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人类社会,大抵有三种古老的戏剧艺术:古希腊的悲剧和戏剧、印度的梵剧和中国的戏曲。
这三种古老的戏剧文化对后世戏剧形式的产生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而其中中国戏曲至今仍然活跃在舞台上,并受越来越多的世界各国热心古典戏剧文化研究人士的关注。中国戏曲相对于古希腊、印度的戏剧来说,虽然成熟较晚,但其在演变过程中,经过历史的不断革新、丰富和发展,到现在依然活跃在戏曲的舞台上,其生命力是何其旺盛。所以,在中华民族文化艺术史及文化艺术宝库中,中国戏曲都具有其独特的地位。
一、中国戏曲之特点
戏曲,是相对中国传统戏曲的独特的称谓。
宋代刘埙在《水云村稿·词人吴用章传》中提到了“永嘉戏曲”(即“南戏”),元代陶宗仪《南村耕录》中也有明确的“宋有戏曲”之说。近代国学大师王国维将元明杂剧、宋元南戏、明清传奇及近代的京剧、包括地方戏在内的中国传统戏剧统称之为“戏曲”,使之有了区别于“他人”的独特资质和特色,恰当地概括了中国传统戏剧艺术的本质---即“戏曲者,谓以歌舞演故事也”.戏曲艺术从它诞生的那天起,就总是与人类的生产、生活密切联系在一起。比如对原始人类劳动技能的演示,图腾崇拜的祭祀等。它展示人们的生活,反映人们对生活的憧憬。它是既包容时间艺术,又包容空间艺术的综合艺术,这一特性虽然是世界各国戏剧文化所共有的,但在中国戏曲中体现得尤为明显。
戏曲具有综合性特征。它是集唱、念、做、打、舞等各种综合表演的戏剧艺术形式。其艺术表现手段丰富,空间的造型(如布景、道具、舞蹈动作等)艺术唯美。时间的唱念、音乐以及服装和化妆方面的手段均细腻。这一切都不仅只是人物的装饰,还是戏曲演员美化其动作、表现其剧中人物心理活动、刻画人物性格的重要工具。戏曲的这种与表演艺术紧密结合的综合性的特点,给予中国戏曲特殊的魅力。把戏曲的曲词、音乐、美术、表演的美,结合在一起,用音乐节奏贯串、统一在戏里,达到和谐统一,调动了戏曲艺术手段的感染力,形成我国独有的民族表演艺术形式。
戏曲是来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的一种艺术,是真实的生活艺术在舞台上的再现。无论是为了艺术的需要,还是为了生活的需要,这种再现都不可能完全与生活保持一致,是要用各种艺术手段加以美化和提升,才能形成生活的原型与艺术的变形之间的差距,这种变形就是虚拟。中国传统艺术---戏曲的根本特点,就其在处理艺术与生活的互动关系上,不是一味只追求“形似”,而是讲求“神似”.把捕捉描写对象的神韵和本质作为艺术的标准,是由中华民族传统的美学思想所决定的,“虚拟”就成为中国戏曲反映人们生活的基本手法。
戏曲的“虚拟性”,表现在对舞台空间和的处理的灵巧性上。有一句话叫“说书的嘴,唱戏的腿”,就概括和说明了戏曲艺术的“虚拟”特性。戏曲舞台的空间和时间含义,是由剧作者和演员予以假定,与观众达到了一种彼此的默契。戏曲中的一个圆场,也许就已走出十万八千里;几声更鼓,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对夜尽天明的变现就完成。
这种对时间和空间的灵活性的表现手法,把舞台的局限性巧妙的演化为艺术的广阔性,弥补了戏曲舞台空间和时间的不足,使戏曲艺术剧情达到统一,使其和谐一致,形成了戏曲独特的美学概念。
戏曲还有一个特性就是“程式性”.所谓“程式性”,就是生活中的动作的规范性。例如开门、上轿等,在日常生活中可能因人而异,各自有不同的习惯动作。而戏曲艺术是把最普通的生活中的动作基本固定为一种格式动作,在其的表演中都采用这种固定的格式动作,形成了这一动作的舞台“程式”,这种程式的广泛运用,形成了戏曲既反映生活,又与生活形态保持一定的距离,戏曲题材既来源于生活,又要比生活更具有夸张的色彩,使戏曲具有鲜明的节奏性和歌舞性。因此,“程式性”是戏曲不可缺或的因素。在中国戏曲发展的的历史过程中,程式是为艺术而创造,随着艺术的发展,旧有的程式会在不断的创造新过程中发展成新的程式,程式与革新是不矛盾的。
戏曲的综合性、虚拟性、程式性特征是中国戏曲的主要特征。这些特征,构建着中华民族传统戏曲文化的美学思想精髓,具有本民族特色的独特的戏剧观,它在世界的戏剧文化的大舞台上闪现其独特的光芒。
二、中国戏曲音乐的艺术特征
音乐在戏曲这一综合艺术品种里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这时因为:第一,它在舞台上是其他的艺术种类的统领,唱、念、做、打都在一定的节奏、音乐旋律中协调进行;第二,中国300多个剧种之间最主要的差别是在音乐上,换言之,假如把声音掩去,只看表演,我们很难分辨剧种,但是如果不给视觉部分,只听音乐,我们立即就能找到各自的区域特点;第三,戏剧不同于话剧,其很大成分是借助音乐叙事抒情。所以,音乐使戏曲故事更具有魅力;第四,音乐在制造气氛上是独具功效的,因此,它在创构气氛上也是功效卓越,同时,在其艺术特征上也与其他音乐种类有所不同。我国戏曲音乐有如下的三方面的艺术特征。
