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分析及对策(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3

  2.2劳务队伍的资金支付方面
  (1)建立劳务队伍支付程序。劳务队伍的支付程序应明确,以便于项目财务人员按程序规定进行劳务资金支付,规范管理,避免出现管理漏洞,导致劳动纠纷,给项目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2)劳务队伍的资金不能简单地直接支付给劳务分包合同的承包商,任由其自行进行资金的分配,资金应直接支付到最底层的材料供应商和民工,并建立资金支付档案。
  (3)劳务队伍资金的支付可按以下程序进行:第一,完成施工产值的核定。由项目相关管理人员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核定劳务队伍完成的施工产值和计量产值。第二,编制项目劳务队伍资金分配计划表。根据劳务队伍完成产值、计量、借款、领用材料的费用和项目经理部总体的计量资金收入等情况以及合同的有关约定,编制项目劳务队伍资金分配计划报表,提交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第三,劳务队伍合同负责人提交其资金使用及分配计划表。劳务队伍合同负责人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及各二层劳务队伍和材料供应商、机械租赁商的债务情况编制本次资金的使用及分配计划报表,提交项目经理部审核。该报表内容应包括各二层承包商、供应商截止报表日时,累计应支付款项数额、累计已支付款项数额、尚未支付款项数额和本次计划支付的资金数额。第四,劳务队伍资金的支付。项目经理部根据劳务队伍合同负责人提交的资金使用及分配计划表和收集到的各二层承包商、供应商合同,对各劳务队伍资金分配细目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让劳务队伍合同负责人办理有关手续,项目财务人员直接将资金按分配计划表支付给最底层的承包商和供应商。民工工资须支付到每一个民工的手中,并签字按手印存档。
  2.3材料管理方面
  (1)项目经理部限定材料价格的约定。一般来说,为了控制主要材料的质量,主要材料如钢筋、水泥等都由项目经理部统一采购。若采用限价供应模式,主要材料的限价供应必须在分包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如果需分包队伍承担市场风险的,项目经理部与材料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得到分包队伍的签字认可,有条件的应请分包队伍参与材料采购合同的谈判。
  (2)规范调拨材料的签认手续。项目经理部必须规范调拨材料的签认手续,劳务队伍的签认必须是合同规定的负责人或合同委托人,避免出现损害企业利益的纠纷。对于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的材料拉到施工现场时合同签认人不一定在现场的情况,必须及时追加签认,完善手续。
  (3)要对调拨材料使用数量进行监控管理。项目经理部调拨材料使用数量超支现象已经在个别项目出现,超支数量惊人,这种情况的出现,集中说明了项目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对材料的管理理念没有得到提升,从根本上就是“以包代管”,基本没有进行过程管理与过程监控。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劳务队伍调拨材料使用核定管理报表,每月对每个劳务队伍使用的调拨材料进行盘点核对,对劳务队伍进行监控管,对核查中发现可能超支的现象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4)建立材料纠纷应急预案。项目经理部应依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材料纠纷应急预案,明确处理纠纷的工作程序和应对措施,以便处理纠纷时有方案可依。
  
  参考文献
  1 交通部工程建设监理总站.公路工程监理培训教材[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3
  2 赵铁生.工程项目管理[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1992
  3 王早生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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