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生活,这是一个非常古老的话题,也是一个被说烂了、提起来便令人兴味索然的话题。今天又来说它,不是为了自找没趣,而是想借此审视一下审美—艺术观念的流变,特别是近年来审美—艺术观念的新动向。
宏观地看,古往今来艺术与生活的关系大略经过了三个阶段:口传文化时期艺术与生活直接合一;印刷文化时期艺术与生活疏离对立;电子文化时期艺术与生活再次走向融合。
口传文化时期或再加上手写文化的前期(特别是纸张发明之前),艺术与生活曾经是混沌一体、不分彼此的。那时艺术是生活的一部分,譬如渔猎时代人们的弓箭既是工具也是心爱的“艺术”品(如果当时有所谓“艺术”观念的话),“艺术”与生活的界限是模糊的,或者说当时艺术还没有从生活中分娩,人们的审美意识还萌动在生活实践的母胎中,譬如中国古代的玉璧、玉璜、玉琮……以及佩带的各种美玉,既是艺术品,同时也是祭祀用品和某种观念的象征物,具有原始宗教的、伦理道德的、政治活动的实用意义。即使到了孔子那个时代,艺术仍然很难同生活分得那么清,诗、乐、舞(如孔子说到的“八佾”舞)并不是后来人们观念中的纯粹艺术。甚至中古时期(例如魏晋)的佛教石窟壁画雕像,很难说当初有多少人是把它们当作“艺术”品去塑造的。西方亦如是。连古希腊戏剧,当初也是酒神节祭祀仪式性活动的一部分。
后来,艺术逐渐“独立”了,艺术与生活疏离开来。手抄文化后期纸张出现了,这对审美—艺术的独立发展是一个重大促进;特别是到了印刷文化时期,艺术更是以它的“精英化”、“贵族化”甚至“神圣化”姿态去与“生活”拉开距离,艺术被供奉在高高的奥林匹亚山顶上。当时的人们认为,正因为艺术与生活不同,它才是艺术,而且,似乎离普通老百姓生活越远、越是高高在上,就越是好的艺术。这个时期可称为审美—艺术的古典时期。高雅的古典艺术,崇奉艺术为生活之精华的古典美学观念,是印刷文化时期审美—艺术现象的典型形态。与那时的社会状况和精神理念相应,艺术活动被认为是高于生活的创造,艺术产品被认为是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的产物,是超越凡俗的圣果。印刷文化所处的那个历史时代,是人类不平等的时代,是“劳心”者役使“劳力”者的时代,艺术创造似乎只能是“劳心”者的专利,而“劳力”者则被驱逐出审美—艺术的大雅之堂。就连那位号称诗风平易通俗、追求妇孺皆懂的唐代大诗人白居易,也无法掩饰其骨子里审美观念的贵族心态,“岂无山歌与村笛,呕哑嘲哳难为听”(《琵琶行》),自觉或不自觉流露出对下等民众文艺活动的鄙视。审美—艺术活动因为是精英者的活动,是人上人的活动,是高雅人的高雅活动,艺术作品也就被看成与凡俗生活不同的高雅、特殊、精贵之物。
中国古典艺术家和艺术评论家就特别强调艺术与生活的距离与差异。在他们看来,艺术几成神物,或具有几分魔力。传说顾恺之“常悦一邻女,乃画女於壁,当心钉之,女患心痛,告於长康,拔去钉,乃愈” ① 。又传说南朝梁代画家张僧繇画“金陵安乐寺四白龙,不点眼睛,每云,点睛即飞去,人以为妄诞,固请点之,须臾,雷电破壁,两龙乘云腾去上天,二龙未点眼者见在” ② 。这两则故事当然不可信。但它们表露出当时人们的一种观念,即艺术是不同于生活的神异奇妙的东西;至少它们渲染了艺术的神异与奇妙。
中国古代艺术批评家也常常以艺术如何不同于生活、如何超越凡世来品评其高低优劣。魏晋以来“九品论人、七略裁士”之风甚浓,亦波及美学,无论书画诗文,大多要分三六九等。例如南齐谢赫就说:“夫画品者,盖众画之优劣也。” ③ 他的《古画品录》把画家分为六品。梁朝钟嵘则把诗分为上中下三品。之后的许多艺术评论家据此加以演绎,区分各种不同标准的艺术和艺术家。唐·张怀较画家优劣为神、妙、能三品,朱景玄又将神、妙、能各别上、中、下三等,此外又加逸品,依次为:神(上中下)、妙(上中下)、能(上中下)、逸共十等。张彦远不同,最高等的艺术品格是自然,置于神之上,分为自然、神、妙、精、谨细。他说:“夫失于自然而后神,失于神而后妙,失于妙而后精,精之为病也而成谨细。自然者,为上品之上; 神者,为上品之中;妙者,为上品之下;精者,为中品之上;谨而细者,为中品之中。余今立此五等,以包六法。” ④ 虽然后来的艺术批评家各有自己的说法,有的以逸品为先,神、妙、能次之(宋·黄休复《益州名画录》);有的主张取消张彦远所说的自然,而逸品也应置三品之外(明·王世贞《艺苑卮言》)。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坚持艺术具有不同于寻常生活的特殊品格;越是优秀的艺术,越是与寻常生活不同。绘画中的“写真”,照理最应贴近原物。但事实上画家的高明之处恰恰在于其所“写”与原“真”不一样,一定要高于、精于原“真”。这是古典美学的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晚唐画论家张彦远曾说了这样一个故事:晋代画家顾恺之“尝欲写殷仲堪真,仲堪素有目疾,固辞。长康(顾恺之字)曰,明府当缘隐眼也,若明点瞳子,飞白拂上,使如轻云蔽月。” ⑤ 在这里,艺术改变了生活原貌,它不但能避短扬长,而且能使缺点变成优点,使丑变为美。不过这样一来,画出来的形象与现实生活中的原“真”,就相差甚远了。
