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与丑—兼谈当代建筑美学的发展趋势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5
 摘要: 分析了美的主观性、美与丑的相对性并试图对当代建筑美学的发展趋势及其内在根源做出分析。

    关键词: 主观性 美与丑 解构主义 非理性的美

    「文本1」: 寓言

    阳子之宋,宿于逆旅。逆旅人有妾二人,其一人美,其一人恶,恶者贵而美者贱。阳子问其故,逆旅小子对曰:“其美者自美,吾不知其美也;其恶者自恶,吾不知其恶也。”

    ——《庄子 . 外篇 . 山木第二十》

    「文本2」: 讲谈

    “我们在讲到关于正确的问题,一位好的裁缝常常用”太长“和”正好“(关于准确)这些话而不用其它的话,(但是)我们在谈到贝多芬的交响曲时,我们不能说关于它是否正确的话。(在这个场合)完全是别的东西登场。人对那么不得了的艺术,对他(关于正确)的评价是不能用语言来说的。在涉及到样式的建筑,我们可以说那个门正确(能说)。在这里的问题是你可以评价门。但是在谈到哥特式大教堂的时候,我们做的事情是,完全不是发现那个大教堂是否正确—而那个大教堂对于我们来说扮演着完全不同的角色。(关于这个问题,利斯有”不存在程度的问题“这样一句名言)(这种情况)全部的游戏都相异。那种相异的状况,根据个人来判断,有人会说”它真棒“,其他的人会说”他给我以巨大的印象“类似的评语”。

    ——维特根斯坦《文化与价值》

    「解读」:

    美究竟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从古至今都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而这个问题一直是人们争论的焦点,因为只有弄清楚这个问题,才有资格去谈论美的定义,否则,对美的任何论断都是枉然。

    我认为美是纯主观的,美根本就不具有客观性。我国儒家经典之一《礼记》里说:“美恶皆在心中。”柳宗元说:“夫美不美,因人而彰。”18世纪英国唯心主义经验美学的代表休谟说:“美并不是事物本身里的一种性质,它只存在观赏者的心里,每一个人心里见出一种不同的美。” 有人曾举了个例子来说明美的主观性:大自然给予蛤蟆的,比之给予黄莺和蝴蝶的,并不少什么,但是蛤蟆并没有黄莺和蝴蝶所具有的那种“美”,是人觉得它不美。在这个例子中,美的主观性充分显现出来了。

    通俗一点说,美是人们的一种感觉,那种认为“美是事物的本质属性”的观点是再荒谬不过了。不管是日夜星辰、山川河流、天鹅、蛤蟆,还是卢浮宫的立面,他们的存在只是一种状态,这种存在的状态可并不添加上天的主观色彩,只是感觉这种存在状态的人,才自作主张地认为是美是丑,对于这种美与丑,人类在某些方面取得一致,就毫不犹豫地认为这种一致是事物的固有特性。蝴蝶鲜艳,又能翩翩起舞,所以人类就认为它美;而蛤蟆皮肤色暗,粗糙,还有可怕的毒腺,所以就是丑。人类是自私的,竟忘了从蛤蟆的角度去审定它是否为美,如果是这样,蛤蟆的肤色及毒腺对它来说是再美不过了。

    也许人们会认为卢浮宫的修建有人为的主观色彩,是人类追求美的杰作。这话不错,对于人类,确实能把自己认为是美的形状、色彩、声响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来。人们把卢浮宫的立面按自己认为是美的形状修建,这种形状的存在只是一种状态,它不能说明卢浮宫立面的美就是它的自然属性。上天是公平的,在上天眼里,这种人类劳动创造与乌鸦搭巢可毫无二分(都是一种存在的状态),那种美是人类的自我陶醉。大自然所呈现的外貌与美没有必然的联系,河流、原野、旭日、牛羊成群相互融合在一起,这画面你见着了是那样,没见着也是那样,它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你可以说,这些画面我见着了我感到了美,没见着就没感到美。无可否认,美的载体是客观的,就是说这种人类的感觉是以卢浮宫的存在为物质基础,是它的存在刺激了人的大脑做出美与丑的判断。换句话说,卢浮宫的存在与卢浮宫是否为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卢浮宫立面的存在是客观实在,它的形状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然而它形状的美丑则是人类的主观感觉。由此可见,卢浮宫的存在与人感觉到的美没有必然的联系,因为“在有的人眼中,卢浮宫不美也不丑,或者是丑的”(狄得罗语)。存在是存在了,是美是丑则是另外一回事。

