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工程施工的中间结算,还是工程竣工决算,施工单位的财务部门都要与工程业主办理工程款项支付的清算手续。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支付价款一般包括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和工程竣工决算尾款(包括施工方的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而工程预付款一般都要在施工过程的中间结算时,在一定的时间内分次分额度扣除。
同时,工程业主还要按合同约定中间结算扣除由业主提供而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各项费用,如业主提供的主要建材价款,代交的电费,代扣代缴的税费等。因此,每当进行一次工程价款结算时,施工单位财务部门应当积极主动与工程业主完清财务清算手续。这样才能在当工程业主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项而带来的违约责任时,提供有力的证据保证。
3管理机制
施工单位要建立和不断完善严格的自我约束履约管理机制。
上述几种防范工程款拖欠的管理措施,最终必须落实到人,并应有相应的制度保障。笔者建议施工单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健全内部履约管理制度:
(1)内部要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并配备具有各类专业知识的人员,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对各项合同的签订实行统一管理。对合同的履约实行授权分级管理负责制。由于水利水电施工项目较分散,且所跨地区多,对各项施工合同的履约要实行集中管理十分困难,也不符合实际。因此,必须给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授予一定的合同履约管理权限,但涉及到合同条款的变更、施工项目的调整等都必须经过合同管理机构审查和企业法人审签后,方可生效。
(2)建立对生效合同履约情况特别是造价条款、工程进度款的结算与支付及时检查制度。合同管理机构对合同履约情况不但要建立履约档案以要求施工现场随时反馈信息外,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合同签订双方的履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调整对策,这样才能在合同履约中处于积极主动的地位。
(3)要建立严格的文档记录和各类合同履行资料收集和保管制度,经常检查。确保证据完整地收集保管。
(4)建立合同管理人员的履约管理责任制。设定量化考核指标,对因违反合同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损失的,追究个人责任。
4结语
只有确保人员、部门、制度三落实;构建施工企业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合同管理机制,才能真正落实合同的履行管理,才能把工程款拖欠的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当然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只是从企业内部管理的角度来防范风险,还有赖于外部市场环境的不断规范。当工程款拖欠给施工企业带来风险时,应积极主动应对,学会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避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