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经济实力较弱,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又是跨时间、跨地域、以社会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因此,要保证十大工程顺利落实,必须借助国家投资和外资的支持,并结合自身的努力,完成生态屏障建设的艰巨任务。
3内蒙古生态屏障工程建设的保障条件
内蒙古生态屏障工程的构建是一个全方位的综合的系统工程,它的形成必须有全方位保障条件来支持,是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生态三效益统一的具体体现。
3.1内蒙古生态屏障工程的政策法制保障体系
(1)加大现有关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实施力度,重视立法工作。以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国策为先导,落实现有法律、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除已出台的环境保护方面、生态建设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外,还要根据内蒙古生态屏障工程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急需制定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
(2)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行政。生态屏障工程规划管理主体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监督管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健全生态屏障工程建设执法体系,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生态建设法律法规,加强对破坏和污染环境、阻碍生态建设等行为的处罚,用法律准则来规范人们行为。
(3)推进有关生态屏障工程规划、政策、法律、法规教育的社会化,唤醒公众法律意识。围绕西部大开发战略、内蒙古生态屏障工程规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进行大力宣传,让全区群众了解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唤醒公众的法律意识。
3.2内蒙古生态屏障工程的管理保障
3.2.1.采用多种组织管理手段
(1)行政管理手段。实施“政府主导型”战略,以各级政府行政管理手段为主,统抓统管,使规划在各个地区垂直落实,与各级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结合起来。
(2)协调管理手段。生态屏障建设的实施要从投资、政策、法规、技术、组织等许多方面得到保证,它不仅是环保部门和企业的事,而且也是各级政府以至全社会的事,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和协调至关重要,是实现规划的重要组织保证。
(3)监督管理手段。首先,要形成法律监督管理子系统,其次,形成政府行政监督管理子系统,第三,形成大众监督管理子系统,包括群众监督管理,大众传播媒介的舆论监督管理。
3.2.2实行多种形式的目标管理
(1)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由于内蒙古生态屏障工程的复杂性和综合性,需要建立相应的生态屏障工程管理机构。通过立法形式规定这种机构的体制、分工、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2)采用目标责任制和承包制,实行目标管理。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承包生态屏障工程建设项目,允许和吸纳科技人员承包项目,增大科技含量,为生态屏障工程的实施提供科技支持。同时,允许、鼓励、指导个人家庭以劳力、资金、技术等为股份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或承包,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
3.2.3建立激励制度和管护制度
建立激励制度,一方面落实谁投入、谁治理、谁受益的政策,形成对广大志愿建设者的物质激励;另一方面对生态屏障工程建设放宽政策,进行政策激励;第三,通过树立生态屏障工程建设典型形成荣誉激励。在组织内蒙古生态屏障工程建设的实施过程中,还要建立管护制度,坚持建设管护并重,组建专门的管护队伍,实施立体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