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高速公路经营企业 经营特性 交通主管部门 市场化经营 企业化管理 公路收费权 经营一体化 经营性公路
论文摘要:我国高速公路市场化经营通常采取3种模式:~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企业化管理的临时部门 二是成立高速公路经营企业,购买有限期的高速公路收费权:三是建立建设、经营一体化的高速公路经营企业。上述形式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界满后,均由交通主管部门收回经营管理权。前 2种模式多变且不易界定,行为相对短期,而且不规范。第3种模式稳定而且经营期限长,有连续性,经营行为规范,便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理顺与各方面的关系,应是高速公路建设、经营的基本模式。
一、高速公路经营企业的类型
1.国有独资
目前我国的高速公路大部分是由国有独资企业或事业单位负责建设、运营其中相当部分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是由事业性质的高管局改造而来。高速公路市场化和项目法人责任制下,国有独资企业应与其他企业平等地参与竞争,而不是天生地占有某条甚至整个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建设、经营权。另外,政府应该遵守自己制定的规则制度,彻底实行项 目法人责任制,落实国有独资企业建设自主权,而不是以“建设指挥部”的名义取而代之。随着高速公路市场化的发展及项 目融资的考虑,国有独资项目法人将会有一定程度的减少。
2.合营、合作
合营、合作是我国目前高速公路建设、经营中,利用外资最主要的方式。一方面可以吸引外方的投资,另一方面可以保持中方对建设、经营的适当控制权这2种方式中,合作方式显得比较灵活合营企业、合作企业的共同点是一方为外方,一方为中方。其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合营方式不同,组织形式不同,利润分配及投资回收方式不同,经营管理机构不同。
3.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2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数一般限制为 2—50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为 1人(非国有独资的 1人公司应该不适合于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不必公开,但应当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股,不能发行股票。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人数不限,一般为5人以上,可以公开发行股票。为了筹集更多的高速公路建设资金,已有不少高速公路经营机构改为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并纷纷在国内外上市 ,如海南高速、粤高速、东北高速等。
5.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亦称外商独资经营企业 ,是指外 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过中国政府批;隹,设在中国境内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的企业。但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目前有一部分建成后的高速公路,转让给了外资企业经营,如陕西省的西临高速公路。
二、高速公路经营企业的运作方式
按照投资主体与经营主体的所有制性质,高速公路公司的建设、运营方式主要分为国办公营式、私办私营式、公办公营式和国办私营式。在这 4种典型形式以外,实际运作中可能出现介于两者之间的混合形式。除了国防公路外,究竟采用哪种方式,应该由市场选择,而不应由政府主观臆断,也不应有任何偏向。私企或国企愿意全额投资的,政府就没有必要投资。政府投资建设的公路或财政补助的公路,选择国企或私企时也应该通过公平的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