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产业国际竞争力发展分析(一)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5-02-24
一、中国电影产业发展概述
1. 电影产业的基本概念和本章研究重点
中国电影的市场化是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被提上日程的。自1993年开始,在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大背景下,电影业也开始进行市场化探索。但是与其他行业比较,电影改革的步伐相对滞后。其主要原因在于对电影属性的认识存在偏差。作为文化商品,电影具有“两栖性”特点。一方面,它承担着意识形态的功能,在当今各国的电影政策中我们可以看出,各国都把电影看成重要的思想文化宣传阵地,开拓电影文化的市场实质上都带有超经济的政治意义。另一方面它又承担着娱乐消遣的功能。在电影从生产到走向市场的过程中,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商品,因此也受到与一般意义上商品的不同待遇。在这两种属性中,很多人依然过于偏重附加在电影上面的意识形态属性,而忽略其工业即产业方面的属性。正是这种认识的偏差,电影长期以来没能被正常地当成一项经济活动,也因此很少被纳入产业的视角中来进行研究。
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在发展文化事业的同时,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把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写进我们党的政治报告,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在我国发展文化工作的整个历史进程中,有着里程碑的意义。按照党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电影明确定义为“可经营的文化产业”,这就要求我们,要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电影观念,转变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的电影发展观。
可以说,我们对电影作为产业的认识还在不断进行当中。有鉴于此,我们在这里所分析的中国电影产业,更多的是一个概念层次中的电影产业。也就是说,在中国电影还在进行产业化的一个过程中,我们要分析的中国电影产业,更多的是针对当下状况而言的,而它还是非常不完善的。电影产业以电影的制片、发行、放映三个行业为主,同时包括电影的后产品开发(如音像制品、相关图书及玩具等等)以及与电影相关的演艺经纪、广告、电影频道等相关产业。在具体分析的时候,我们就电影产业主要定位在电影的制片、发行、放映这三个具体的行业当中。
本章的研究重点是梳理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历程,观照中国电影产业现状,并通过同美国、法国、韩国、日本、印度等五个国家电影产业的比较,对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提出相应的可供参考的建议。
2. 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历程
(1)中国电影诞生到新中国成立前[1]
中国电影是由放映外国影片开始并伴随着外国人在中国的拍片而尝试拍片的。作为尝试者,任庆泰、张石川、黎民伟、鲍庆甲等人分别开办了“丰泰”、“新民”、“华美”、“商务”,这些都与外国人尤其是1913年来中国的美国人依什尔、布拉斯基有关。中国电影在经历尝试阶段以后,特别是《孤儿救祖记》一片的成功,许多人看到电影是项大有作为的艺术和企业,于是抱着不同的目的涉足电影界,使电影一时兴盛起来,更确切地说是膨胀起来。比如上海影戏公司、明星影片公司、大中华百合影片公司、民新影片公司、长城影片公司、神州影片公司、天一影片公司以及“大中国”、“友联”、“开心”、“新人”等。当时的中国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办电影的人也基本上是“小本经营”。随着电影的市场效应,在1926年以后,经营者逐渐把拍电影的着眼点投放到盈利的目标。这样,就把起先对电影的创作探索变成了商业竞争。于是,就出现了观众都爱看得“古装片”,大家都竞相投拍。后来,随着商业竞争的加剧,抢题材、抢时间、赶速度、不顾艺术质量,粗制滥造,成为当时电影创作的风气。其后又出现了“武侠片”、“神怪片”等类型片,这些都是在电影的商业竞争中形成的。
大革命失败后社会的动荡、电影商业的竞争,产生了另一个结果,那就是“国光”、“神州”及一批小公司先后停办,少数公司有所发展,于是出现“明星”、“天一”的对峙;几个出路不大、有点规模的公司如“上海影戏”、“大中华百合”、“民新”等则同华北电影公司联合起来,成立了联华公司,从而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联华的成立采取的是股份制的形式,就一定程度上带有现代企业的特点。同时它还有影院业参加,比明星公司的股份制又进了一步。由于激烈的商业竞争和“一·二八”事变上海战争炮火的直接破坏,电影业面临困境,许多小公司倒闭了,大公司如“天一”、“明星”,也遇到了困难,在寻找新的出路。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中国电影界开始了新的分化,共有四个地区:沦陷区、租借区、大后方、根据地。四个地区电影的发展情况各不一样,电影更多的跟时政联系在一起。战后的电影分为国统区电影和解放区电影。四大家族在接收敌伪电影财产基础上,建立起对敌后电影的垄断。这个时候,电影产业所有制上一个最大的变化,使国民党电影制片、发行、放映企事业机构的发展。它们是“官办”企业,带有国家资本主义的性质;加上居于统治地位,利用其拥有的立法、司法、行政权力,企图建立起对电影的垄断。这跟战前国民党政权没有像样的制片厂不大一样;即使是与战时情况比较,也有很大不同。
随着解放战争的全国性胜利,国民党掌握的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电影企事业,绝大多数被转化为共产党所领导的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事业。此时的民营公司同战前相比,也有很大的不同。“明星”、“联华”、“天一”这在当年三足鼎立的较大公司都已不复存在。当时国民党当局接收了“满映”、“华北”、“华影”等敌伪电影机构及财产,扩充和重建了“中电”、“中制”、“农教”、“中教”等机构,电影资产一下子膨胀起来。仅“中电”自己的统计,就“约值时价不下100亿元”。解放战争胜利前夕,解放区的电影接收“满映”成立“东影”,成立延安电影厂、华北电影队以及随着北平及上海的解放建立“北影”、“上影”等。战后,香港拥有“大中华”、“永华”、“长城”等大一点的公司和“大光明”、“南群”、“南国”等十余家小规模公司,使香港电影在这一时期出现了新的景象。
(2)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70年代末
新中国成立后,模仿苏联电影的管理体制,建立起了一个从管理到生产、经营的完整配套的新中国电影事业体制。
1953年,在苏联专家帮助下,我国制订了第一个五年计划中的电影管理计划。其中,对制片厂实行行政指令性管理,建立了摄制工作制度和制片主任制度及制片生产的各项规定。在发行方面,把中国影片经理公司改组为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将各大区公司建制为各省、市发行机构,并建立完善了发行放映经营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在电影局设立了电影放映管理处,各省、市、自治区文化管理部门亦成立相应的各级机构,有一级政府就有一级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加强放映工作的统一管理。这一整套设施的建立,都是以行政化机制为依据和功能目标的,而市场效应和市场运转则作为辅助的手段,因此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垂直管理的政企合一的电影发行体制。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逐步完善起来的电影产业结构体制,以它特有的规律运转,除了1958年和1976年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发生过几次动荡外,30年来,其基本架构和内部经济关系未有任何本质上的变化。同其他行业一样,电影业走的是计划经济体制,统一由国家预算拨款和专项拨款维持其建设、生产和流通。制片方面,制片厂根据上级对数量及题材的严格计划接受影片拍摄任务。发行方面,作为全国发行放映总代理的中影公司负责收购影片,之后通过等级分明的各个发行放映公司以业务和行政相结合的手段从省、市、县往放映单位发放拷贝。
(3)20世纪80年代
改革开放后,电影业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出现了几次改革浪潮。1979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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