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自然价值理论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3
  论文关键词:自然价值;系统论;实践
  论文摘要: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最早接触和研究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之一。从人对自然的绝对服从到人主体意识的增强,逐渐摆脱自然的控制进而开始控制自然。这既是人类社会的进步,但同时也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埋下了隐患。人的需求和自然供给间的平衡被打破,人成为评判一切的标准,但继而出现的环境生态问题将人类从高峰带入低谷,一系列悲观情绪开始蔓延,同时也促成了人类开始正视自己的需求,将研究主体由人转向自然,提出了自然和人一样具有主体性地位,提出了自然价值理论,为我们重新审视人和自然的关系开辟了新的视角。

  
  1.自然价值理论的产生
  
  20世纪科学的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的生活。一方面它极大地提高了人类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模式。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对自然的认识不断地细化和深化,在理论上要求将自然作为认识的对象以促进科技进步,改善人类的生活;在行为上科技理性的极度膨胀使人类对自然肆意掠夺,一面自然是满足需求的原材料供应地,一面自然又是人类生存废品的倾倒地,最终社会财富的增长超过了自然的负荷,科技带来的不是人类想象的幸福生活,人类生存都受到了威胁,生态危机、环境问题的产生就是最直接的证明,科学与危机成为这个时代的显著特征,是人最需要解决的矛盾并一度使人类对科学和自身发展前途由极度自信转向悲观。
  现实的危机要求人类在哲学上进行反思。西方环境伦理学的兴起,正是建立在这种危机的基础之上,它在理论上对人类中心主义进行批判,重塑人和自然的关系,倡导自然的价值。由奥波尔德的“大地伦理”,泰勒的“固有价值”到罗尔斯顿明确地提出了“自然价值”的概念并进行了系统的论证,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1自然中的价值是中立的
  罗尔斯顿站在客观价值论的立场上指出,在人们日常经验所接触的物质层面上,价值评价很大一部分来自自然的客观实在,这些客观实在是价值的基础,尽管它也依赖于主体的偏好。更重要的是,他进一步认为有些价值客观地存在于自然之中,自然及其万物的价值不是人类给予的。相反,自然中的客观价值产生于人类主体之前,它们是主观价值产生的源泉。
  1.2自然的客观价值是一种不依赖他者之目的的内在价值
  罗尔斯顿从个体层面和整体层面论述了这种内在价值。在个体层面,自然界中的有机物是自我维护、自我生长和自我再生的生命体,它在守卫某种使其成为其自身的东西,也就是说,它在极力维护其物种的“善”。因此,它的出生、生长和消亡并不为了他者的目的。在整体层面,自然系统本身就是有价值的,它能创造万物其中包括有生命的万物。
  1.3自然具有三种价值
  罗尔斯顿认为自然具有工具性价值、内在价值和系统价值。所谓的工具性价值是“被用来当作实现某一目的的手段的事物”,传统观念所理解的依赖于人类主观性而产生的价值不过是工具性价值的一部分。
  内在价值是指“那些能在自身中发现价值而无须借助其他参考物的事物”。
  在生态系统层面,还存在系统价值。它是价值的生产者,但不是价值的所有者和观赏者。和有机体比起来,生态系统具有创造有机个体生命,维护生命多样性的根本性能,它还决定前两种价值。
  自然价值理论的提出形成生态论理学的价值观同传统的价值观的对立,这不仅仅是如何认识自然界的价值问题上的对立,而且是两种不同价值观上的对立,两者争论的问题,涉及了价值观的核心问题,即涉及了价值的来源、根据和尺度问题,引起了各方面的争论。
  
  2.对自然价值理论的哲学分析
  
  自然价值理论的提出为人们重新认识环境问题打开了另一个视角,也是对传统的价值观一个巨大的挑战。在二者的争锋中,传统以人类为中心的价值观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对自然价值理论进行了反驳和批判。
  2.1从事实与价值的关系角度
  认为承认自然的价值是其内在的“与人类评价者无关”,就必然陷入价值等同于事实存在的理论困境。如果说自然之物的存在即代表了它们的价值,那么一切都是有价值的,只有“非存在”才是没有价值的,那么就没有什么东西是没有价值的了,那么区分价值与非价值就失去了任何意义,那么价值这个概念以及存在论与价值论的区分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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