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息时代艺术研究的特征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6
论文关键词:、数码版画、网络艺术等。传统音乐所涉及的一切领域几乎都受到信息技术的影响,现有的计算机技术原则上可重现自然界一切已有的声响,并能够制造出自然界并不存在的声响,从而冲破了人们对音乐的传统认识,更新音乐观念,促进音乐研究的深化。信息技术同时也给音乐开拓了前所未有的广阔天地,给音乐艺术提供了无穷无尽的音源,大大地拓展了声音的表现范围和艺术感染力。通过互联网的广泛传播,数字音乐已逐渐为人们所接受,成为音乐在信息时代新的发展形式。
根据国际上的共识,凡是用计算机或有CPU的数字电路所作的有关音乐的工作和活动都属于计算机音乐的范围,计算机音乐包含以下一些主要内容:
(一) 音乐声的数字合成。音乐声包括乐音、在乐音中应用的“噪声”以及在谐波中存在的对音色起作用的一部分超声。各种音乐声都可以根据声音的原形进行分析后再用计算机技术予以合成复制,这是声音数字合成的一个方面。声音数字合成的另一个方面是可以随意产生自然声中从未有过的各种声音。
(二) 音乐的数字录音。数字录音是计算机技术在录音领域的应用。DAT、DCC数字录音机、激光唱片都属此类,现已推出DDDD激光唱盘及可多次录音的激光唱片。数字录音与一般的模拟录音相比,其优点有:频率特性好,保真好;动态范围大;抖晃趋于零;信噪比高,信号失真极小;对失落信号可以补偿恢复;经多次复制后不会降低声音质量;节目搜索时间短;重放精度高;记录密度高;记录时间长;体积小等。
(三) 网上音乐。互联网的普及使得在网上可以随时听、看音乐会、音乐表演、MTV等,可以购买CD、VCD、DVD和与音乐有关的书籍、资料等,可以进行网上问题讨论、评论、交谈等一切音乐活动。能够实现远程控制的互动性MIDI中心在一些国家、城市已经建立,方便浏览者随时点播节目,实现资源共享。
除了音乐,其它一些艺术形式诸如舞蹈、戏剧等也或多或少的融入了信息技术的成分,就连电视广播节目也有了虚拟主持人。这些数字化的应用,使艺术的表达、传播甚至存在的途径都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虚拟艺术形式的出现,表明人们已逐渐适应信息化带给人们的冲击,甚至人们已经开始习惯这种充斥着信息化、非物质化特性的艺术形式。
艺术的非物质化存在是社会信息化的结果。信息社会是一个“基于提供服务和非物质产品的社会”,信息社会是物理现实和社会现实充分信息化的社会。“非物质”不是物质,但“非物质”是基于物质的,只不过是脱离了物质的层面。艺术形式的非物质化,使得传统的艺术理论在解释新的艺术形式时面临巨大的挑战。声音、图像、文字等诸多艺术因素的非物质化,导致艺术理论中非物质性成分的增加,例如,数码设计艺术原理、计算机辅助设计原理等。
三、 数字艺术的特征
将利用数字技术创造的艺术形式及其过程统称为数字艺术,例如,由计算机来渲染的动画片,数字音乐还有计算机设计的雕塑品等。数字艺术是一种真正的技术类艺术,是建立在技术的基础上并以技术为核心的新艺术。数字艺术包括交互媒体设计、数字影像艺术、虚拟现实设计、新媒体艺术等,只要在创作过程中全面或者部分使用了数字技术手段,都可称为数字艺术。数字艺术与传统艺术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很大不同,其创作手法、风格、传播与接受方式是特有的。概括起来数字艺术具有个人性、动态性、瞬时传播性等特点。
(一) 个人性。由于数字艺术作品都是以数字形式存在的,因此它们都可以被随意复制而且易于改造。个人主观意愿能够更大程度地得以实现,有人因此发出信息时代艺术家会不会失业的疑问。传统艺术更多体现“公共性”,艺术是为更多的人服务的,艺术创作完成之后要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媒介,而数字艺术由于更为强烈的开放性、随意性,反而更具有“个人性”,个人的随感,一点点灵感,一点点艺术的火花,都可以记录下来、制作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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