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探索农业产业化实现模式几种设想的分析和探讨
农业要产业化,大家已达成共识。但对于如何实现农业的产业化这个问题,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社会上已经出现许多种模式,主要有:使农业土地私有化,发展“公司加农户订单农业”等模式。应当说这些模式都有其合理的一面,但笔者认为它们也都有一些不妥之处。
其一,使农业土地私有化的模式。这种模式要求实现农村土地私有,土地所有者与投资者通过土地的买卖关系,实现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毫无疑问,投资者在获得土地所有权之后,将加大科技和资金的投入,根据市场的变化,迅速地调节生产。这样有利于农村经济的繁荣,农业的发展,有利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但我们应当看到这种设想并不符合我国的国情,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把农业土地私有,就动摇了我国的经济基础,这将改变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方向。人民是绝不会允许的。
其二,发展“公司加农户~订单农业”的产业化经营的模式。即公司与农户按照他们签定的合同,相互合作,联合生产。企业以一定的价格向农户购买农产品,企业就有了源源不断的原料,农户也没有了产销不对路的后顾之忧。从表面看,这既方便了企业,也富了农民,好像是一个双赢的方式。但笔者认为这种设想只能在短期内呈现其优势,却不符合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1.在这种产业化模式当中,公司确实是进行了规模生产,但对农户、农业来说仍然是分割经营,农民只能对自己的土地精耕细作,继续进行他的小农生产,这不符合时代潮流。2.与强大的企业相比,农民显然处于弱势群体,有可能引起“坑农”事件,伤害农民利益情况的发生。因为企业经营决策的目标是获得利润的最大化,其决策绝不会把农户的利益放在重要的地位。3.由于农业有了赚头,会造成“民工返乡”潮,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将被束缚在土地上,这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不利于我国工业化现代化的实现。
其三,农业股份经营模式。即农户以土地一定年限的经营权当作股份,入股于某企业。作为股东,农民靠股份的分红、股息获得生活来源;而企业有了土地,便可以利用其自身的优势进行独立的生产和经营。这看似一条成功之道,但我们应当清楚,农民一旦入股于某企业,他就必须与企业共同承担风险,如果企业出现亏损,甚至破产,农民将血本无归。这对农民来说是致命的,可以说农民根本没有条件去承担这种风险。
三、农业土地集体租赁是解决当前农村面临的主要问题的有效途径
基于上述三种模式的不足之处和当前农村面临的主要问题,我们看到比较能够适合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经营模式必须是:1.改变农业土地被零星分割的局面,以利于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科技化、产业化,增加农业发展的后劲,又不致于改变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方向。2.充分保证农民的利益,保障农民特别是农村老年人口的生活。3.解放束缚在农村土地上面的农村劳动力。笔者觉得农村农业土地集体租赁模式能够弃上述几个模式的弊端、扬它们的长处。这里所谓农业土地集体租赁模式,就是要求农民放弃一定年限的土地经营权,交由集体统一管理,在确保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前提下,集体作为出租人,以收取定额租金为条件,通过一定期限的契约合同,将土地出租给投资人独立经营方式。当然这里的租金应当大部分作为养老保障的专项资金,这是由农村老龄化严重和养老保障体系的现实状况决定的。
农村农业土地集体租赁模式是解决当前农村面临的三大问题的有效途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农民的地位没有受到动摇。在农业土地集体租赁模式当中,农民只是把土地的经营权出让,从而去获得租金的报酬。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农民仍是土地的主人。即使投资者出现亏损或者破产,农民仍可不要承担任何风险,这对于农民来讲相对容易接受。
2、农业土地集体租赁模式将大大地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由于我国的国情,农村养老保障的资金无法过于依赖于国家和社会,只能靠农村自身的改革和农业经营方式的改变来筹措资金。在农业土地集体租赁模式的设想当中企业必须按照合同向集体缴纳一定数量的租金,而集体获得的大量资金,将有助于构建起农村集体养老为主,以社会养老保险、国家福利、慈善基金等为辅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这样,养老保障资金来源的多层次、多渠道,既有力地保证农村老人安享晚年,也减轻国家和社会的负担。
3、农业土地集体租赁模式的实施会给暂处于开发初期的庞大的中国农业产业市场带来源源不断的投资,给已经萧条的农村经济注入新的动力和生机。农业也将在巨额资金的支持下朝着健康的规模化、科技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农业发展的后劲就十足了。同时农村经济的发展会带动农村的消费的增加,农村将呈现向小城镇转化的趋势,这极大地推动我国的城市化的过程。同时,投资者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必然会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这样工业化实现的日子也就不会太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