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录片跨世纪三大演变(3)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06
贬为机械的再现,因而否定它们同艺术的关系的论点,值得进行彻底的和系统的驳斥,因为这正是理解电影艺术本质的最好途径。”为此,爱因汉姆依据电影媒材的物理属性,细密地考察了银幕影像和现实世界存在的诸多差异,总共罗列出以下6项“根本性差别”(他论证的对象是无声电影、黑白电影): 

1.立体在平面上的投影 

2.深度感的减弱 

3.照明与没有颜色 

4.画面的界限与物体的距离 

5.时间和空间的连续并不存在 

6.视觉之外的其他感觉失去了作用 

爱因汉姆的论证可谓滴水不漏,针对论敌所持“机械地再现现实不是艺术;电影是机械地再现现实的手段;因此电影不是艺术”的三段论法,他的全部努力便在于证明:“使得照相和电影不能完美地重现现实的那些特性,正是使它们能够成为一种艺术手段的必要条件。”爱因汉姆与巴赞的理论出发虽然不一样,但两者的结论都表明电影影像不可能等同于客观现实。在创作者不可避免的主观介入以及媒材特性的双重制约下,银幕上再逼真的影像也包含着一定程度的“失真”或假定性,可称之为“有我之境”。 

然而,在世界电影史上不乏有人追求“无我之境”,尝试制作“零干预”的影片。早在20年代,法国先锋派导演费南·莱谢尔就设想拍摄一部“其长无比的”影片,把一男一女在连续24小时内的生活不厌其详地完整纪录下来,但最终并未付诸实施。无独有偶,美国“纽约派”纪录片导演安第·瓦荷尔亦萌生奇想,在60年代动手拍过一部《睡》。该片长达8小时,原原本本地纪录了被摄对象睡觉的全过程,唯一的剪辑出现在换胶片的时候。《睡》的放映效果我们不得而知,但完全有理由相信导演本人也没有耐心耗费整天时间再看一遍的!追求“真实”走火入魔到这种地步,纪录片也就异化成一种“全天候安保监视系统”了,犹如现在金融机构、交通要道、危重病房等场所特别安置的摄录设施,它们提供的影像才真正是“自动生成”的、不间断的、原生态的。上述事例实际上提示我们:纪录片的价值绝不在于原封不动地“复制”现实,而是体现于创作者对现实的“再现”,一种包含认知价值与审美价值的再现。 

纪录片既是对真人真事的踏实纪录,又是由编导完成的一次创作行为。对应故事片编导所从事的“虚构性创作”,纪录片编导的创作行为可定性为“纪实性创作”,通常包括两个步骤:首先是有选择地采集原生状态的生活素材,然后是创造性地提炼、整合所拍摄的素材来构成具有艺术形式的视听文本,向观众提供一种包含审美价值的情感体验。在纪录片创作中,摄影机不仅仅是记载客观现实的纪录机器,亦是受创作者主观掌控的表意工具。摄影机镜头作为人眼的延伸,所有纳入摄影机取景框的外界物像都在创作者调控之下,诸如景别大小、角度变换、镜头运动、延续时间等因素,无一不受到创作者自身的价值判断、情感倾向、审美意趣以及操作手段的影响。伊文思曾坦言:“我对于许多人理所当然地认定纪录片必然客观的想法感到惊讶,也许纪录片一词并不周延,但对我而言,纪录和纪录片之间的分野是相当清楚的。”我们一旦廓清了这两者的分野之后,就能够理直气壮地承认纪录片也是艺术,应当允许创作者把自己的真情、激情与艺术个性融入作品,不必回避或消解“有我之境”。诚如克拉考尔所指出的:“克己自制并不永远是一种美德。一个高度重视真实性的纪录片导演也可能不由自主地投身到他镜头的生活场景中去。事实上,有些纪录片是介于直接纪录和较多感受的表现之间的。” 

回顾中国纪录片演进的历程,不难看出我们的理论准备不足,长期来对真实性的把握基本上只关注“客观真实”这一端,而忽视了处于另一端的“艺术真实”,尤其缺少对创作者层面(包括创作个性、创作心态、艺术风格)的深入探究。直至90年代以后,随着优秀电视纪录片、优秀编导的不断涌现,纪录片工作者从实践到理论都拓展了对纪实性创作的深层理解。例如,《远在北京的家》的编导陈晓卿谈到自己的天性中具备一种漂泊者与流浪者的基因,从小就向往离开家乡小县城到外边闯世界。在其自筹经费拍成的《远在北京的家》中,他对那几个小保姆的漂泊身世倾注了深深的同情,对她们同命运抗争的精神给予了由衷的赞美。陈晓卿总结道:“镜头纪录的是被我的心折射的现实,那里面有我的审美感情,有我的人生体味,有我的喜怒爱憎,有我的镜头诉说,而这一切又集中在被纪录的人的生存状态上。”陈晓卿的创作实践表明,优秀纪录片乃是创作者“情动于衷”的结晶,在作品所呈现的客观现实中,或隐或显地折射出创作者自我个性与情怀的烙印,具有强烈的审美感染力。说到底,纪录片的创作思维与艺术创作规律是相通的,纪录片素材的原生形态(无我之境)和创作过程中的艺术处理(有我之境)是相辅相成、交融为一体的。当然,这里有必要强调一下分寸感的问题,纪录片编导在创作过程中可以投入激情,但不能失控,否则便容易导致煽情、矫情或滥情。刘景在《三思纪录片》一文中曾作过反思:“《毛毛告状》的编导在有些场合显然太过煽情,在片中她不断以温情的话语去触动被采访者的痛处,直到对方痛哭失声,这样的干预是令人遗憾的。”目前,国内已有学者将这种现象郑重地提到道德层面加以审视,呼吁编导站在人道的立场上对待拍摄对象,“不要有意无意地把拍摄对象当作一种表现资源进行剥削”。 

总之,中国纪录片从“无我之境”到“有我之境”的演变,对创作实践及理论研究都提出了不少值得探索的新课题,让我们来认真应答这份跨世纪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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