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资造林的几点思考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22
论文关键词:民营资本;造林;思考
论文摘要:当前,民资造林昂扬登场,全国各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即将掀起一股民资造林热旋风。此种现象,引发了笔者的思索,供同行参考。
1 欣喜
第一,创新机制,增加就业
国资造林是在一种封闭的模式下运行的,形式单一,机制僵化,投资主体是国家,收益主体不明确,责权利不统一,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民资造林是在开放的模式下运行的,形式多样,机制灵活,投资者同时也是收益者,责权利高度统一,真正做到了栽者有其责,管者有其权,投资者有其利,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产物。市场运作模式有农户联合开发,股份制合作,公司+农户+基地,这些模式极大丰富了国家投资造林模式。以前,国资造林是国家投入苗木,给予一定补贴,农民应政策要求筹工筹劳进行造林,没有得到现金报酬,而遥遥无期的林木收益是农民不敢提前消费的。现在,民资的投入,绝大部分资金用于雇请工人烧山炼荒,开垦整地,栽植苗木,抚育管理。这些劳动既解决了一部分赋闲农民的就业问题,同时也使这部分人收入多起来了,促进了农村市场的消费,为拉动内需的经济政策推波助澜。民资造林走出了一条蜕变之路。
第二,引进资金,突破瓶颈
从外地情况看,广东省54万中小企业投入资金23亿元,投资造林53.8万亩,武汉市民资投放10亿元,造林面积10万亩,山东、江西、福建等省民资也纷纷进入造林业,整体引进资金动辄上亿,造林面积以万亩计。在此不一一例举。这些资金的加入,改变了国资造林唱独角戏的格局,以有余补不足,破解了制约林业发展资金短缺的瓶颈。民资造林是一种破围之举。
第三,形成规模,凸显效益
公司投资造林万余亩,个体老板投资造千余亩,农户投资造林数百亩者,如雨后春笋纷纷涌现。广东、武汉等地民资造林根据统计数字显示占总造林比重的80%,民资造林数量之大,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规模之巨,声势之隆由此可见一斑。对这些民资造林的调研结果表明,无论是整地质量和栽植质量,还是管护措施都优于国资造林,早成林、早见效这是勿庸置疑的。据《武汉民资造林改变市民生活》网络报道,华盛顿椰果、加拿大海枣、五星枇杷、梨枣、蝴蝶兰等过去极少见到的稀有水果、花卉,如今江城比比皆是。民资造林不仅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也满足了人们的生态文化需求。民资造林造就了果香十里,蝶舞花间的盛况。
2 隐忧
第一,投资的趋利性
资本市场的运作,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而投资造林,当然也不例外,必然追求利益最大化,那么投资者造林首选目标一定是投资见效快、资金运作周期短的经济林、药材林以及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这就引发了一个矛盾,投资的趋利性与生态建设之间的矛盾。生态建设需要长期不采伐,不遭破坏的森林体系来支撑,可利用的土地资源是只减不增的,由于民资造林的狂热,生态建设用地势必减少,形成矛盾的焦点——民资造林与生态建设争地。这种担忧决不是空穴来风和危言耸听,如广东开平,民资造林正在搞圈地运动,惠州天邦农林公司承包土地面积达160万亩,都是种植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桉树,造成地力破坏、林地有价无市。一种局面产生了,投资者为了经济效益,而忽视了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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