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方地区建筑节能论文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9-03-19

  我国南北方气候差异大,对建筑技术的要求多有不同,建筑节能技术大多起源于天气寒冷的北方地区。因此,本文以我国北方地区为研究对象,在京津唐地区展开调查。京津唐是北方最大的、经济发达的城市经济圈,同时也是国内建筑节能技术开发的引领者和最先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标准的地区。

  1.1问卷设计

  调查研究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先用问卷获得基础的定量信息,再对受访者展开深入访谈。问卷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被调查者所在企业、部门、职位等基本信息。第二部分采用李克特五级量表的形式,共含16项可能推动建筑节能技术发展的因素。受调查者分别为这16种因素评分,1分代表认为该因素不产生促进作用,5分代表认为促进作用非常大。第三部分通过排序题调查受调查者对我国目前应用最广的和最应大力发展的建筑节能技术的看法。完成问卷后,笔者根据问卷的填写情况与受调查者展开访谈,进一步了解其选择各个选项的原因并探讨其他相关问题。通过咨询建筑部门资深工作人员和进行试调查,笔者对问卷和访谈中的问题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用于正式调查的问卷中所包含的16种建筑节能技术发展的推动因素。

  1.2问卷发放及结果

  笔者选择了设计师和承包商两类人员进行调查,采用电子邮件、信函和现场发放三种形式在38家建筑企业和26家设计院发放问卷。受调查者不仅包括普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设计人员等基层员工,还包括项目经理、部门主管、总工程师、总建筑师、企业负责人等中高层管理者,以实现从各个层面、各个角度收集信息的目的。为了提高问卷的回复率,笔者事先联系到了其中一些企业的主管部门,通过部门领导的引荐获得了在企业中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机会。最终,共发出问卷320份,收回有效问卷129份,问卷有效率40.31%。使用Stata11用公式(1)所示的Cronbach’sAlpha信度系数检验问卷信度,得到的Alpha值为0.841,说明量表内部一致性良好。问卷中各推动因素的设计在符合建筑部门具体情况的前提下充分参照了已有文献,保证了量表的内容效度。

  2推动因素的调查分析

  2.1基于全部样本的分析

  受调查者给出分数最高的推动因素是X1,平均分高达4.48,最低的是X15,平均分仅为2.64。受调查者中有超过60%认为各级政府出台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对建筑节能技术的发展有非常大的推动作用,说明尽管我国相关的法律建立尚落后于飞速发展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需求,但由于本次调查的调查地为在建筑节能技术开发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的京津唐地区,地方政府非常注重推动技术发展,相关地方法规比较完善,有效弥补了国家性法律法规缺位的不足。在相关培训方面,认为其对节能技术发展的推动作用非常大的受调查者不足2%,而认为其没有作用或作用较小的受调查者则占40%以上。在访谈中,受调查者普遍表示接受的培训以各类新规范、新标准的宣贯为主。可见,目前我国相关的行业协会和公益团体在推动建筑节能技术发展上的潜力还有待发掘,而宣贯类的培训虽然经常举办,却只是灌输知识,没能在改变从业者对节能技术的态度上发挥作用。因此,适当增加一些培养从业者节能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的公益性培训,使其真正重视起使用建筑节能技术的重要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该类技术的发展。得分排名第二和第三的因素为X2和X3,平均分分别为4.07和3.98。结合X1得分最高的结果可以发现,现阶段各类政府行为中强制措施对我国北方地区建筑节能技术发展的推动作用要大于政策导向鼓励,而政策导向鼓励的作用又大于对技术给予的财政补贴,再一次体现了相关地方法规的重要作用。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受调查者选出的作用最大的三种推动因素都属于政策法规因素,充分证明了政府行为的巨大作用,这与YurongZhang的研究结果是一致的。另一方面,当某一市场中的政府的影响占据主导地位时,市场调节作用的重要性就相应较低。调查中X6、X7、X8、X10、X11等市场因素平均分较低的结果也证明了该点。

