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狂欢概念提出的尝试与浅析艺术论文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9-02-24

  【摘要】狂欢是对现代性的反叛,电视在诞生之日似乎便与狂欢结下了某种默契。电视狂欢在内容上表达了后现代主义的世界观,却在形式上“屈从”于现代性的“淫威”,它使整个世界不可或缺的现代性和不可避免的后现代性同时得以展示和宣泄。

  【关键词】电视狂欢;后现代;线性;文化工业

  一、如是狂欢:每周每天此刻,成千成万看客

  “斯蒂夫在电视机前大叫着:‘回答是B!白痴!B!法国革命是1789年!B!B!B!No!No!’斯蒂夫自知强抢答的速度不够,自知是场外指导的人选,不过,也就是一晚上一晚上地嚷嚷着,过把瘾算完。听着他在那儿嚷嚷,这可能是我觉得最过瘾的地方,似乎离那些大钱真近呀”,这是美籍华人作家张辛欣对丈夫收看美国游戏节目《谁想成为百万富翁·》(《WhoWantstobeaMillionnaire·》)时情状的描写。

  事实上,不只在《谁想成为百万富翁?》中,其实无论是游戏节目、还是新闻、谈话和综艺类节目,在电视机前,电视受众几乎都处于一种歇斯底里的狂欢状态,他们或是哈哈大笑,或是巨声嘶叫,或是涕泪纵横,或是纵情咒骂,似乎有意为之,又似乎并没有察觉到自己在做什么,处在“意识”与“无意识”之间的某种状态。此外,另一个突出表现受众狂欢性的是收看、收看节目的人群是如此地庞大,每周播放四次的游戏节目《谁想成为百万富翁?》在1999年—2000年度,“平均每晚的观众达2900万人” ,“在《百万富翁》最终红火的时期,一周观众高达7700万人” ;真人秀节目《幸存者》第一季最后一集播放时,“全美约有44%的家庭,5800万人收看” ,“第二季最后一集也有3580万的观众”;同样作为真人秀节目的《美国偶像》2004年的“决赛吸引了6500万人次投票,相当于2000年美国总统选举投票人数”;CNN播出的脱口秀节目《拉里·金现场》“平均每晚的观众人数都超过100万” ;谈话节目《奥普拉·温弗瑞节目》在1986年开播后三个月,即在全美“192个城市播出,拥有了900万到1000万的观众”,“1993年那期采访杰克逊的节目对全球7000万观众进行了直播”;周播的综艺节目《周六夜直播》“每周有数百万名观众在观看它” ,而对于日播的新闻杂志节目《今天》,在2000年《TheNewYorkTimesTelevisionReviews》的427页则如是写道,“上周,平均每天看《今天》的观众有670万”,我们可以暂且把这种现象称作“电视狂欢”。

  对于电视狂欢这一现象,如果仅仅从观众随着节目表现出了各种超出常情的举动而呈现出了“异常性”,仅仅从收看这些电视节目的人群十分庞大而呈现出的“群体性”,那么,我认为这还不足以展现这一现象被专门提取出来的特殊意义,我要说的是,这种狂欢的“日常性”更值得关注,在每周、甚至于每天的同一时间,一个国家、甚至于全世界,如上面这些数字所说明的,有数以万计的观众如约会般、如信众参加礼拜般、习惯性地守坐在电视机旁,等待着喜爱节目的播出,并随着节目的进展欢笑哭泣,这种形态是日常性的,甚至可以说是近乎机械的。因而,与米哈依尔·巴赫金狂欢节上的广场狂欢不同,与丹尼尔·戴扬和伊莱休·卡茨所说的媒介事件也不同,电视狂欢呈现出不同于这二者的许多出人意料的特点,此处,我们可以先给出一个关于它的粗略的描述性定义以确定这个概念的大致内涵:巨大数量的受众在每天或者每周固定的某个时刻或者某几个时刻收看预知的电视节目,并随之表现出各种超乎常态的情绪和行为,这种状态称之为电视狂欢。值得注意的是,我并不认为所有由电视带来的狂欢都可称作电视狂欢,它需要具备以上分析所得的三个特点,即异常性、群体性和日常性。

