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传统七声音阶命名问题研究综述(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6
黄先生倾向于采用第一套名称,他认为:“第一套名称,有历史根据,也最合理,缺点是群众知之甚少。”
1992年,黄先生在书信中讲到三种音阶的命名时说:“中国艺术研究院主持的、各省联合的‘中国乐律学史’课题组,已经会议肯定,废除‘雅乐、清乐、燕乐’作为音阶诸名,改为历史上的原有名称:正声音阶、下祉(原注:这个字是作者为避免‘徵’字多音易生歧义而使用的)音阶、清商音阶。原以‘雅、清、燕’作为音阶名称的提出者(《汉族调式及其和声》的作者黎英海教授)也在会上表示:放弃原曾用过的‘雅、清、燕’之名。虽然,截至目前为止,‘教科书’留下错误名称仍然影响很大,而正确名称却往往不被人知,我们还是应该坚持‘正名’,用于克服对于传统音乐的误解。因为历史上‘雅、清、燕’三种音乐的本来面目都是三种音阶并用的。
1993年l2月,黄先生在台湾汉唐乐府艺术文化中心讲学时则仍使用了正声音阶、下徵音阶、清商音阶三个名称。
近年来,也有人主张对三种音阶应“根据每种音阶的特征来命名,分别叫做‘清角音阶’(以此种音阶中的特征音‘清角’命名);‘变徵音阶’(以此种音阶中的特征音‘变徵’命名);‘清羽音阶’(以此种音阶中的特征音‘清羽’命名)”。
目前,音乐学界大多接受黄翔鹏先生的意见,很少使用雅乐音阶、清乐音阶、燕乐音阶三种名称。但是,在基础乐理教学领域,却很少接受正声音阶、清商音阶、燕乐音阶的命名体系,仍极其广泛地采用雅乐音阶、清乐音阶、燕乐音阶的概念。这种情况极不正常。由此可见基础乐理教学领域吸收新的学术成果严重滞后。笔者建议音乐学与基础乐理两个学科的同仁们共同举办相关课题的学术研讨会,对中国传统音乐中三种七声音阶的命名体系进行深入探讨,以求在理论上达成共识,在实践中趋向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