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税费改革——费改税。减轻农民负担
农民负担过重,极大地挫伤了广大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在一些地区已经出现抛荒现象.费改税,取消不合理的税收,减轻农民负担,从一定程度上使农民有资金进行扩大再生产,以解决当前农村发展的投入不足而导致后劲不足问题.
在税收制度上,要积极引导农民走劳动密集性的农业生产之路,既减少加入WTO对农业的冲击,也可以解决农村劳动力过剩问题,最大程度上发挥我国农业的比较优势.
3.5户籍制度、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为推进城市化,户籍管理逐步由户籍所在地管理,转变为人口所在居住区管理,由社区对人口进行管理,解决我国长期存在的人户分离的不合理管理模式.
加快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农村居民点整理,引导农民进城,促进人口向城镇集聚,推动城市化发展.
3.6投融资体制改革——经营城镇理念
城镇与农村的一个重要区别是城镇基础设施,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有效地促进要素向城镇集聚.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过程中,应十分强调投入一产出关系.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通过政府的导向职能,使企业投资符合地方发展的长期规划.
3.7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以乡镇为中心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将是我国下一步体制改革和体制建设的重点.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可以有效引导农民走向城市,减少对土地的绝对依赖.
4小城镇机构改革
4.1功能性城市化——加快小城镇社区建设
社区是一定地域范围内共同生活的有机组织的人群.从以单位为基础的城市文化、生活载体转变为以社区为文化载体,是为乡镇职能改革准备条件.加快小城镇社区建设,可以解决由于政府职能转型而带来的一些管理真空,实现管理的社会化.
4.2机构改革思路——淡化经济功能。强化区域经济环境建设和规划管理
政府工作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环境.通过政府的管理引导,改善区域投资环境,从而实现区域自我发展的目的.强化政府的规划职能,从而为地方长期建设指明方向.特别是全球化浪潮下,个性化正成为提高区域竞争力的支点.进行城镇建设规划,可以引导民间资本流往城镇建设,从而使单个资本投资纳入到整个城镇建设的轨道,实现规划制导功能.
4.3机构改革方案.
4.3.1原则
机构合并、精兵简政;强化政府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