艺术要超脱凡俗,成为具有奇异魔力的“神物”,那么,创造艺术的人(艺术家)也必然要是能力超凡的神奇人物。张彦远《历代名画记》说顾恺之“传写形势,莫不妙绝。刘义庆世说云,谢安谓长康曰,卿画自生人以来未有也” ⑥ ;说吴道子“古今独步,前不见顾陆,后无来者。……神假天造,英灵不穷。……弯弧挺刀,植柱构梁,不假界笔直尺,虬须云鬓,数尺飞动,毛根出肉,力健有余” ⑦ 。朱景玄《唐朝名画录》把吴道子说得更“神”:“明皇天宝中忽思蜀道嘉陵江水,遂假吴生驿驷,令往写貌。及回日,帝问其状,奏曰:‘臣无粉本,并记在心。’后宣令于大同殿图之,嘉陵江三百余里山水,一日而毕。” ⑧ 宋·郭若虚《图画见闻志》也说:“吴道子画,今古一人而已。” ⑨
文学家亦如此。唐代大诗人李白向被称为“诗仙”,“仙”者,非人可企及也。“噫吁戏,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蜀道难》),“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将进酒》),“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秋浦歌》),“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望天门山》),这些形象,这种构思,这般情愫,只有李白才能想得出,写得出。还有那个悲悯众生的杜甫、那个诡异冷怪的李贺,不是也被冠以“诗圣”和“诗鬼”,而超离凡界并为众人尊崇膜拜吗?
康定斯基在描述艺术家与大众关系的时候,谈到了贝多芬的“精英”品格:“精神生活可以用一个巨大的锐角三角形来表示,并将它用水平线分割成不等的若干部分。顶上为最窄小部分,越低的部分越宽,面积越大。……三角形的顶端上经常站立着一个人。他欢快的目光是他内心的标记。甚至那些在感情上和他最接近的人也不能理解他。人们愤怒地骂他是骗子、疯子。贝多芬生前就是这么一个挺立着受尽辱骂的孤独者。” ⑩ 艺术家是孤独的,他们于不胜寒的“高处”去追寻“天堂的和声”。
通过上面的例子,我想说的是:以往人们总是视艺术家作家为“天才”,称他们的作品是“奇迹”,强调艺术与生活相区别的不同寻常之处。而且哲学家还给以坚实的理论支持。最有势力的是康德的理论,至今人们还不断引述它。康德给天才下的定义是:“天才就是给艺术提供规则的才能(禀赋)。由于这种才能作为艺术家天生的创造性能力本身是属于自然的,所以我们也可以这样来表达:天才就是天生的内心素质(ingenium拉丁文:天赋),通过它自然给艺术提供规则”11 。康德强调:天才是天生的,它直接授之于天,不能传授,不能学习,不能模仿,不能继承,不能替代;天才具有无意识性,“不是他(艺术家)所能控制的”;天才是独创的,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独创性必须是它的第一特征”,“同时又必须是典范”;而且天才只属于艺术不属于科学,“天才不是为科学、而是为艺术颁布规则”12 。谢林也有类似的说法,“天才只有在艺术中才可能”13 。叔本华也强调天才所标志的是一种“超人的东西”,天才人物“是普照世界的太阳”14 。尤其要指出的是,在他们、特别是康德看来,艺术家(天才)与普通人之间是“种类上的区别”15 ,这就在天才与普通人之间划上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总之,古典艺术、古典美学,总是要把艺术家与普通人隔离开来,给艺术家戴上天才的桂冠;总是企图把艺术与生活区别开来,强调艺术与生活的“距离”(布洛的“距离”说虽说是心理学问题,其实也可以理解为审美—艺术要同尘世生活拉开“距离”)。一些艺术派别还要故意制造“间离”效果,让读者和观众时时意识到自己是在欣赏“艺术”、 看“戏”,而不是生活;让读者和观众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划清艺术与生活的界限。西方的布莱希特派如此,中国的梅兰芳派也如此。
二
大约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起,情况逐渐发生变化,而最近20—30年来变化尤为剧烈。这种变化的总趋向就是审美—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审美—艺术化,或者说审美—艺术与生活趋于同一。
这种变化比较明显的苗头是从电影艺术对视觉文化的张扬开始。视觉,相对而言,是人类与自然世界、与社会生活接触最广泛、联系最紧密的一种感觉。无论是一个民族、国家,还是一个城市、企业,它的文化首先是由其视觉形象上的特征得以展现的。与文学、戏剧、绘画、雕塑、舞蹈、音乐等等相比,电影无疑是更大众化、更生活化、同时也更加图示化的艺术,它以生活的影像为材料、手段,在强化艺术的图示,激活观众的视觉的同时,在形式上逼近生活本身的“样儿”。当观众进入电影的时候,身临其境,就如同进入生活。电影出现,预示着一个“读图”时代的临近,一个艺术的大众化和生活化时代的开始。
丹尼尔·贝尔把他的目光伸向了电影、电视之前,认为视觉文化导源于一种“新美学”的诞生。他说:“我相信,当代文化正在变成一种视觉文化,而不是印刷文化,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这一变革的起源与其说是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电影和电视,不如说是人们19世纪中叶开始经历的那种地理和社会流动以及应运而生的一种新美学。”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