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探源及策略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7-10-01

  党的十六大作出深化文化体制改 革,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战略部署,不久时间,国务院文化部出台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艺术品与金融资本的对接开始成为资本市场新的增长点,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营运而生。下面是搜集整理的相关内容的论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摘要:文化艺术品交易已经成为众多投资中的重要渠道。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这一新兴的投资平台是对原有交易方式的重要补充,也是文化产业发展格局下的新手段和重要尝试。只是它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有一定的制度、管理、法律、人才等条件的保障,只有这样,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才会稳定、快速发展。

  关键词:文化艺术;文化产权交易;发展策略

  一、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的兴起

  自2008年3月,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有提案提出《关于成立北京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建议》,提案认为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成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文化艺术市场信息更公开透明,有利于文物艺术品的回流和保护。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可以为投资人提供更为便利的投资条件,活跃艺术品市场。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资本更多流向文化艺术领域,缓解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压力。在这之后,全国各地都闻风而动,特别是文化艺术市场活跃的城市,都在酝酿成立文化艺术品交易所。较早的有2009年成立的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和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随着交易所的成立,国家在这方面也出台了一些政策,国家政策就是风向标,那些跃跃欲试的文化产权交易所就雨后春笋般成立起来,如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郑州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成都文化产权交易所、湖南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广东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等。

  二、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的发展及问题

  2.12010年4月,我国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从政策上鼓励我国文化企业借助资本市场,促进文化艺术与金融资本的融合,以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的快速发展以及以后的份额化交易模式产生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发行了艺术品市场交易的第一支资产包——“黄钢艺术品”。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将齐白石、张大千的作品“打包”,再对其拆分,并定向发售。之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再次出击,推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1号艺术品资产包——杨培江美术作品”。

  2.2成都文化产权交易所亦不甘落后,推出了《朋友》《翰墨长安》等资产包。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是业绩较为突出的文化交易所,亦是备受关注的文化艺术交易所。它采用的是份额化交易模式,首批份额化艺术品是白庚延的《黄河咆哮》和《燕塞秋》,估价分别是600万元和500万元,被以每份一元的份额拆分成600万份和500万份。如此业绩更激发了各地筹建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到2011年7月,在短时间内,全国已有30多家文化艺术品产权机构成立,而全国各地正在筹备成立文化产权交易所的更是不胜枚举。在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如火如荼的时候,其交易模式的缺陷以及无序的管理逐渐暴露出来。

  2.3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因认购的疯狂,不断地修改交易规则。其份额化艺术品——《黄河咆哮》和《燕塞秋》上市首日即涨停,经过两个月后,分别以17.16元和17.07元的价格收盘,涨幅高达17倍。其他交易所在操作中的弊端也在不断暴露出来。为了消除各类交易场的交易活动所蕴藏的风险,规范市场秩序,国务院于2011年11月11日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决定中对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做了规定,并禁止交易所将任何权益以份额化的方式发行交易。决定还对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以及权益持有人的上限做了规定。201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再次重申“交易规则违反国发38号文件规定的,不得继续交易”。

  2.4各地文化产权交易所在这次整顿中停止了不符合国发【2011】38号文件规定的交易模式,许多交易所在这次整顿中停止了交易。一些交易所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后,重新复牌。如汉唐艺术品交易所在复牌后更名为北京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汉唐艺术品交易所的更名不仅仅是名字的简单更改,在企业性质上也发生了重要变化,从一个民营企业转变为国有企业为主导的文化艺术品交易平台。多数文化艺术品交易所除了交易珠宝、书画作品等传统的艺术品外,其重点转向了邮币卡市场。

  三、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的发展策略

  文化艺术品交易已经成为众多投资中的重要渠道。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人们对此更加关注。资本与文化艺术品的结合是文化艺术市场从店铺交易、线上交易到文化产业发展的结果。文化艺术品交易所这一新兴的投资平台是对原有交易方式的重要补充,也是文化产业发展格局下的新手段和重要尝试。只是它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人们需要理性地看待这一新兴事物,让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从内部管理、交易手段、交易程序都合乎规范。只是这一过程需要制度、法律等各方面基础条件,在一定的制度、管理、法律等条件的保障下,文化产权交易所才会稳定、快速发展。

