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小区供用电管理方式探析(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3

    2. 2、新建输配电网络资金如何合理补偿的问题

    在城市的一些较偏远的开发区域,即使小区开发商想直接上专变用电,但由于存在区域用电负荷不大,距城区主配电网络距离远等因素,如果让开发商上自建高压配电工程,可能费用高得让开发商无法承受。用电是客户的权利。供电企业为了搞好优质服务,从长远考虑,一般会考虑先期将输配电网络建设好。如果单靠电量电费的收益,可能很长时期里供电企业都无法将这些投资收回来。是企业就应该讲收益,但这些先期投资资金如何合理分摊补偿回收回来,这些在电力法律法规上却未明确规定。

    2. 3、低压“一户一表”供用电带来的管理成本升高的问题

    无论是列入国家计划的两网改造,还是新建住宅区用户“一户一表’,改造,实行直抄到户,都增加了供电企业的生产管理成本。一方面供电企业为了提高供电可靠率,搞好优质文明服务,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进行电网建设,一方面还要在日常的抄表、收费、维护管理等方面增加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两网改造资金的还本付息的压力特别大,电价中加收的2分钱远远不能满足还贷需求。这些困难如不解决,就会严重制约电网经营企业的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原来实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专变转供或自供的居民住户会逐步实行“一户一表”改造,最终由供电企业直抄直管到户;新开发的商品房、住宅小区也多会直接采用“一户一表”用电,直接由供电企业进行管理。这是电力服务社会化管理的一种必然趋势。可以预见,今后供电企业直抄到户的用户会越来越多。而电网经营企业在企业管理现代化的过程中,会逐步实行减人增效的管理方式,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加大供用电管理的科技含量。电网经营企业资产规模增大后,其经营成本会越来越大,必须想办法增加其经营收入,才能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同时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 1新装用户收取“初装费”或配电贴费

    对于房地产开发的新建商住楼或住宅小区,按照新装增容的容量或户数,按一定标准收取一定的“初装入网”费或贴费。这笔资金由供电企业专项管理,统筹规划,全部用于新建住宅区的电源建设及“一户一表”工程材料、施工费用。不管户数多少,全部由供电企业公变低压供电,直抄到户。这样一来,就可以避免出现有的住宅小区接公变,有的小区上专变,到户电价差异大,立户费用不等,客户享贾“不平等”待遇的现象。

    3. 2扩大收取容量电价电费的范围

    在现行电价中,只有大工业用户执行了容量(需量)电费,电网经营企业应该吸收国外电力企业的电价收取和管理的先进经验,逐步推行对所有用户收取容量电费。试想,一个居民客户的电表,如果连续几个月不用电,我们供电企业却仍需照常每月上门抄表收费,无形中就需付出成本。服务是有价的,既然供电企业提供了有价值的服务,就应该通过货币的方式将这种服务体现出来。无偿服务或优惠服务,只能做为促销或树立良好形象的一种手段。当然,对于居民客户,容量电费或“月租”费,不能收得太高,如果每一个居民电表户,每月能收取一定量的“月租”费,这对加强供电企业的抄表、收费、维护的管理都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一个中等城市,按10万个直抄到户的客户计算,如果每户收2一5元的“月租”费,每月就有20--50万元费用,电网经营企业完全可以利用这笔钱聘请一个社会化、专业化的抄表公司来管理居民客户的抄表、收费等业务。也就不至于被越来越多的居民客户的抄表、收费等业务压得喘不过气来。新建住宅(小区)的住户,在用电立户及后续管理上,都给供电企业带来了不少有待探讨和解决的问题。如何合理地收取一些费用,以维持供电企业的正常运转,搞好优质供电服务,促进电网的可持续发展,而又能让客户承受得起,这确实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探讨论证。必须在立法层面上不断完善,尽快建立起一套新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法规与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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