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状及对策(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22

  2.4 政策配套有待完善

  农作物秸秆资源的开发利用需要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但目前各级政府对其重视程度不够,相应的政策激励机制和资金扶持等有待完善;有的地区补贴资金落实不到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个人及秸秆利用单位的积极性,从而阻碍了秸秆产业的发展。
  3 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的思路及政策建议
  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应结合该省实际,以政策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完善为保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商品化收集、产业化增值,力争2015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在工作思路上应坚持疏堵并举、治本为主,政策引领、综合施用,突出重点、示范推进,强化机制、责任包保;在工作方法上要以农民得实惠为根本,着力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作为惠民、利民、富民工程,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
  3.1 加强宣传,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
  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利用其舆论导向作用,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效益进行广泛宣传,让农民认识到农作物秸秆是重要资源,抓好秸秆综合利用也能增收。开展秸秆还田、免耕还田、快速腐熟还田等示范创建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发展秸秆经济。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款,提高人们的环保和法律意识,让农民能够自觉参与到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中来,以减少秸秆造成的污染。
  3.2 健全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各级政府都应该积极推行秸秆补贴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鼓励措施。首先是整合现有的资金。允许各地从国家发展现代农业专项资金、国家粮食大县补助资金、省财政安排的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农业项目建设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用于支持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片建设。争取将秸秆粉碎灭茬、秸秆加工、牧草收割、饲喂等机械列入购机补贴目录,享受农机补贴的政策。其次是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秸秆利用综合、秸秆利用机械购置,秸秆气化炉等小型的能源化利用设备购置和工业化收集和贮运等的补贴,并利用世行贷款发展秸秆制沼气。
  3.3 建立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法规和激励机制
  通过协调有关部门减免税费,协调银行提供无息或低息贷款,用地优惠或无偿用地、秸秆运输绿色通道、秸秆加工及储运企业用电按农业电价收取等措施来调动企业和农民的积极性。要完善目标考核,明确市、县政府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建立奖惩机制。
  3.4 大力推广秸秆多层次、多渠道综合利用途径
  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对农作物秸秆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一是加强农业利用。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到2015年全省年消化秸秆量可达1 599万t,占秸秆总量的36%;发展养殖业,到2015年秸秆饲料化利用量提高到489万t,利用比例提高到11%;发展食用菌栽培,到2015年秸秆的基料化利用比例提高到4%。二是发展工业利用。在着重解决打包离田和收集储运环节的基础上,重点推广生物质发电技术,到2015年全省秸秆发电厂发展到30个,年消化秸秆444万t。三是加快燃料利用。发展秸秆压块固化,广泛用于各种小型锅炉和民用燃料,并大力推广民用秸秆气化炉具。
  3.5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创新
  根据国家秸秆农业利用的总体规划和方向,结合安徽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中长期的规划,特别是秸秆青贮、生物制肥、生产沼气等,以确保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和培肥地力,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减少污染。同时,增加科研投入,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秸秆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创新,大力支持秸秆生物制肥、生产沼气、乙醇、直接还田、压缩成型燃烧等项目的研发,开发出使用简单、便于推广普及、能够大幅度降低使用成本、提高利用效率的新技术以及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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