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一种批评就是电视受众研究的第三个阶段,也就是解码阶段所关注的问题,也是我们要谈到的伯明翰学派在电视受众研究方面进行的工作。
70年代中后期,伯明翰学派的研究者们开始试图从媒介文本中探讨政治与意识形态意义,因此,大量采集媒介文本以作为研究素材是这一时期媒介研究的特点。在电视研究方面,对于电视文本”意义”的产生、表达和阐释,研究者们给予了空前的重视,也就是”电视文本分析”。这一工作包括三个步骤:一是探讨文本如何在文化体系中产生意义;二是分析意义所依据的意识形态;三是强调受众是有能力从文本中解读意义的主体,从而结合不同社会情境中的观众,对电视信息传播过程中编码和解码两端同时进行研究。
这样的研究方法,使得电视受众研究的取向既有了“影响”研究的传统,也具备了使用与满足的科学模式,从而形成了受众研究的人文主义范式。它最大限度的特点是结合观众的民族、性别、年龄、国别、种族以及参与传播活动的不同方式与环境进行研究,一般称之为“受众+文本”的分析方法。
伯明翰学派的电视受众研究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伯明翰学派一开始就从社会冲突人手,将研究的中心置于与受众主体性的建构上,即处于社会总体关系中的受众对电视文本的解读实践中建构什么样的交往关系的探讨。这就将电视信息传播过程中的编码和解码两端都拓展成为一种无限广阔的文化空间,在这一空间内,综合了文化批评、大众文化、制度研究等开放性话题,从而,电视观众的日常接受活动也就成为了他们对所面对的社会及文化力量进行的谈判、协商和斗争:“受众的主动性,通过与存在的某些物质条件的互为作用和各种各样的象征形式得以构建。}}'}3)
第二,将电视文本视为分析文化与社会、政治结构关系的一个环节,并将意识形态概念引人电视研究视野。如霍尔的《编码/解码》一文首次阐明,尽管传播者的编码活动和受众的解读过程是确定的环节,但是仍然存在编、解双方所采用的符码不相符的可能性。因此,他主张以意识形态和政治术语来解释这些不相符,并将整个传播活动纳人不同社会、政治、文化综合的背景下来审视。同时他又坚持,受众对信息的感知可能与信息生产者的意图有着极大区别。
第三,“民族志”( ethnography)是伯明翰学派的电视受众研究最具特色的方法。这种方法要求研究者亲身深人某一社群的文化,并在其中长期生活,从”内部”提供对该文化的意义和行为的描述。
民族志的运用在伯明翰学派有其独特的渊源。学派形成早期,一些学者就把这种方法移用来研究工人阶级的社区生活。比如霍加特的《文化的用途》,通常便被认为是对两次大战之间英国北部工人阶级社区生活的民族志研究。伯明翰文化研究中心第三任主任约翰逊在《究竟什么是文化研究》中,为“伯明翰优秀的民族志”保留了一个重要的位置。他认为,民族志不是一种普通的方法,“民族志有一种强烈的民主性冲动……它告诉我们一个鲜明但却常常被人们忽略的真理,对任何一种活动的陈述,如果忽略或轻视那些直接参加者的经验,这种陈述便不能被认为是正确和真实的”川。也就是说,民族志方法是文化研究者为了克服自身的偏见和意识形态的影响,以求获得一种更真实的再现所采用的策略。
民族志方法在伯明翰学派电视研究中的运用,多以在日常生活中深人观察普通观众的收视行为,并根据他们对特定电视文本的解读进行详细访谈。由于收看电视的行为可以被认为是西方国家家庭生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活动,故家庭环境通常是考察的基础,家庭内部的权力关系、决策规则,尤其是两性权力的不平均分配,都是电视研究的重要话题。以戴维·莫利为例,他在《家庭电视》研究中主要关注的问题有:(1)家庭中电视不断增多的用途,如收看新闻,玩电子游戏等;(2)家庭成员对特殊类型节目的不同参与和反应方式;(3)家庭中电视的使用,如家庭内部如何协商电视节目的收看,在家庭成员之间将对电视节目产生何种讨论;(4)观看电视与家庭生活其他方面的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