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概述
本工程屠宰废水排放量为1000m3/d。外排的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油脂、毛、碎肉、内脏杂物、未消化食物、粪便等污物,COD、SS较高,如果外排至附近的江河必对河内水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该厂领导非常重视环保,为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拟投资兴建本屠宰综合废水治理工程。受其委托我公司制作此方案对该食品公司外排综合废水进行治理,治理后水质可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要求,使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三统一。
二、 废水来源、性质及处理要求
1、废水来源
主要来自:宰前饲养场排放的畜粪冲洗水;屠宰车间排放的含有血污和畜粪的地面冲洗水;烫毛时排放的含大量牛毛的高温水;剖解车间排放的含肠胃内容物的废水。
2、水质特点
肉类加工综合废水具有以下特点:
①水质、水量在一天内的变化比较大。屠宰过程集中在凌晨,排水主要集中在这一时段,白天相对较少;
②有机污染物含量高。废水主要成分有牲畜粪便、血污、油脂、内脏残屑和无机盐类等,COD一般在1500~4000 mg/L,最高时达6000 mg/L;
③可生化性较好,BOD/COD大于0.6;
④废水中含有大量的血污、毛皮、内脏残屑、食物残渣以及粪便等污染物,悬浮物含量高,水呈红褐色并有明显的腥臭味,且含有较多的病原菌。
以下为屠宰废水一般水质数据:
屠宰废水水质数据
表1:
水量
pH
COD
BOD5
SS
油脂
150m3/d
6.9-7.2
1500-6000
600-850
750-1100
81
注:除水量、pH外,其余单位为mg/L。
3、处理要求
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及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废水处理后必须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GB13457-92)的指标。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GB13457-92)
表2:
BOD5
COD
pH
动植物油
SS
氨氮
25 mg/L
70 mg/L
6-8.5
15 mg/L
60 mg/L
15 mg/L
三、设计依据及原则
1、设计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GBJ15-88《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3)、GB13457—92《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4)、业主提供的相关数据
2、设计原则
(1)、工艺成熟可靠、操作简单、易维护、工程投资省、运行费用低;
(2)、降低噪声,消除异味,改善污水站及周围环境;
(3)、处理系统运行应有较大的灵活性和调整余地,以适应水质水量变化;
(4)、管理运行维护方便,尽量考虑自动化,减少操作劳动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