1.戏曲音乐的戏剧性特征
戏曲音乐的戏剧性具体体现在,音乐“性格化”和戏剧的“情节化”.戏曲是以故事主人公的第一人称的身份来表演故事的,它必须直接表现人物自身的精神面貌和心理活动。同时,它还需直接表现戏剧的矛盾冲突和情节的发展变化。为了表现戏剧内容、推动剧情发展、戏曲音乐创造了各种不同的表现手段,通过速度的徐疾、节奏的快慢、旋律的起伏、力度的强弱、音色的对比、调式调性色彩的变易等等对比,来渲染不同的感情气氛,从而显示戏剧情节的发展起伏。因此,戏曲音乐给人的感觉往往是性格鲜明、对比强烈、变化急剧,这正是戏曲音乐戏曲性的生动体现。
2.戏曲音乐的节奏性特征
“节奏性”是各个音乐门类都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在戏曲音乐中,“节奏性”却发挥着更为重要和更为独到的作用,可以说,戏曲音乐比其他音乐门类更加强调节奏因素。拿歌剧来说吧,歌剧是以唱为主的戏剧艺术形式,在音乐表现手段中,虽然节奏也是一种重要的表现因素,但是,更注重于曲调的旋律线的发挥,而戏曲音乐侧重的是节奏性。在戏曲唱腔中,“板式”变化体自不待言,主要是通过节奏、节拍、速度的变化而形成各种“板式”,由各种板式的连接和对比而抒发人物的思想感情。即使在“曲牌联缀体”的唱腔体系中,也常用不同的节奏曲牌,连接成“散---慢---中---快---散”的节奏变化模式,以推动情绪的发展。在戏曲音乐中,节奏更为突出的体现,是打击乐器的运用,它成为统一全剧节奏的主线。无论是念白、动作、唱腔都十分强调节奏,而讲究与打击乐器的配合。因此,在戏曲打击乐有开唱锣鼓、念白锣鼓、身段锣鼓、武打锣鼓之分,用锣鼓点贯穿于全剧,把全剧的抑扬顿挫、高下疾徐强调出来。在这里节奏虽然是一种外部形式上的艺术手段,但其效果却绝不止于是戏曲一种外形上的表露,而不同的内心节奏是由人们不同情绪所产生的。如:快乐时,节奏是欢快活泼的;悲哀时,节奏迟滞沉重;平静时,节奏舒缓宽广;紧张时,节奏急促激越,戏曲音乐用有声的外在节奏来表现无声的内心节奏,使综合艺术的各种艺术手段格调统一,线索脉络清晰鲜明。
3.戏曲音乐的程式性特征
关于戏曲艺术的程式性特点,在前文中已经提及。作为戏曲艺术重要组成部分的戏曲音乐,所具有的程式性特征,是十分突出的。
戏曲音乐在长期的艺术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经验,形成了自己都特思维方法和表现技巧,每一个剧种都有自己的常用声腔、常用板式、常用曲牌、常用锣鼓经、特殊的主奏乐器、特有的演唱技巧,形成了相当稳定的格式,这就是戏曲音乐的程式。它是从感性上升到理性的一个飞跃,是戏曲音乐遗产赖以继承和发展的基础。关于戏曲音乐的“程式性”特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论述:
(1)“曲调框架”的“程式性”特征
例如把戏曲曲牌体中的每一个曲牌,板腔体中的每一种腔调、板式作为一个曲调框架的话,则在每一剧种的各种曲调、腔调、板式中,都有一定约定俗成的规程和法式。主要体现在剧本的结构、句式、起落音、板式、起落音的板眼位置等方面。依循其规范的规律,加以承认;如果与法式相左,则不予以承认。例如在京剧唱腔中,上下句是一种程式。不管是二黄、西皮,都由上下句组成,而且上下两句区分的很严格,需要用各不相同的乐音来结束尾音,上句常落于非调式主音,下句必须结束在调式主音上;乐句的句法结构也很规范,一般二黄的句法结构规律为“板起板落”.
(2)戏曲曲调连接的“程式性”特征
在艺术者的演出实践中,演员们对于曲牌、板式的组合方式和运用方法已有了经验和技巧,并基于戏曲运用的“逻辑性”要求,已形成一套常有的规律。比如在戏曲曲牌联套体的唱腔结构中,对于各种套数的构成都有一定的程式。戏曲套曲在形式上有长套和短套之分,其组合方法必须前有引子,后又尾声,中间点缀以若干的支曲牌,称之为“正曲”或“过曲”;套曲内部曲牌的选择和运用,要注意宫调的协调运用,通常只限于同一个宫调,有时也可以用上二或三个,但一定是近关系调。套曲还需要注意板式变化、引子、尾声的曲式结构,通常引子、尾声的曲式结构为散板,过曲部分与各曲牌之间的先后也有一定的章法,原则是慢曲在前,然后是中速,最后是急曲。全套套曲形成“散、慢、中、快、散”的节奏变化顺序规则。
(3)“整体布局”的“程式性”特征在传统京剧唱腔中,二黄、西皮是不能用在同一场或同一折中,也不允许二黄与西皮直接相连接。在许多曲牌联套体的剧种中,对于各种行当角色的曲牌的分别使用也有规定,某些曲牌只为某些行当演唱,其他行当不可以混用等等。戏曲的这些程式性规范都有其相对性,随着历史的推进,戏曲程式也在不断的发展,变化和更新,旧的戏曲程式在经过以后的不断完善后又变成新的程式,为后人使用不断加以完善。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