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书画艺术品的价格定位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6
[论文关键词]书画艺术品;价值;价格
[论文摘要]书画艺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其价格特性表现出难以确定性、潜在价值性和双重矛盾性,故其价格的确定是一件十分复杂的事情。书画艺术品的交易价格与其艺术价值往往不一致,有时甚至十分矛盾,并显示出自己固有的特性和规律。确定书画艺术品的市场价格,主要是由下列因素决定的:(1)书画作品本身的质量,(2)书画家的知名度,(3)内容与题材,(4)书画作品存世量的多少,(5)欣赏时尚,(6)年代远近,(7)字画样式,(8)收藏者的多少和市场承受能力,(9)书画家本身的状况。
俗话说:“黄金有价,艺术无价”,这是人们对艺术作品价值的一种认识。不过,自艺术成为商品走向市场后,人们却又必须用价格来衡量艺术。对艺术的评价除了通常所谓的“学术性”标准之外,还有艺术品市场订立的“价格尺度”。早在唐代,艺术品市场就被作为衡量艺术家价值和影响度的依据。如今,中国正向市场经济转型,中国美术在现代化进程中,与经济的联系日益密切。书画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其价格定位越来越受到艺术市场和收藏者的广泛关注。
一、书画艺术品的价格特性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当商品的价值在流通中用货币来表现时,便是商品的价格。没有固定不变的价值。价值是随着人对它的需要程度的变化而变化的。价值变了,商品的价格也应发生变化。任何一件商品在市场上的价格变动,都反映了它的价值变动,从而形成了价格运动变化的规律。反映出作为相对价值的商品本身价值量与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价值量之间的本质联系,以及两者之间发展变化的内在关系。一般来说,商品的价格与价值是统一的,价格是商品价值的当下现实的真实反映。没有价格,商品的价值就无法体现。既然商品的价格与价值是统一的,也就是说市场的流通价格是商品价值的真实反映,那么书画艺术品作为一种商品其价格就是其艺术价值的真实反映。书画艺术品的价格在质的规定性上,也应以价值为基础。但是,商品的价格有时不一定能反映商品的价值,两者时常处于某种程度的分离、违拗状态。所以书画艺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其价格是较难准确地反映其艺术价值的。书画艺术品的交易价格与其艺术价值往往不一致,有时甚至十分矛盾。或者说;书画商品的价格又不是以艺术价值为基础的,它显示出自己固有的特性和规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难以确定性
艺术品的产生原本就是一个十分复杂而艰巨的过程,它和一般的商品相比,并非可以用一定的劳动量或加上科技手段,可以比较容易地制定出一个价格标准。加上人们对每件艺术品的价格,从来就没有一个统一而公认的标准,由此而引出的价格就难以衡量,具有相当大的可变性。
2.潜在升值性
一般来说,优秀的艺术品不可重复再生,尤其是已经过世的优秀书画家的作品,其精品更是不可多得。就艺术家一生的创作而言,数量也是有限的。加上艺术家一旦去世,其再生产的可能性已经不复存在。作为一种不能重复的精神产品,就具有潜在的升值空间,有的书画家创作的作品更是有着无限增值的可能性。
3.双重矛盾性
书画作品一旦投入市场,其价格并不一定与其作品本身的艺术价格相符。有时显得过高,有时又显得过低。这种市场价格与价值相违背的双重矛盾,是区别于一般商品的固有属性,也是书画艺术品价格十分值得研究的课题。
二、书画作品的艺术价值特性和市场价位
1.艺术价值特性
书画作品的艺术价值主要是指书画作品本身的艺术品位、艺术质量及其所产生的审美情趣:和文化底蕴。艺术品一经诞生,它实际上就有了本身的价值和位置,优秀的艺术品补充人们在精神领域上的不足,启发人们的智慧和灵感,甚至可引导人们进入更高的思想境界。然而当它在市场上以商品形式表现其价值时,它往往只能反映当时人们的认同价值。在正常情况下,作品艺术价值与其市场价值大致平衡。要认清书画艺术品的价值特性,至少应该注意这么几方面问题:(1)书画艺术品的价值是由人们的消费需要而不是消费结果来衡量的。(2)书画艺术品的商品价值与书画艺术品在某一特定阶段的商品价值是不同的。以小说为例:在一段特定的时期内,一部时尚小说的销售量大大地超过了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的销售量,我们就不能从中得出什么结论。因为一件艺术作品既有由所有时期或所有阶段的具体形态之价值总和构成的商品价值,也有一件艺术作品在某个具体时期或阶段的具体形态所呈现出来的部分性而非总体性的商业价值,这两者是无法相比的。