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地位和作用
长三角区域创新系统在国家创新系统中具有重要地位.为推动国家创新系统的建设与发展发挥着骨干和引领作用.同时亦为其他区域创新系统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表率和示范江浙沪三个创新子系统之间密切联系、相互作用上海市创新子系统在长三角区域创新系统中占据核心主导地位.在更高的层级上主导长三角区域创新主体要素、创新资源要素和创新环境要素的整合集聚与长三角区域创新系统的优化升级
开放的长三角区域创新系统.与其他区域创新系统积极主动地密切协作、优势互补、联动发展.使我国的国家创新系统通过努力在未来能够接近发达国家创新系统的水平.以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促进我国“十一五”规划战略目标以及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战略目标的如期顺利实现
2长三角区域创新系统的构成
从横向考察.长三角区域创新系统主要是由江浙沪三个省级行政区的创新主体要素、创新资源要素和创新环境要素构成的。创新主体要素包括政府、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高科技企业、外资企业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投融资机构、专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创新资源要素包括信息、知识、技术、资金、设备等;创新环境要素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体制、机制、文化、基础设施等,在此基础上构成了知识创新系统(或称科学创新系统)、技术创新系统、中介服务创新系统和制度创新系统四个子系统:①知识创新系统的创新主体主要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大企业集团的研究机构.主要从事原始创新、满足国家战略需求以及具有长三角地区比较优势的高新技术领域的基础性、前瞻性和探索性研究:⑦技术创新系统的创新主体主要是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主要从事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利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直接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促进知识和技术的实际应用:③中介服务创新系统的创新主体主要是科技中介、行业协会、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协作机构、技术产权交易所等各类组织.为知识创新系统和技术创新系统提供服务.以促进原始创新和技术创新;④制度创新系统的创新主体主要是三地各级政府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一系列有关政策、规定.签署各方面的合作协议.并予以积极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和评估、调整.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全面建立并逐步完善一套三地通行通用的制度保障体系可以说.制度(包括体制、机制)一体化是最重大、最主要的制度创新。
从纵向考察.长三角区域创新系统则是由上海市创新子系统、浙江省创新子系统和江苏省创新子系统构成的长三角区域创新系统的发展与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这三个创新子系统一体化的过程.包括三个创新子系统创新主体要素一体化、创新资源要素一体化以及创新环境要素一体化的过程长三角区域创新系统的发展与建设.正是这三个创新子系统合纵连横的过程
在长三角区域创新系统中.这三个创新子系统各具特色和优势.地位及作用因而不同上海市创新子系统处于核心和主导地位.发挥着龙头作用.具有引领和示范、集聚和辐射的功能上海市创新子系统的实力和水平.决定着长三角区域创新系统的实力和水平。以实力雄厚、生机勃勃的民营经济为鲜明特色的浙江省创新子系统,以财大势雄、活力四射的外资经济为显著优势的江苏省创新子系统.一为南翼.一为北翼.一方面积极承接辐射和转移.另一方面主动融人和对接.从实际出发.发挥各自的色和优势,密切联系、协调发展、共荣共赢.从而把长三角区域创新系统的发展与建设推向了新高度、新水平和新境界。科技创新所依托的是人力资本.而人力资本是中国最具潜力的生产要素.也是长三角目前所具有的最明显优势长江三角洲是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自古以来社会开放、文明进步、人杰地灵。这一地区人才荟萃,劳动力数量多、素质高;科学、教育、文化事业发达。技术与管理先进。特别是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等中心城市拥有众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汇聚了大批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