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信息标志是现代化公共建筑人性化服务的重要体现方式。建立完善的旅客信息系统,不仅可以提高旅客车站的人性化管理和服务效果及工作效率,同时还可使旅客在不用问询的情况下,在位置标志或导向标志的引导下就可以毫无障碍地到达目的地。这样,不仅减轻了旅客车站工作人员的压力,同时也给旅客提供了便利条件。
目前,铁路旅客车站设置的静态标志尚不够系统和完善,也缺乏统一标准,为此,铁道部专门组织修订了《铁路旅客车站信息系统设计规范》(TB10074)。该规范依据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结合铁路旅客车站的功能布局和流线特点,并根据旅客车站的使用功能对信息标志进行了分类,明确了铁路旅客车站静态标志的设置原则和使用要求,使不同功能的标志之间即互有区别又易于辨识。这对推动和规范全国铁路旅客车站信息标志的设置和统一标准奠定了基础。
1导向标志
导向标志是按旅客到站和离站流线设置的重要引导标志,在大型车站,特别是一些特大型车站一般会有城市地下铁道或高架轻轨铁道引入车站,从目前城市交通发展形势来看,大型和特大型铁路旅客车站将会随着城市交通系统的现代化,逐步发展成为集地下铁道、地上高架轻轨及公共汽车交通等综合性的城市交通枢纽。车站也将会逐步采用多通道的立体广场形式加快旅客的疏导。当车站很大、设施又多,且地上、地下有多个方向的进站和出站口时,很容易使第一次到达车站的旅客失去方向感。所以,进站导向标志应该从旅客进入车站广场的公共交通站点、出租车站、停车场和城市轨道交通站点等进入车站范围的起点开始设置,并沿进站流线引导旅客至售票处、进站口、候车室检票口、直至站台。出站导向标志应该从站台开始设置,沿旅客出站流线引导旅客至出站口、公共交通站点、出租车站、停车场和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导向标志应该按通向目标的最佳路线进行布置,而且标志应该非常醒目,有很好的连续性,使旅客在视线之内很容易看到。另外,在道路和通道的节点处由于方向发生改变,特别是当通往多个方向或多个目标时,如果没有导向标志会使旅客感到迷茫。所以,在这些地方应该设置指示方向明确的通往不同方向、不同目标的导向标志。这样,就可以使旅客很容易在标志的引导下到达目的地。
对于较小的铁路旅客车站,由于车站规模很小,目标基本都在旅客的视野范围之内,车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仅设置一些位置标志就可以达到目的了。
铁路旅客车站内设置的无障碍通道和无障碍设施应该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TB10083-2005)和《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T15566.1)的有关规定设置无障碍标志。
当车站内的无障碍流线与普通旅客进出站流线分开设置时,导向标志应该根据残疾人的特点在地面设置盲道(图6),并在有扶手或栏杆处设置明显的带有提示性质的盲文;另外,车站内走动的人很多,坐轮椅旅客的视线很容易受到干扰,所以应该适当调整导向标志的设置位置和设置间距(图7)
2位置标志
位置标志是设置在旅客车站内表示设施和场所位置及提供管理、服务功能性质的图形信息标志。国家标准中有关在公共场所设置位置标志的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的内容很多,铁道部客运管理部门也根据铁路旅客车站客运服务的特点,正在编制适用于铁路客运服务的相应图形符号标准。目前,在铁路旅客车站为旅客提供服务的场所和设施主要有以下这些:
(1)车站范围内设置的公共交通站点、停车场、出租车站点、城市轨道交通站点;
(2)售票处(自动售票机)、进站口、行李托取和包裹办理处、候车(区)室、检票口、站台、天桥和地道的各出人口、出站口;
(3)国境站和口岸站的海关、边防检查、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免税店;
(4)旅客车站公共区内设置的问询处、医务室、公安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