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临绝境的中国民族电影虽然在1995年得到了一个难得的复兴契机,但由于种种内外因素的制约,中国民族电影并没有因此而走出困境,危机依然象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悬挂在我们头上:电影产业化的观念和制度并没有真正确立、国产电影的数量和质量与电影市场要求不相适应、电影市场现状与市场潜力之间存在明显差距、进口影片与国产影片、市场"大片"与普通国产影片的市场份额、票房份额严重失衡,特别是发行业、放映业与制片业利益冲突日益激化,则说明中国电影业的发展正处在一个重要而关键的发展和调整时期,甚至可以说是生死攸关的转折点。
电影产业体制的改革阵痛
中国电影的"体制改革"是从80年代后期开始的,电影业在市场压力下逐渐开始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这一过渡首先是制片方式的转变。电影制作机构的增扩,电影出品权的逐渐放开,部分地分散了电影生产的垄断性,为电影作为产品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可能性。因而,10多年来,不仅国家或者电影企业投资生产影片,而且还出现了相当数量的国营和民营、电影企业与非电影企业、大陆与港台、中国与外国联合拍摄的影片,各种社会资金注入电影企业,使国产影片的投资规模年增长幅度从90年代以来达到了10%以上,国产电影在引进资金的同时也引进了这些资金所代表的运作机制、文化观念、以及市场竞争意识,这为提高电影的创作、制作水平和艺术、技术质量提供了经济前提。其次是发行方式的转变。90年代初期,一直由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统购统销、垄断经营的电影发行体制解体,多种机制、多种形式的发行放映模式并存,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制作、发行、放映业的积极性;扩大引进发行外国电影特别是从1994年开始引进世界"流行"影片,在刺激电影市场的同时也影响到本土电影的制作策略和影片风格。
近年来电影体制改革的另一个重要现象是发行业和制片业的相互渗透和参与趋势仍在增加,许多地区和机构已经建立或者正在酝酿建立制作、发行甚至放映"流水线"联合,过去的电影发行公司中国电影公司投资拍摄了《银幕恋情》;以发行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北京紫禁城影业公司在《离开雷锋的日子》以后投资完成了《甲方乙方》、 "大制作"影片《红色恋人》和《背起爸爸上学》,而这三部影片在北京1998年的国产影片票房收入中分别占据了第1、2、8的位置。上海永乐公司也仍然继续发挥其生产发行合一的体制优势。应该说,这些向变革,在一定程度上为中国民族电影注入了生产力,一方面强化了市场因素对于电影的推动,出现了少量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国产影片,同时也使得电影产品的平均技术质量和艺术质量得到了基本保证。
但是,当前的电影改革与20年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的急剧变革的进程相比似乎并没有取得人们预期的成果,正如一位电影政府主管人士所说,"有人说中国电影企业是整个中国企业界改革最早的行业,但是,改革的进程缓慢,远远不能满足中国电影发展的需要。" 1998年的中国电影业仍然面临"体制不顺、机制待立、中介梗阻、节目短缺、资金困难、捐税过重、不平等竞争"等问题。 中国电影改革虽然从1993年以来一直试图通过相应政策来"放开发行"、打破区域垄断,但直到1998年,这些措施只打破了单一企业的垄断,并没有打破区域经营的垄断。各级发行公司仍然按照行政区域管理并形成了不同的隶属关系和利益机制。企业和区域的自我保护阻碍了电影市场机制的建立。市、县电影行业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现状制约了电影事业的发展和电影经济的增长,垄断性的计划经济模式仍然在深层上制约电影的发展,而公平的、开放的竞争体系的建立也远远没有能够实现。电影体制转化的缓慢,不仅造成了发行和放映业的冲突,而且严重地影响到制片业的利益。据有关资料表明,目前在中国,各制片单位的平均销售收入实际只占票房收入的22%, 在整个影片业中制片一方得到的利润过少。有关人士估计,70%的国产影片的制作方亏损,国产影片投资总回报率还不到50%。如此低的投资回报率必然会影响到片方的投入再生产 。这种局面在很大程度上压抑了电影制作部门的生产主动性,电影投资和生产的危机在1998年可以说比前一年有增无减。
电影管理观念的艰难转换
从制度上和观念上确立电影的文化产业本性,不仅意味着电影生产和流通方式从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的更深刻的转型,而且也意味着电影的管理体制从意识形态管理向文化产品管理的转型,而前者转变的深度和广度实际上都会受到后者的巨大制约。在中国,电影曾经长期被简化地理解为政治宣传手段,因而常常被强制性地作为政治意识形态载体来管理"电影为政治服务","政治标准第一"理所当然成为了电影管理的基本准则。进入新时期以后,电影作为一种艺术的相对独立性和电影作为一种大众娱乐形式的文化本性,逐渐开始被认识和部分地认同,所以,在新时期,一方面,政府的电影管理观念和政策都作出了某些调整,电影与政治的关系逐渐具有了媒介和文化的相对独立性,娱乐性影片和一些非主流影片也具有了存在的合理性;另一方面,电影仍然还是被看作一种重要的意识形态载体,特别是从1996年以来,电影强化了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为核心的"主旋律"意识,同时也强化了对电影从剧本到影片的规划和审查。
近年来,电影管理机构利用政府性的电影基金和其他种种经济手段以及各种行政规划来扶持主流电影生产,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也直接或者间接投入资金拍摄电影,因此,1998年的多数"主旋律"影片都得到了不同类型的政府资金的直接或间接资助。这些资助,为民族电影提供了融资渠道,同时也保证了一些代表国家主流意识形态意识的影片的拍摄,有时也为极少量的风格化艺术电影提供了生产机会。这些资金资助完成了一些具有较完整的艺术形态和形成了一定市场回报的影片。但同时,由于各种传统和现实因素的制约,这些政府性电影生产却又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忽视或者违背电影的制作和创作规律的现象,特别是曾经已经被人们所遗弃"题材本位"倾向和"概念化"倾向又有所泛滥,前者造成了题材上的单一性、重复性,而后者则造成了电影美学上的平庸性、教化性,尽管从总体上看,1998年电影的制作质量相对比较稳定,但模式化、宣教化倾向也比较明显,一些影片的宣教功能淹没了审美功能和娱乐功能,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电影的指令性行为与艺术性行为、经济性行为之间常常缺乏有机缝合,这使得一部分"主旋律"影片在艺术上、在市场上乃至在意识形态教育上都没有获得想象中的传播效果。
与世界各国一样,作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手段,政府有关机构近年来建立了相应的电影管理法规,如电影审查和检查制度、电影许可证制度等等,1998年对电影还颁布了新的题材和内容上的限制性规定。这些法规,对电影作出了政治和道德上的制约,为电影规定了一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公共性,从而将电影纳入了整个社会主流文化的塑造工程之中。因此,在中国大陆国产电影中,商业电影常见的暴力、色情因素被减少到了最低限度,社会负面环境和事件也很少进入电影的叙境之中,以克己、奉献、忠诚、仁义等为核心的传统道德理想得到高度强化,1998年的中国大陆电影表现出一种高度的"净化"状态。
但另一方面,电影管理中的这些法规化规定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其含义的某种可再解释性而很难形成制度,在某些时候,特别是对电影题材、内容、形式、风格等方面的限制缺乏可参照性;某些规定和制约也缺乏文化层次,与电影作为一种大众文化的文化特性还存在一定距离。结果,不仅使中国大陆电影受到的公共性(政治\政策\道德\传统\习惯)限制比世界其他主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