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中国传统审美文化的伦理性特点与成因(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6

  (三)伦理判断影响审美判断

  传统审美文化的伦理性特点还表现在对艺术作品进行审美判断的时候,往往会受到伦理判断的影响,甚至伦理判断还会起到第一位的决定作用。

  典型的例子就是“因人废字”。司马光《治通鉴》有言: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很多人认为把人品低下的书家的书法作品收藏家中,等于收藏了邪恶之气,不仅玷污了家风,也有损于自己的人品。因此,奸臣蔡京、秦桧、严蒿等虽堪称书法大家,但他们的书法作品留传下来的却极少。书法史上有“苏黄米蔡”的“宋四家”之说,前三位均无疑问,唯独“蔡”,有人认为是蔡襄,有人认为是蔡京。最早对宋四家进行解释的应当是明初的王绂,他在《书画传习录》中提到宋四家的“蔡”是指蔡京,而后人因为蔡京是宋徽宗一朝的奸臣,遂以蔡襄代之。

  宋徽宗的“瘦金体”,从艺术上来看,横画收笔带钩,竖画收笔带点,撇如匕首,捺如切刀,每笔的尾钩都异常锐利、力透纸背,体现出宋徽宗极高的艺术天赋,然而因为徽宗朝奸相辅政,宦官掌兵,徽宗本人又贪恋女色等等原因,竟使得“瘦金体”落有“柔媚轻浮”、“锋芒毕露”的评语。

  二.传统审美文化伦理性特点的成因

  如果将“美”字进行字源考察,就会发现中国传统审美文化从萌芽时期就与实用性有着关联,不论是“羊大为美”还是“羊人为美”,都有着很强的实用性意味。《说文解字》云:“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意。”宋代徐铉补注《说文》日:“羊大则美,故从大。”也就是说羊的体肥毛密不仅体现着旺盛的生命力,而且在味觉上给人以肥美味甘的味觉感受。而在甲骨文和金文中“美”字都是由上边的“羊”和下边的“人”组成,在甲骨文中,“大”训“人”,汉字的造字是有比类取象原则的,在羊的下部画上“大”象,有一种促进羊繁殖生长的巫术意味。审美最初与实用相联系并不难理解,但中国传统审美文化又是因何逐步表现出伦理性特点的呢?笔者分析可能与以下两点原因有关:

  (一)长期处于宗法社会

  人类社会的发展轨迹,大体上都是由氏族血缘政治向文明地缘政治进化。

  (二)儒家伦理思想的熏陶

  前边已经提到,一种思想既是其文化土壤特征的反映,又在相当程度上推动文化特征的发展。儒家思想诞生于宗法制的文化背景下,而且又是主张维护这种文化秩序的。由于学说本身的强大生命力,在统治者的扶植下,儒家思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常主张,“三纲五常”的秩序规则,一步步地形成深厚的文化积淀,最终形成了家国同构的社会现实和忠孝一体的伦理观念。

  孔子“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的感叹催化了文学创作中的“比德”理论的形成,更为后世的文人提供了经典的描摹对象。

  相对于西方美学家对“美”的把握带有彼岸性的特点,中国的传统审美文化明显地是此岸性的,因为比起对经验的把握中国文化思维对彼岸世界的抽象能力是不足的,这也就导致了宗教意味的淡薄。宗教在西方社会发展中承担的伦理功用在中国传统社会正是由审美承担的。儒家“诗教”“乐教”的美育思想都是看重了审美对人的塑造、教育作用。这一观念影响深远,到了近代,美育在席勒看来是引导人通向自由的途径,而曾留学德国的蔡元培却秉承了儒家的传统,主张用美来教导培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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