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以丽江古城为例谈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规划(4)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3

  保护各项事业发展。确定城市合理布局,开发新区,保护古城。分区控制建筑高度,保护古城空间秩序。作好城市设计,延续风貌特色。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建立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文物保护单位三个层次的保护体系。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格局和风貌;保护与历史文化密切相关的自然地貌、水系、风景名胜、古树名木;保护反映历史风貌的建筑群、街区、村镇;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民俗精华、传统工艺、传统文化等。

  这些原则和方法是丽江多年来在庞大细密的古城保护和发展的工作中总结出来的,具有非常现实的借鉴和推广意义。笔者认为,其它城市和地区在学习的同时,应根据各自地域特征和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应的保护规划,确定明确的保护目标,确定保护内容及重点、提出保护措施。保护规划应包括城市格局和传统风貌的保护和延续,历史地段和历史建筑群的维修改善与整治,文物古迹的确认。

  5结束语

  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五千年显赫的文明有着灿烂丰富的文化和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由此而形成的文化遗产资源是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所不可比拟的。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缩影、精华,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对中华民族精神文明建设起着不可估量的历史作用。对于古城的合理保护能够展现城市独特文化风貌的历史底蕴,可以提供或者是参与营造适宜于人类生存发展的人文环境,保护人类的情感和价值,守卫人类内心的家园;有利于追溯祖先的智慧和创造力,考察中华文明的历史与前途,可以振奋民族意志,激扬民族精神;有利于依托这些资源具有的特定文化内涵,无法替代的美学情趣和韵味,进行有效经营,创造城市品牌,推动旅游业提质增效,加速建设世界旅游强国进程;有利于提升城市的自我发展能力,形成人们加强保护城市文化遗产的共识和理念。

  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是要根据不同特点采取不同方式。对于“文物保护单位”,要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存历史的原貌和真迹。对于代表城市传统风貌的典型地段,要保存历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历史文化名城,不仅要保护城市中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还要保护和延续古城的格局和历史风貌。对于自然遗产,要按照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保护、建设和管理好。作为一个建筑师,在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时,要加强文化修养,要了解一个地区、一个城市发展的历史,要全面看待建设与保护,发展与继承的关系,对自身专业负责,要对文化历史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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