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美追求与商业尴尬共存——解读“新人文剧”(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6

  三

  电视剧是最早实现市场化与制播分离的电视艺术品种,商业运作迫使它面向市场。“新人文剧”向市场的妥协表现在:它所包含的商业诉求与它的审美追求一样鲜明:
  1、永恒爱情的主题。“新人文剧”普遍选择爱情这一“最通俗的沟通主题和最安全的审美体验,”。何为?“以广大市场作为目标,意味着内容必须被化解为可被普遍消费的母题”。可普遍消费意味着它需要温情脉脉,不会触及人性的某些真正残酷之处以及有意回避某些道德禁区,这实际上妨碍了它对内涵的培植和主题的开掘。
  2、偶像化。“新人文剧”的共同特征就是片中大腕云集,无非是想利用明星效应。明星的号召力源于他们获得了观众的认同,能满足受众的心理投射需要。但树立偶像束缚了创作者的手脚,务使人物形象在道德上尽可能是善的,以使观众产生认同,这就令人物的复杂和深度大打折扣。《人间四月天》中徐志摩纠缠于三段感情中,当创作者用死亡这一简单的不可抗力解决他的矛盾时,保住了偶像纯洁的同时错过了深层次上人性的、道德的拷问。
  3、形式化。为了读图时代的受众需要,“新人文剧”在影视语言的探索上作了多种尝试,美仑美奂的画面和音乐极具视听冲击力。服装、道具、语言、光效、色彩、音乐都成为卖点,当形式压倒内容时,艺术就成为包装,审美褪变为噱头。
  4、虚无情调。人海中的擦肩而过、命运的无常、红尘中的寂寞,这些伤感显然给平庸的生活带来了某些调剂。“新人文剧”中有大量类似的虚无嗟叹,实际上是风花雪月的变调,它们也构成了某种生活的消费品,是颇受时下城市小资们青睐的一种情调,人生的复杂体味经常被这些情调轻轻带过了。
  审美追求与商业诉求的尴尬共存,使“新人文剧”成了一种很难一语道尽的电视类型,造成了同样尴尬的收视效果——“有人喜欢有人烦”。喜欢的人或认同它的审美追求,认为它为观众提供了另类的审美情趣,唯荚而抒情,或认同它的商业诉求,受形式包装、偶像号召、虚无情调的吸引;烦的人或嫌它在审美上做作矫情,或觉得它在商业上缺乏看点,情节单一、人物苍白、节奏拖沓。这种两极评价使每一部新人文剧推出都引起争议。

  四

  撇开情绪化的褒贬,从电视剧理论建设的角度来看,“新人文剧”是一种值得关注和研究的类型。对它的客观评价有助于我们澄清对当前电视剧创作中某些问题的理解。
  首先,“新人文剧”对审美追求与商业诉求的融合,这种尝试应予肯定。我们是“在一个技术化的时代张扬艺术,在一个泛审美的时代强化审美,在一个非个性化的时代寻求个性。”。这构成了当前电视剧创作的两难处境。作为艺术的电视剧要追求深层的审美,作为大众叙事的电视剧又必须顺应电视剧制作中的娱乐法则。因此协调个性创造与大众趣味,兼顾艺术与市场,是电视剧创作必须面对的问题,当这是不得不然的选择时,“新人文剧”的这种努力本身无论得失都应肯定,它为后来者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另外,“新人文剧”抓住了形式作为沟通艺术与商业的关节点,对商业诉求与审美追求的融合不乏成功之处。形式上的探索是艺术的重要目标,形式也是当今包装时代提高商品附加值的核心手段,在这一点上,“新人文剧”艺术和商业的嫁接是成功的,它不仅吸引了知识阶层的收看也吸引了普通观众的眼球,以其唯美风格创造出了一种新的电视剧类型满足了观众对电视剧多元化、精致化的需求;同时它的精良制作和艺术独创性所建立的标准、提供的经验,有助于我国电视剧质量的总体提高。
  但是,从根本上看,“新人文剧融合审美与商业的努力又使它处于一个两难境地。非功利的艺术与功利的商业这种嫁接,从根本上就决定了它的内在矛盾,其中的尺度太难平衡形式大于内容始终是“新人文剧”最致命的问题。商业诉求在客观上总会限制审美在内容上的深化,仅有形式的审美最终就只能成为单纯的声色渲染,与其审美追求的初衷相悖。而审美追求又限制了它在内容上过多地媚俗,一味在形式上做文章又令观众很快厌倦,从而与其商业诉求的目的相违备。这种尴尬,不仅表现在收视和评价的两极分化上,也日益影响到它的发展。

核心期刊快速发表
Copyright@2000-2030 论文期刊网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ICP备07016076号;《公安部》备案号:33010402003207
本网站专业、正规提供职称论文发表和写作指导服务,并收录了海量免费论文和数百个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审批过的具有国内统一CN刊号与国际标准ISSN刊号的合作期刊,供诸位正确选择和阅读参考,免费论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谨防侵权。联系邮箱:25608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