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护理常规公示制的实践与探讨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2

  根据2001年上海市卫生局医政工作计划关于“向社会公示Ⅰ、Ⅱ、Ⅲ级护理常规”的要求,我院在收费标准公示、药价公示和患者自主选医生等公示制的基础上,于2001年9月推出了“分级护理常规公示制”的新举措,即护理质量评价由原来的行业内评价转变为由患者、社会共同参与评价护理质量,进一步规范护理行为。经实践,患者和家属、护士以及护理管理人员对“分级护理常规公示制”的做法反映良好,现将具体的方法介绍如下。

  1 实施方法

  1·1 “公示”前准备

  1·1·1 护理部对全院517张床位,1月~8月住院患者分级护理现状进行摸底调查,了解每月日住院患者例数和各级别护理比例及基础护理合格率。

  1·1·2 组织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在思想上形成共识,转变观念,迎接挑战,并对“分级护理常规公示制”出台后可能带来的困难和压力给予充分的估计,寻求对策,制定措施。

  1·1·3 建立分级护理评估和评价标准,制定分级护理计划和评估表。护士根据护理级别,制定相应的分级护理实施计划,护士长负责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并加以评估,督导分级护理的落实和质量保证。

  1·2 公示分级护理常规 公示内容为沪卫医政(1999)182号发布的《医疗护理常规》中的Ⅰ、Ⅱ、Ⅲ级护理所对应的指征,护理要求以及收费标准[1]。采取的方式是在各病区设专栏公示及利用媒体向社会宣传。

  1·3 向患者做宣传 护士在入院宣教时向患者或家属宣传分级护理常规内容,并告知该患者的护理级别;在公休座谈会上做宣传。

  1·4 护理部对分级护理质量实行三级质控管理,即护士长把好措施落实关;科护士长把好质量关;护理部随机抽查和考核护理质量并听取患者的意见反馈。

  1·5 在公示后6个月,护理部组织听取不同层面的反馈,自行设计了患者或家属的问卷调查表,以开放性方式对住院日为5 d~10 d的514例住院患者进行调查。另外分别设计问卷对护士和护理管理人员进行调查,见表1,表2,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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