  二、狂欢:反叛现代性

  现在,毫无疑问,我们必须对狂欢的概念做出一个明确的解释,以使这里新生出来的“电视狂欢”的概念能从它的上级概念中找到一些相关的描述。

  首先我们抛开一切旧有的关于狂欢的分析,单从汉语语义学的角度来理解。“狂欢”由“狂”与“欢”组成,许慎的《说文解字》中这般解释二者,“狂,狾犬也”,“欢,喜乐也”,在二者的关系上,“欢”偏重于“狂欢”过程中的精神状态,而“狂”则偏重于实现“欢”的手段,体现的是对秩序的破坏,“狂欢”实际上是原因与结果、手段与目的的融合,其中既有反叛秩序的冲动和行为,又有这种冲动和行为的目的或者说后果。

  而为了更深刻地理解狂欢的一般概念,我们可以看看巴赫金是如何分析拉伯雷小说中所描述的中世纪的以广场狂欢为主要内容的狂欢节的,在他的描述中,狂欢变得更加深刻和鲜活:“狂欢节仿佛是庆贺暂时摆脱占统治地位的真理和现有的制度,庆贺暂时取消一切等级关系、特权、规范和禁令”,“在狂欢节上,大家一律平等。在这里,在狂欢节广场上,支配一切的是人们之间不拘形迹地自由接触的特殊形式,而在日常的,即非狂欢节的生活中,人们被不可逾越的等级、财产、职位、家庭和年龄差异的屏障所分割开来。”,显然,我们可以发现,这里实际上不仅仅是在阐述广场狂欢这一特殊的狂欢形式,而是对狂欢这一状态在一般意义上的描述,巴赫金也对广场狂欢中个人的感受进行了分析,“这种世界感受与一切现成的、完成性的东西相敌对,与一切妄想具有不可动摇性和永恒性的东西相敌对,为了表现自己,它所要求的是动态的和变易的(‘普罗透斯’式的)、闪烁不定、变幻无常的形式。狂欢节语言的一切形式和象征都洋溢着交替和更新的激情,充溢着对占统治地位的真理和权力的可笑的相对性的意识”。

  而实际上,无论是单纯的语义学的解析,还是巴赫金的论述,对狂欢的理解都无法脱离后现代的语境。利用现代性和后现代性的理论,我们也许会发现一种更为深刻并且更为简洁的叙述和分析框架。约瑟夫·纳托利在《后现代性导论》中这样写道“社会是一种源自文化炮制品的特定‘事物秩序’的提取物。尽管启蒙现代性在我们西方秩序的各个方面都已经被表达过了,后现代性却向‘整个文化生活方式’中任何享有特权的社会安排的合法性提出了挑战”,“没有一种被普遍接受的普适的和绝对的判断规则”,更谈到了在反叛现代性的这场“革命”中,“并不是这个世界变成了后现代的世界,而是我们应对这个世界的方式成了后现代的”,对照前面引述的巴赫金对于广场狂欢的描述与分析,我们会惊奇地发现,后现代的理论几乎便是巴赫金“狂欢化”理论在“理念世界”的原型。

  借助巴赫金对广场狂欢的分析,从现代性和后现代性理论的角度来考察,我们对狂欢的概念大致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狂欢是对现代性的反叛,在狂欢中,人们通过消解现代性以获得暂时的平等甚至于自由的状态,这种状态更着重于心理层面。

