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日本农林渔业公库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启示(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22

  
  三、农林渔业金融公库对我国政策性银行的启示
  
  对比日本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业务及其演变,我们可以得到以下重要启示。
  (一)日本政府高度重视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的作用,充分发挥了农业政策性金融对农业支持和保护的特殊功能。日本这种发达国家的成功实践经验,进一步验证了农业政策性金融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和长期性。加入WTO后,中国农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强大国际竞争,要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发挥和完善农发的政策性银行功能,进一步加大农发行支农力度。
  (二)日本政府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赋予公库不同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这种需求追随型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战略,较好地适应了农户在不同时期对信贷资金的需求,为政府不同时期的农业政策实施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以来,国家对其经营业务也是一直在不断的进行调整,但是与农林渔业金融公库相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却在不断地缩小,而不是扩大,这样不利于我国农业的稳定与发展。所以,今后必将随着农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增加农发行的业务。
  (三)尽管随着不同时期农业发展和农业政策调整,农林渔业金融公库业务相应调整,但却始终集中在对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和促进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上,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作用。在日本除了国家储备大米由财政提供收购资金外,农产品收购资金贷款都有农协、信用联合协会或农林渔业中央金库(商业银行)提供。也就是说,在日本粮棉油等农产品收购和调销资金贷款是不需要政策性银行支持的,至少说明其政策性不如农业生产性贷款的政策性强,农业生产领域才是最需要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可见,农发行从事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尽管对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作为我国唯一的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应该说还没有充分发展其应有的职能作用。如果国家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在支持和保护农业中的作用,就应该相应调整农发行的业务范围,逐步增加农产品加工贷款和农业生产性贷款,开发对林业和渔业的政策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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