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美的本质(5)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6
主客体处于和协一致时,引起审美的艺术感受,这种感受是具体的,进而促成了艺术形式的表达,促进了艺术产品的创造,有了美的具体成果,反过来又影响到美的情感享受。
  美是感性形象和理性认识的统一。美是有感而发,通过艺术特性表现出来。有了艺术的形式,便可以进行理性的升华,事物的美就会得到明确的认识。所以可在艺术的理性研究中对美的认识进行开发,再产生对美的影响,指导进行美的创造。只有认识美的艺术性才能认识美的创造性。美的“感性显现说”淡化了艺术的特性,因此不好解释理性认识的问题。
  美是具体和抽象的统一,客观事物融入人的社会生活,通过鲜明生动的表现使人的感觉和意识产生了反应,有了自身的评赏,美是具体可见的;通过艺术的抽象可以认识美的共性,找出其规律性,有了理性的升华,来指导艺术美的创造,并以此进行典型环境中的典型形象创造,美又是抽象的。
  美与真和善是相连的统一。这三者相互补充,各自又有不同的内涵,也可以有不同程度的比例。美以真为现实基础,又可以在现实基础上进行再创造,但要有真的现实根据;美以艺术形式体现善的和谐性,其内含的好的内容具有善的本质,又可与丑的转换中增强矛盾起伏的艺术性,真和善加强了美的感受。应该强调的是,真、善、美都是好的部分,是相对独立又相互融合的关系,合在一起就是非常好了,所以不能相混代替,更不能用美代替好。只因为美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性,所以显得格外突出。
  美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美的认识是对客观现实的反应,在不同事物相互对比中有了相对的美,通过反面的对比,美的事物就会突出。绝对性是抽象的艺术概括和再创造,一定时期和范围内的美的共性就有其绝对性,取得共识的绝对的美延续下去成为美的经典。

  美是具体和抽象的统一。美的感受是对客观具体事物的感应,情感因事因物而发,美是主客体具体的和谐反映,集中在各方面的一致关系上,一丝细微的变化,一点冲动的萌芽,都会产生美的火花。美是有感而发,离开了具体的感受,单凭主观认定,不会有美产生。另一方面,美的理念又是抽象的,人的思维和感受会将美的意识加以升华,使具有一定特性的事物被审定为美的事物,这些具有和谐一致关系的事物,不管是有无具体的感受,都会给与评价,当理念与具体相对应时,理性的美感认识出现,这就是审美。
  审美是个体与群体的统一。个体具有各自不同的审美方式和艺术创造,有其自由性,但又受群体的约束。组合的共识统一了审美的方向,又影响了个体的发展。
  美是意志和功利的统一。美是由个体思想感受而发,受其立场观点的影响,作用着行为和理想。但社会功能和利益关系又确定了其功利性的位置,激发了进行艺术创造的积极性,并作为一种动力导引着美的发展趋向。美的艺术发展就是这种统一的结果。
  美是历史和现实生活的统一。社会劳动和丰富的生活创造了美,不同时代和不同生活环境的人在一定的社会中有各自的审美情感,但历史的影响会留存在人们的观念中,又起到不同的作用。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人们在不断地创造着美的历史。
  美是现实与理想的统一。现实是基础,由具体事物引发美的感想。理想的美是现实的发展和再创造,表现在艺术的创作中,显示出典型环境中的典型形象。如果理想的发展远离了现实的基础,就成了无稽之谈,如果没有理想的再创造,现实的美就会平淡无光。      
  美是公益性和功利性的统一。人人讲求美,尽管思想理念不尽一致,但都要求一定社会关系美的存在。由于美的创造带有艺术性,有劳动成本,可以带来效益,和生活利益相融合,所以美具有社会利益的双重性。
    单就美的本质属性就这么复杂,这里只是概括说明美的本质。研究美的本质是为了加强美的欣赏和创造服务的,除去了美的艺术性,只在意念和感觉中论争,什么样的本质猜想能适应美的发展需要呢?能有什么社会作用呢?
    美的艺术,艺术的美,这成了不可分割的关系,人们在理性的指导下,能创造出更美好的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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