  (一)艺术品价值评估体系的确立

  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被相继关闭的主要原因是对于艺术品的基本价值没有了最基本的原则和标准。在众多艺术品交易所中,前期操作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对于艺术家的作品盲目估价。艺术作品存在着流动性差、变现慢的特点,过高估价会使艺术品价值与价格严重不符,透支了艺术品增长空间的价值。艺术品不同于普通商品,在价值判断上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因为艺术品的价值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如作品的年代、品相、是否流传有序等,以及艺术家的艺术水平、地位、社会威望、影响力等。即使是同一个艺术家的作品,初期的作品与盛期的作品价格差异很大。即使水平不相上下的艺术家的作品,因其宣传因素、大众的接受程度等,其作品的价格也受到影响。在我国,艺术品估值还是凭借估价者“眼力”,通过这一方法来进行判断尽管有一定的依据,但这种判断往往因其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主观性也就意味着缺乏科学依据,标准模糊,所以,当前艺术品价值评估体系的建立是非常必要的。当前艺术品价值评估体系的建立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艺术品价值评估体系的确立需要许多部门的协调合作,并不能仅仅依靠艺术品鉴定机构。第二,要有政府部门对艺术品鉴定估价机构做出明确的规定,不符合条件的机构是不能进行鉴定的。第三,对鉴定估价人员的入职资格做出严格规定,并加以严格考核。当今的鉴定估价机构的鉴定估价人员良莠不齐,鱼龙混杂,要对鉴定估价人员的任职资格做严格审查,才能保障鉴定的真实性。第四,要通过法律手段让鉴定估价人员对鉴定估价后的结果负有法律责任。第五,借鉴西方的艺术品价值评估方法,在西方,其体系较为健全,方法多样。如零售替代价值(RetailReplacementValue)、公允市场价值(FairMarketValue)、市场的现金价值(MarketableCashValue)、市场价值(MarketableValue)、清算价值(LiquidationValue)、残余价值(SalvageValue)等,不同的估价方法,适用不同的用途。这些方法虽然不能用拿来主义照搬过来,但也有其可取之处,我们可以借鉴,并运用到我国的艺术品价值评估中去。

  (二)法律规范

  文化艺术品与金融资本的对接是需要法律规范的,股市有证监会监管,而文化艺术品交易却缺乏相关法律保障。法律规范在文化艺术品交易的各个环节都是非常必要的。首先,文化艺术品交易所的成立应有相应的审批机构来进行审批,交易所的规模、人员基本构成、交易模式等都要在相关法律规范内,才能进行交易。没有法律规范的交易所就会导致乱象频出。其次,艺术品不同于其他商品,艺术品具有不可复制性,在运输、保管方面需要花费很大精力,一旦运输、保管不善就会造成难以弥补的过失,因此,对于艺术品交易要建立完善的运输、保管方面的保险制度,一旦出现问题,可以有保险机构来进行理赔。最后,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在管理中是需要具有法律规范的机构进行监管的,监管的机构要能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

  (三)人才培养

  当前文化产权交易所的一个重要问题是人才的匮乏。在传统的艺术学院的教学中没有艺术管理这一专业,近年来,也有不少学校开设了艺术市场与管理这一专业,如中央美院、清华美院、中国美院、首都师范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等。这些大学的艺术市场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多来自于艺术学领域,在艺术学方面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但缺乏经济管理、投资等方面的实际经验,他们的学生大多都没有经济管理的学术背景,往往是艺术学出身,艺术学背景使他们可以更好的理解艺术品的内涵、价值等,但在经济管理方面的学术缺陷会在工作中暴露出来。艺术学生的感性思维多于理性思维,而在文化艺术产权交易这一领域里,除了艺术学知识,其实际的经济管理方面的操作经验成了这些学生的硬伤。而艺术管理相对于经济管理来说,是一个较为特殊的领域,在一般的经济管理学院是没有开设艺术管理这一专业的,因此,既懂艺术学又通经济管理知识的综合性人才的培养是当务之急。

  (四)创新发展模式

  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本身的发展既要注重外因,如法律规范、国家政策等,更重要的是对于内在发展因素的探索。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在开始是以份额化为主要方式,将书画作品打包分成若干份,在文化艺术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这种方式是借鉴份额化的股票交易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刚刚起步的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来说,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文化艺术产权交易的标的物与股票不同,艺术品的流通性较差,资金流转周期较长,艺术品的价值增长是需要很长时间的积累,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想依靠艺术品交易在短期内获益是不可能的。而文化产权交易所的份额化方式,恰恰会造成短期内艺术作品的价格快速增长问题,而这些增长是带有泡沫的,非实际作品的价值所产生的,在矛盾达到一定程度后,将对这一交易方式产生很大影响。因此,创新发展模式是当前文化产权交易所的重要任务。当前,一些文化产权交易所开始探索新的发展模式,比如北京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南方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等。这些探索必将为文化艺术产权交易所的发展铺平道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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