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水利 投融资 可持续发展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研究、分析我国的投融资现状和国外一些较为完善的投融资政策,提出相关的建议。
从大禹治水到三峡大坝的建设与使用,中华民族_直致力于兴修水利,为更好地控制、管理、利用水资源而努力。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水利建设的规模不断扩大,任务更加繁重,仅仅依靠政府的有限投入是远远不够的,而且随着各项水利项目投入使用,后期的维护、管理等投入需要源源不断地供给,但是由于资金短缺,投融资机制的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很多水利项目的建设和使用都受到了影响。因此,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取向,改革、完善水利投资制度,建立多元灵活的融资机制,逐步拓展并建立持续稳定的水利投资渠道,促进水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1 我国水利投融资政策的现状
水利投融资政策是指水利建设领域投资、融资、补偿等政策与法规的总称,它可以分解成水利投资政策、融资政策和补偿政策三个部允水利投融资是进行现代水利工程建设的必经之路,我国有许多地方都成立了水利(务)投融资公司,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主要进行当地水利工程建设的资金筹集与使用,实践证明走投融资的路子可以多快好省的进行工程建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我国水利的投融资政策开始向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政策体制靠近。为了建立“三多”的投融资政策,国家先后制定了《水利产业政策》、对水管单位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并推向市场、水价政策的调整、设立水利建设基金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政策对水利投融资体系的建立产生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针对我国目前的社会和经济现状,这些政策仍然不能满足水利事业的发展进程,存在着各种问题需要解决。
1.1 综合利用水利工程缺乏合理的政企分工
虽然《水利产业政策》明确确立了甲、乙两类项目,然而很多综合利用多功能的水利工程不可能对其进行明确的分类,其既包含非经营性资产又包含经营性资产,既产生了社会效益,又产生了_一定的经济效益,对这种项目,《水利产业政策》并没有明确定义,这无疑增加了按照标准实施的难度。由于政企分工不明确,导致水管单位还要承担公益型水利事业的管理和后期维护任务,而相关的费用又不能获得足够的补偿。
1.2 缺乏吸引民间和外商投资的激励政策
供水和水电项目作为经营性的水利项目是可以吸引民间和外商投资的,但现有的政策明显存在优惠力度不够、吸引力不强的问题。而且现行水价过低也很难吸引非政府投资者的资金投入,也不利于通过自我积累实现可持续发展。
2 国外典型水利投融资政策
2.1 投资政策
在美国,首先明确区分投资主体及其事权。在水利项目的建设与开发中,政府占投资主体的60%,之后根据水利事权的划分实行投资主体分摊投资。在日本,国家和政府的资金投入占水利项目建设的主导地位。
2.2 融资政策
美国和日本政府采取了多元化方式进行融资,比如,提供优惠贷款、向社会发行债券、建立政府基金、社会团体捐赠、向受益区征税等。政府投资只有一小部分资金是无偿的,绝大部分资金是通过市场化进行借贷的有偿使用行为。一些公益性的水利工程大多依靠政府拨款,而水利和城镇供水等经营性项目主要依靠发行债券。
2.3 补偿政策
发达国家对水利项目的运营成本的补偿非常重视,如美国,防洪与改善生态环境等公益性项目的运行维护管理费主要由各级政府财政拨款或向保护区内收取地产税用于开支。日本则实施分摊补偿政策,国家和地方政府负担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费用的50%-80%,国民负担其余部分。
3 水利投融资渠道的建立
3.1 拓宽投资渠道,保障投资来源
第一,应该加大对水利基本建设的投资力度。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在国家基本建设总投资的比重应保持在4%左右,在GDP中的比重应保持在0.4%-0.45%,在国家财政投入中的比重应保持在3.5%~4.O%。通过返还和转移支付,政府应引导地方增加对水利的财政投入。第二,调整水利建设的贷款结构。商业银行贷款、世界银行贷款、国债转贷、亚洲银行贷款等是水利建设贷款的主要方式。根据负债的成本,商业银行贷款是最高的,其次是企业债券,国债的成本是最低的。所以,调整贷款结构可以有效降低贷款的成本,在适度扩大水利建设贷款规模的情况下,适当降低商业银行贷款的份额,同时考虑增发市政债券。第三,提高外资比例,优化外资结构。中国加入WTO后,大量外资涌向国内,水利项目应就势利用外资,根据项目的不同选择外资主体:针对供水、发电等经济效益较好的经营性项目走市场化道路,以招标方式进行项目招商、发行债券、使用出口信贷、亚洲银行贷款或BOT、BT等投资方式建设;农业供水、灌溉工程、水资源保护工程、水资源综合管理可以使用软贷款或国外赠款;一些水利系统开展的综合经营性项目应争取外商直接投资,采取股份制经营等。第四,鼓励直接吸引民间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的投资中,民间投资已经占到了40%左右的份额,其中,水利行业的投资比例却非常有限,主要原因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税负过重、贷款不畅等问题的出现,所以应加快水利建设有效吸收民间资金的政策研究,鼓励尝试各种民间投资方式并对其给予政策性的扶持,将水利工程的产权、经营权适当转移给民间资本,促进水利事业的市场化运作。第五,加快水利企业资源重组,争取实现上市筹集资金。
3.2 根据项目性质,采取不同方式
为了实行政府投资与社会投资权责分明、平衡投融资结构、建立有效的利益激励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我国水利投融资体制在全国宏观经济政策的背景下,不断深化改革并加以完善。所以,水利项目的投资建设必须根据项目的性质采取不同的投融资方式,并按照属性明确投资主体、运作模式、资金渠道和权益归属,建立起政府和市场合理分工的新型投融资模式。
3.3 改革管理方式,加强风险约束
水利项目不仅要拓宽筹资的渠道,还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针对投资,除了要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外,还应该尽量减少拨款的中间环节,实行政府投资项目由国库直接拨付的制度。针对风险约束,要大力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并建立项目资本金制度,规范投融资行为。此外,还要建立严格的投资决策责任制。
3.4 加强法制建设。依法行使权责
只有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保障,水利投融资制度才能够健康有效的发展,更何况市场经济体系的健康运转就是建立在完善的法律、法规条件下。所以,要根据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运营的特点,进一步研究各项公益性水利项目的补偿机制,保证其正常、有效、持续的运转。通过对水权、水价的市场性研究,健全经营性水利项目的投资回收机制的法律平台。通过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民间资本的投入,确定政府和企业的权责。
3.5 增加水管投入,确保使用效率
一直以来,人们总是在关注水利建设的资金来源,却忽视了后期的管理问题,导致很多水利项目不能有效的利用,所以应该在加强水管单位的建设上下工夫,平衡水利建设和管理之间的关系,实现水利项目的良性运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参考文献:
[1]满斌,满莉.中美水利投融资政策的比较[J].中外企业家,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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