     「文本3」: 神话

    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对女人说: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吗。女人对蛇说,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神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蛇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美丑。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

    ——《圣经。旧约。创世纪》

    「文本4」: 语录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老子《道德经。第二章》

    「解读」:

    《圣经》中记载,伊甸园中的亚当、夏娃本来认为赤身露体是美的,吃了禁果之后便感觉自己裸体是丑陋的、是需要遮盖的。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当人的意念偏离上帝的意念后,丑随之产生。也就是说,当人有了独立于上帝之外的意念后,人的审美标准就不同于上帝的标准了。上帝以为美的,人可能以为丑;上帝以为丑的,人可能以为美。可知丑最初不是相对外观而言的,而是指一种与上帝的意念不同的意念,及其结果。当亚当、夏娃认为自己的赤身丑陋时,真正丑陋的不是他们的赤着的身子,而是他们自己的罪恶的意念,即不同于上帝的意念。他们的罪恶的意念导致了第一件丑的事物——他们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制的裙子(创世纪 3:7)。 上帝认为他们所编的裙子丑,因此自己为他们用皮子作衣服给他们穿(创世纪 3:21)。上帝之所以认为他们作的裙子丑是因为他们的裙子没有任何生命的气息。同样,挪亚的赤身和任何别人的赤身一样本不丑,因为是按上帝的形状造的,但他们以为是丑的、不能显露的。



    在这里丑是一切与上帝的旨意或标准不相一致的事物。丑的根源则是人的私欲邪念、是与上帝旨意的偏离、是罪恶。而人的私欲邪念的产生是由于人的思想受制于空间。上帝本希望人在超越空间的时间里得享安息,这样人就可以享有上帝赐给的生命,从而可以保持永新和完美,人的思想则可以是圣洁的、慈爱的、有盼望的。然而,人却要自作聪明,要与上帝争竞。人不听上帝的话,不以超越空间的安息为美,却要受制于空间。空间的有限决定了受制于空间的思想必是自私的、狭隘的、短见的。夏娃偷吃禁果是因为受到了蛇的引诱,又看见了悦人眼目的果子。她要吃果子的欲望就产生于该特定的暂时性的空间。若夏娃可以不受空间的限制,超越现定的空间,进入到比空间更大的时间里,她就不会违背上帝的旨意犯罪了,因为上帝很清楚地说了不可吃那果子,而且上帝的话安定在天,永不改变。

    然而中世纪人们从“上帝一切皆美”的神谕里洞察自身时,发现整个社会都是丑的,一切都是“上帝的儿子”;文艺复兴时期,人类在洞察到自身虚假时发觉“人是天神,人是自己的上帝”;当代人在洞察自身时却说:“人是自己的地狱”。老子也说,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美与善的成立是因为有丑恶的存在。由此可以说,现实的美丑间关系是相对的,而且美丑是可以转化的,所以,人们对丑的接纳是人类发展自我的必然。

    「接纳与消解」:

    回顾西方美学历程,我们可以看到丑在传统美学中被拒之门外。古希腊人曾自豪地宣称:“我们是爱美的人!”无疑他们排斥了丑。因此,他们不惜在法律上明文规定:“不准表现丑!”。而中国似乎一开始就重视丑:诗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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