(3)书画艺术品的价值不是作品本身所固有的和一成不变的,而是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凡·高的画在今天的人们看来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但在凡·高本人活着的时候,却没有卖掉一张画。这是为什么?画依旧是那张画,自打它被创造出来就一直是海德格尔所说如此这般的这个作品本身。问题出在哪?问题出在作品所蕴涵的艺术价值虽为作品本身所拥有,但却会随着时代和人群的不同而发生变化,会呈现出不同的意义。在凡·高活着的时代,他的画不是社会的总体需要的一部分,因而它们没有现实的艺术价值即它们的价值没有被实现,充其量只是潜在的价值。今天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它们极大地满足了现代人的艺术消费需要,实现了极大的艺术价值,也就理所当然地获得了极高的商品价值。如果用更加概括性的表述方式讲,这就是:某一艺术作品的价格之所以会随历史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就在于它在不同历史阶段与人的共时性关系是不同的;与此同时,它在每一个历史阶段与人的共时性关系中所呈现出来的价格,都是它自身所固有的某种东西的体现。这就意味着书画艺术品在某一历史阶段(比如当代)与人的共时性关系中所呈现出来的价值,是不能当作它在所有历史阶段与人的共时性关系中都固有的。
2.市场价位
市场价位是指书画艺术品在流通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价值。书画作品的艺术价值和市场价位是一对矛盾集合体,也是书画艺术市场常常需要解决的课题,并关系到投资收藏者的策略和方向。
由于书画艺术创作是一种独特而复杂的高智能的创造性劳动,因此,书画艺术品的价值具有难以确定性、潜在升值性和双重矛盾性。为此,艺术价值与市场价位两者之间往往会出现许多复杂的情况。
一般来说,书画作品一旦投入市场,人们总希望其艺术价值和市场价位相统一。但由于艺术价值本身的复杂性,加之市场运作的种种原因,往往会出现市场价位取代艺术价值的现象。事实上,古今中外的艺术品历来都产生过这种情况,即一些具有较高水平的著名书画家的作品,在市场上的行情反不如一些水平较低的书画家的作品。而历史上一些水平较高的书画家的作品,其价值反而不及当代一些水平较低的书画家的作品。
相比较而言,这种现象反映在明清古旧书画上并不太明显,因为明清书画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的考验,其艺术价值与市场价位已大致趋向一致。一流书画家有一流的价位,二流书画家则有二流的价位,三四流的就只有较低的价位。而近现代的书画作品其情况就比较复杂。由于近现代书画家离我们的时代较近,有些还刚刚去世,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感情以及偏见的因素,加上有些书画家尚健在时,就有人操作市场,将书画价位抬高,造成市场价位高于作品本身的艺术价值。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李可染和陆俨少。李、陆的作品,其艺术价值不可谓不高,不但都具有扎实的传统笔墨功底,而且都已形成独具个性的艺术风格,但却不属于“曲高和寡”的最高品位的艺术。然而其市场价位却高得出奇。李可染的作品已无法以尺定价,他的一幅《万山红遍》,在北京某一拍卖行的拍卖中,竟高达一千多万元。陆俨少的作品,一般也至少在20万元至30万元一平方尺。相比之下,艺术价值极高的黄宾虹的作品却远远不及他们两位。这种错位现象,应该会慢慢纠正过来。如近年来,黄宾虹的一些作品其市场价位在逐步上升,而陆俨少的作品一度曾出现下降的趋势。究其原因,一是人们对书画家的认识程度在不断加深变化;二是收藏界对某些书画家作品的热情程度已经饱和;三是操作者不能对某一书画家连续抬价,尤其是对已经过世的书画家。所以有操作者在有利可图时已将作品大都抛出。
对当代在世的艺术家,艺术价值与市场价位之间的矛盾则表现得更加突出。
一些艺术素质较高的书画家,其艺术价值与市场价位大致相近,有的偏低;而一些素质较低,又善于玩弄手法的书画家,尤其是一些中青年书画家,其市场的价位却远超出其本身的艺术价值,致使不少人上套受骗,造成艺术市场的混乱,严重阻碍艺术市场的健康发展。其原因:一是画商或经纪人素质低下,与这些书画家里应外合,哄抬价格;二是一些评论家、新闻单位的人员不负责任地胡乱吹捧,推出,些名不副实的“名家”、“大师”;三是收藏家或经营者文化品位不高,缺乏应有的艺术素质,盲目购藏。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整体艺术欣赏水平的不断提高,艺术品市场价位和艺术价值两者之间的矛盾最终会逐步统一起来,但也只是相对而言。因为两者的关系极为复杂,这须经过相当一段时间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