  三、电视:与狂欢的天然默契

  电视狂欢除了其作为狂欢的一般特征外,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种狂欢形式的特殊性与电视这一特殊媒介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从马歇尔·麦克卢汉在《理解媒介》一书中抛出的“媒介即讯息”,到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道出的掷地有声的“媒介即隐喻”、“媒介即认识论”的观点,我们都能看到其中对“媒介中性”这一观点天才般的嘲讽,如波兹曼所说“每种技术都有自己的议程,都是等待被揭示的一个隐喻”,“和大脑一样,每种技术都有自己的内在偏向,在它的物质外壳下,他常常表现出派何种用场的偏向,只有那些对技术的历史一无所知的人,才会相信技术是完全中立的”,而针对电视,比约翰·菲斯克把“电视看成是意义与快乐的承载体和激励体”更为大胆的,他则更明确地指出“电视把娱乐本身变成了表现一切经历的形式”,若是按波兹曼所言,电视既然可以使娱乐本身变成表现一切经历的形式,那么,电视在实现狂欢方面也必然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为娱乐虽未必属于狂欢,但狂欢却必定是娱乐的一种。

  虽然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并没有具体说明造成电视内在偏向性的原因,但他所说的这句话却为我们做出相关分析提供了启示:“电视之所以是电视,最关键的一点是要能看,这就是为什么它的名字叫‘电视’的原因所在”。电视的视觉优先原则是导致其成为狂欢媒介的重要原因。线性是逻辑、秩序和理性的根本特征,离开线性就无所谓逻辑、秩序和理性,与印刷品和广播不同,电视的信息传播模式则并非线性,而是主要通过图像实现的体验式(直观)传播,这种非线性的信息传播模式体现的正是电视以反秩序、反逻辑、反理性为核心的技术偏向,这正与波兹曼利用反交流理论对电视进行的批判不谋而合:“掩藏在电视新闻节目超现实外壳下的是反交流的理论,这种理论以一种抛弃逻辑、理性和秩序的话语为特点”,电视只告诉观众们简单的“是什么”,对“为什么”的问题却不会给予大多的关注,即便有表面看似“释疑解惑”的内容,其表现的形式也着重于娱乐,“释疑解惑”对电视而言,仅是手段,而非目的,而互动手段的增加也并非以增进“交流”为目的,娱乐仍是电视永不变更的主题。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电视天生便有反叛现代性的因子,电视为娱乐而生,电视在诞生之日似乎便与狂欢结下了某种默契。

  四、电视狂欢与广场狂欢:消解舞台性与现代性压迫的加深

  分析到此处,我们毫无疑问要将电视狂欢与广场狂欢做一个对比分析,因为,广场狂欢一直便是传统狂欢分析的重中之重。

  电视狂欢与广场狂欢一个鲜明差别似乎就在于,广场狂欢并没有舞台,巴赫金认为“它甚至连萌芽状态的舞台也没有。舞台会破坏狂欢节”,而在电视狂欢中,显然有一个由节目生产商制造出来的核心舞台,在那个舞台上,有为数以万计的受众所关注的主持人、嘉宾或者参赛者。但实际上,广场狂欢没有舞台这种说法并不正确,在西方的狂欢节上,有小丑的表演,而在东方的中国,每年的庙会则会有扭秧歌、舞龙队成为公共场合众人关注的焦点,这里,我们仅仅能说,在广场狂欢中,舞台的存在很容易被忽视,但这并非说舞台本身不存在或不重要。

  广场狂欢中,参与者与参与者之间存在“情绪传染”的现象,这与大众心理有着密切的关系,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中这样写道:“在群体中,每种感情和行动都有传染性,其程度足以使个人随时准备为集体利益牺牲他个人的利益”,这种“心理群体”的诞生正是广场狂欢中舞台“消失”的原因所在。而在电视狂欢中,由于受众被住所分割成了个体或者家庭,相互之间情绪传染被大大削弱。实际上,电视狂欢与广场狂欢在这两方面的差别并没有削弱电视狂欢的狂欢性。因为,狂欢的本质在于以一种“狂”的方式(即反叛现代性的方式)使受众的暂时获得平等乃至于自由的体验。在广场狂欢中,无论是舞台性被削弱,还是传染性的加强,都是本着这个目的,而在电视狂欢中,无论是舞台形态的加强还是传染性的削弱,都从来没有背离过这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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