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健身娱乐类
按照巴赫金的狂欢理论,秧歌、秋千、跳绳、踢毽子等健身娱乐类传统体育是融运动与文化于一体,身体与精神共同释放、解放的狂欢体育。电视介人传播时,可以采用广场直播或录播形式、强化节目的群众参与性。也可以借鉴“电视真人秀”的节目形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比赛。对于秧歌、舞龙舞狮、龙舟竞渡等具有广泛民间基础的休闲娱乐、节日庆典体育文化,应以纪录片、旅游风光片、专题片或比赛类“真人秀”节目进行传播。2007年出现了许多格调高雅、健康娱乐、收视率较高的此类节目,如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的“奥运舵手、火炬手选拔”和“脚斗士”。这些都是策划健身娱乐类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电视真人秀节目值得借鉴的范本。
(三)益智养生类
由于益智养生类传统体育文化项目以静态为主,与电视媒介的视听特性有一些相悖。所以电视在对此类传统体育的传播量上要控制,并且应积极策划效果明显的节目形式,以电视的“动”改良项目的“静”,巩固目标受众、争取潜在受众,变“窄播”为“广播”。以围棋传播为例,中央电视台对围棋不可谓不重视,但效果不佳的重要原由即节目形式太过单一。“围棋被电视传媒逐渐忽略与电视节目的贫乏不无关系。简简单单的新闻报道,千人一面的电视采访,难见新意的大盘讲解,电视在画面冲击、图像再现的优势被大大降低。”对棋类项目的电视传播,除了强化比赛时解说员讲解的娱乐生动性以外,也可从项目的历史与文化价值、教育意义角度,制作文化专题片进行传播。太极传播可适当融人娱乐元素,在不损害太极文化本体的前提下,可适当采用故事、人物、悬念、细节的大众传播文本。
但目前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纪录片的拍摄范围和题材仍较为局限,不够全面和均衡,主要集中于武术文化领域,缺乏内容的综合性与历史文化的深度感,对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内涵挖掘不深。
(四)已经消亡或濒临消亡的传统体育文化项目要借助电视传媒挖掘其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价值,进行抢救性保护
已经消亡或濒临消亡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项目有些是因为跟不上社会动态发展的步伐,与现代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不相吻合而被淘汰或面临淘汰。但有些并不是因为其本身丧失了生命力、而是由于其局限于宫廷或不被当时的统治阶层重视,没有在民间传播发展开来等其他原因而消亡的,如我国唐代盛行于宫廷的马球。但马球近年来在西北地区文化旅游产业中成为重要的文化标志而被成功利用,展现了这类体育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
对于此类传统体育项目,体育文化界和电视传媒界都应进行系统的梳理。对于濒临消亡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及其文化也要研究其电视传播的价值,“对那些依然附着在民风民俗中的体育活动,对那些活动方式有着较大的随意性,缺乏有机联系与规则而稳定性差的民间游戏进行整理、提炼,完善其规则,促使其从民风民俗或生产生活中逐步分离出来,走上系统、稳定、独立的发展道路,经过专家和民间艺术家的润色和改良,充分表现其民族特色,使之逐渐成为本民族的一个象征;而对那些发展比较成熟的练功或健身手段,有待进行综合研究,克服其神秘化倾向,使其大众化、通俗化,缩短其由“潜”到‘显”的过程。”笔者以为,电视传媒对此类传统体育文化传播可借鉴美国“国家地理频道”、"Discove可’频道等的运营与传播经验,以“民间文化旅游”节目、“探索发现”纪录片等进行传播,此外,对于这类传统体育文化,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应借鉴音乐频道的“民间音乐电视采风”,策划、制作、播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电视采风”系列节目进行传承。当然,这些节目在传播初期应该首先以社会效益为主而不能过度强调经济效益。
总之,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凝结着各民族的历史记忆和民族情感,承载着各民族的文化血脉,是维系民族心理认同和社会团结的重要精神纽带。因此,深挖中国传统体育文化的电视节目形态具有凝聚社会、融和情感、增强人民群众体质、构筑和谐的重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