  2.2不同职业受调查者评分差异比较

  在上文中,所有样本被视为一个整体进行分析。接下来,笔者将按照职业将受调查者分为设计师和承包商两组,并进行对比分析。为了检验组间差异是否在统计上显著,笔者参考了Trianni的研究所采用的标准,分别用5%和10%的显著性水平进行统计检验,图2和表3为Eviews6得到的相关结果。就相同点而言,X1、X2和X3在两组中都分别是得分最高的三个因素,说明设计师和承包商对于政策法规类因素对建筑节能技术发展的推动作用最大这一观点已经达成共识。就不同点而言,设计师和承包商的评分差异在三项推动因素上达到统计显著或基本达到统计显著,分别是X1、X3和X10。首先看推动因素X1,设计师组的平均分为4.61,承包商组的平均分为4.37,二者差异基本达到统计显著,也就是说设计师感受到的来自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推动作用比承包商所感受到的更大。一个合理的解释是,建筑物设计图纸必须符合各级政府对使用节能技术提出的各种强制性要求,设计师出于工作需要需不断了解相关知识,而承包商在多数情况下则是按照图纸根据经验施工即可。因此,设计师对各项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颁布和变化更敏感,自然也就认为其作用更大。再来看推动因素X3,承包商组的平均分为4.09,设计师组的平均分为3.83,即补贴和税费优惠对于承包商使用节能技术的推动作用大于对设计师。鉴于设计师在设计环节对建造成本的考虑要远少于承包商在竞标和施工环节所做的考虑,上述差异也就不难理解了。最后再来看推动因素X10。X10是唯一一个组间差异完全达到统计显著的推动因素,且其假设检验的P值远小于显著性水平,说明设计师和承包商对于购买者需求对节能技术发展的影响大小的观点存在非常大的差异,不过二者都未将其评为较重要的推动因素。

  3对重点发展技术的调查分析

  在问卷和访谈中,我们还针对我国北方地区最应重点发展的建筑节能技术是哪些与受调查者展开讨论。尽管有超过一半的受调查者认为围护结构节能技术是目前我国应用最广的建筑节能技术,但如图3所示,仍有25.00%的受调查者认为该种技术是我国最应发展的节能技术。原因之一是,我国北方地区冬季天气寒冷,先进的围护结构技术可大量减少热损失,与空调、供热节能技术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大幅度减少建筑能耗。另外,近几年我国虽已研制出一些保温隔热效果好、防火性能高的围护结构技术,但造价高、供应商少的现状使其市场普及难度很大。可见,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技术的发展尚有很大空间。支持率排名第三的节能技术是空调系统节能技术。举例来说,我国不能根据实时工况进行变流量调节中央空调系统仍普遍存在,若能进行变频改造,将取得良好的节能效果。

  4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京津唐地区的129位施工企业和设计院工作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笔者研究了16种建筑节能技术发展的推动因素,并提出了两种未来我国北方地区最应重点发展的建筑节能技术。根据上文分析结果,笔者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继续完善相关地方法规。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目前政策法规类因素,尤其是地方政府的强制性法规,在推动建筑节能技术发展中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因此,地方政府应进一步将相关地方法规具体化,尽量全面地覆盖各类节能技术,覆盖从设计到验收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其指导作用,使相关从业者能够凡事有据可依。同时,还要考虑到建筑物从开发到竣工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涉及多方利益相关者,应尽可能完善建筑施工的全过程监督机制,防止监管漏洞多、法规形同虚设的情况发生。

  (2)充分发挥施工企业技术中心的作用,促进新型节能技术研发。尽管现有建筑节能技术已经非常丰富,覆盖了空调、供暖、围护结构等各个方面,但依然存在某些技术成本过高、使用效果不好等问题。目前,我国大多数大型施工企业都设有技术中心,拥有比设计单位更好的研发资源,但节能技术并未在其内形成一个固定的研究分类,大多数工作人员表示没有该方面的研发动力。相反,设计师们由于工作需要反而更关注节能技术。因此,相关部门若能在建立施工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体系时加入与节能技术有关的指标,将在很大程度上推动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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