取消了长细比的限制。一些设计者在工程设计中仍以长细比来控制桩长或桩径,造成工程桩的不必要的浪费。长细比限值主要是为了保证桩身不产生压屈失稳,以及考虑施工条件的要求,对于端承桩因有一较坚硬的不变形的持力层,在桩顶竖向荷载的作用下,桩身若过于细长,可能会像压杆一样出现失稳破坏。而对于摩擦型桩,桩身应力向下衰减,且桩会随着荷载加大而产生沉降,不会产生压屈失稳,所以不需考虑长细比的限制。随着高层建筑的发展,超长桩及长桩应用广泛,而长细比限值制约了长桩的使用。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迄今为止尚未发现质量正常的低承台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压屈失稳的例子,所以两本规范不再提长细比的要求了。但具体应用中如遇到桩周土软弱或可液化,或8度以上地震区的情况,当桩身强度控制设计时,仍应慎重对待,可按相关规范验算桩身压屈。
(4)施工质量难以得到保证。质量保证措施有:①教育职工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严格按照各项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作业。②各施工操作人员进行上岗教育,技术交底,坚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③每天施工前对要施工的桩位进行仔细放样和复核,纠正因土体受挤和人为影响的桩位偏差,每三天对场区控制点进行一次复测、校正。④桩基施工时桩距偏差允许值在200以内,标高允许偏差范围在(+100,-50)以内。⑤及时办好各项手续,做到职责分明。⑥施工各类资料(如工程文件、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成果图等)的收集做到完整、准确、及时、整洁。⑦打桩结束后,及时整理好齐全,符合要求的打桩各种资料,提请总包审核。
(5)桩间距。为了避免挤土效应对成桩质量的影响,设计中应控制桩间距在允许范围之内。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如:某工程项目大部分预应力管桩桩距不满足DB32/112-95第9.6.8条,尤其02栋B-D/2-5轴间桩距过小,考虑到施工的实际情况,采用跳打方式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首先应考虑调整布桩。某工程有部分桩间距不能满足JGJ94-94第3.2.3.1条;某工程01栋与05栋间二排桩之间桩间距不足;某项目采用的“A”型压桩,根据97G3611图集说明,应用“B”型,相邻挖孔桩扩大头净距小于1m,违反GB50007-2002第8.5.2.1条等。
(6)关于桩基竖向偏差的控制和处理:桩基施工中对桩的偏差必须严格控制,特别是对于承台桩及条形桩,桩位的偏差都将产生很大的附加内力,而使基础设计处于不安全状态。根据JGJ94-94第7.4.12条我们控制桩顶标高的允许偏差为-50~+100mm,但实际施工中偏差这么大将引起繁重的施工任务及损失。当桩顶标高高于设计标高,则需要劈桩,特别对于预应力管桩等空心桩来说,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桩顶有桩帽劈桩既困难又不经济;而当桩顶标高低于设计标高时,又需要补桩头,这既影响工期又浪费金钱。这就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桩顶标高,尽可能地使工程桩标高同设计一致,特别是施工过程中必须考虑到桩在卸载后的回降量,否则不加考虑则每根桩都将高于设计标高。而我们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对施工误差亦应有所考虑,建议针对目前的施工质量,设计中可以考虑2mm左右的偏差容许,这样就可以免除大量小偏差桩的劈桩,这在实践工程中具有相当的可操作性,避免了大量不必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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