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当代书法艺术所依据的传统文化的土壤贫瘠不堪。在二十世纪初期,许多人都将中国落后的原因追溯到传统文化的 “落后”,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由对政治文化的逆反波及到传统文化的各个方面。到六十年代,“文化大革命”有一次对中国的传统文化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洗礼”,使得书法文化的生存土壤又遭受了扫庭犂穴的毁灭,以待人几乎堕于文盲文氓之溷。接着,“改革开放”大潮席卷了中华大地,现代文明的文化生态环境的变迁,使得文化传统兼具了继承性与变异性;中国社会要向西方看齐,中国文化亦必受其改造。西方文化的涌入,使得中华“大文化圈”有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与冲击,外夷文化入侵到我们当代“无传统文化积淀”的新生代中。可以说,在“高势位”文化入侵后,随着近百年来政治经济的变动与融合,中国“大文化”各层面都在发生转型。这种转型,直接使书法子文化在大文化圈的激变复杂的断裂与连续下,呈现出“文化缺失”或“文化断裂”现象。
最后,伴随着毛笔和文言失却社会基础的同时,书法在当代最终丧失了它的接受主体——大众。在古代,上至君王,下至百姓,皆是笔墨纸砚,毕至案头,终日赏玩,“书写”融入生活。但是当代书法活动却蜕变为一种仅为少数人从事的艺术活动,其负面却导致“笔墨泛滥”,书法丧失评价标准;而从废除汉字、简化汉字到走拼音化道路,直接阻断了书法作为精英文化与大众的亲和力;再加以文言文的隐退,不只是造成人们对民族传统文化典籍阅读的困难,更是使人们对书法表现形式隔膜化[⑨]。当代能够欣赏读懂书法作品的普通大众已是少之又少,形成了书法接受主体的 “断裂” 。
的确,当代书坛已经步入“展厅时代”。而“展厅时代”已经完全不同于古时文人雅集式的书法交流,为了片面追求“展厅效应”,创作者失去了书法艺术精神和自我精神的依托,为了创作而创作,为了技法而技法,从形式到形式,从形式感到视觉冲击力,无所不用其极,而且愈演愈烈,完全一种“制作化”“装饰化”。梁培先先生曾说:“将书法纳入到视觉艺术的行列,书法极有可能沦为一种黑白的抽象画——这意味着(书法)自我艺术身份的丢失,而一旦自我艺术身份丢失,就必然引发连锁反应,诸如与文化本源之间关系断裂、文化身份的模糊不清等重大问题。”[⑩]断裂一词,真可谓是击中要害。当代书法艺术的发展,致使书法创作者与书法理论者分工愈加精细,结果使得书法理论者过多地关注理论,而缺乏技法锤炼,而书法创作者更多地关注技法,关注作品的视觉冲击力,而不注重文化修养的提升,这样的后果直接使当代书法人对于书法本体意义上的哲学依托、价值寄托与书法的书写性缺乏相应的关照,从而导致了技与道的分离,导致了书法文化的人格化断裂。
结语
在传统文化中,书法艺术呈现出独特的光芒,即使是“断裂”,文人士大夫也力求上溯传统,与之对接,以弥补文化上的“不连续”,使文化能够发展下去。然而,当代文化断层的因果链条导致我们这一代人的失忆、错位与误解。当我们重拾传统经典的时候,我们的心态是何等的感慨与悲愤,一面是为孳乳着我们的“神貌不合”的“断裂”文化而发出的无奈悲叹,一面又要为这个断裂的社会、异化的人生拨云见日,沿着前人断裂的历史向前“接着写”下去。
宋代黄庭坚评品苏轼书法为宋朝第一,除了“笔圆而韵胜”以外,就是“挟以文章妙天下,忠义贯日月之气。”黄庭坚《书缯卷后》语:“学书要须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士大夫处世,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或问不俗之状,老夫曰:难言也。视其平居无异于俗人,临大节而不可夺,此不俗人也。”从以上语句中我们可以看出黄庭坚对于习书的态度。对于某人来说,其完整的人格不外有二,一是胸中有道义,二是要有圣哲之学的滋润与熏陶。缺一而不全也。此种士人的高尚之气质也是书法文化得以传承的重要原因。
然而当代这种士人精神却衰落了,这直接导致了士文化的衰落和书法文化传统的断裂。当代的书法人需要批判的精神与独立的意识,需要对书法文化中存在的问题具有甄别能力,更需要把书法文化精神在当代社会中传承下去。
①余英时,《清代思想史的一个新解释》,收入余英时《历史与思想》,联经出版事业公司,,台北,一九七六年,一九九二年。②曹宝麟,《中国书法史宋辽金卷》,江苏教育出版社。一九九九年十月第一版。③丛文俊,《中国书法史先秦·秦代卷》,江苏教育出版社。一九九九年十月第一版。④李泽厚,《美学三书》,天津社会学院出版社。二OO三年十月第一版。⑤ 葛兆光,《中国思想史导论——思想史的写法》,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⑥冯天瑜、何晓明、周积明,《中华文化史》,上海人民出版社。二OO三年第二版。⑧吴振锋,《文化断裂中的文人书写》,《书法》杂志,二OO六年第八期。⑨梁培先,《改造与失衡——试析形式结构对当代书法创作理论的影响》;《全国第七届书学讨论会论文集》,黄河出版社,二OO三年五月。
[①] 余英时,《清代思想史的一个新解释》,收入余英时《历史与思想》,第一二四,一二五页,联经出版事业公司,,台北,一九七六年,一九九二年。
[②] 葛兆光,《中国思想史导论——思想史的写法》,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第十、十一页。
[③] 曹宝麟,《中国书法史宋辽金卷》,江苏教育出版社。一九九九年十月第一版。第二,三页。
[④] 丛文俊,《中国书法史先秦·秦代卷》,江苏教育出版社。一九九九年十月第一版。第九页。
[⑤] 李泽厚,《美学三书》,天津社会学院出版社。二OO三年十月第一版。第一七O页。
[⑥] 李泽厚,《美学三书》,天津社会学院出版社。二OO三年十月第一版。第一八一页。
[⑦] 冯天瑜、何晓明、周积明,《中华文化史》,上海人民出版社。二OO三年第二版。第十六页。
[⑧] 丛文俊,《中国书法史先秦·秦代卷》,江苏教育出版社。一九九九年十月第一版。第十三,十四页。
[⑨] 吴振锋,《文化断裂中的文人书写》,《书法》杂志,二OO六年第八期。第二七,二八页。
[⑩] 梁培先,《改造与失衡——试析形式结构对当代书法创作理论的影响》;《全国第七届书学讨论会论文集》,黄河出版社,二OO三年五月。第五三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