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
招标代理机构是招投标工作的中介机构,招投标工作是否规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招标代理机构的职责、职能是否真正到位。然而,目前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权往往取决于业主,它必须按照业主的意愿去操作。建议有关部门应对此进行专题调研,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以规范业主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
6.6进一步加强专家库的建设
专家库的建设应认真履行每组抽取的专家包含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行业的人员,抽取时专家库的主管部门应严格把关,只能让业主抽取一次,不再重抽。因为重抽就给业主选择熟悉专家、听话专家创造了条件。这样就解决了我们行政主管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又使行政部门的领导解脱出来。从根本上促进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
6.7克服地方保护主义
市场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不仅直接影响着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而且也影响到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也是保护落后。一些违法违规问题和腐败现象,往往是在“保护本地企业,维护本地利益”的“红帽子”下滋生出来的。因此,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应站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高度,充分认识市场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危害,积极主动地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
6.8纪检、监察齐动员,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的力度
招标的结果如何,直接关系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况且又是资金投放密集区。因此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的运作机制,尽可能地减少招投标工作中的漏洞,不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犯罪分子真正起到“震慑”作用,让“禁令”这条高压线,时时有电,常常有电。
市场呼唤“阳光工程”,人们呼唤“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市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有义务,有责任,有能力建立健全这种人们渴望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