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促进作用(2)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0-13
(三)外商直接投资力促我国农产品突破非关税壁垒
其一,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来提升农产品品质。外资企业可以依赖其自身的农产品技术优势,以农业科技进步来调整产品出口品类,促进农产品产业升级。外资企业通常在农产品技术研发领域的投入高于国内企业,在新能源、新种植技艺、新化肥配方、新种子品种等方面获得创新型突破,从而提升产品科技含量,推动传统农业产业向高附加值的农业产业方向转型。同时,外资企业通过提升农产品的加工深度的方式来拉长农产品的供应链,从而提升企业的单位产品利润率水平,以规避部分国家对初级产品的非关税壁垒。其二,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利于我国农产品非关税壁垒预警机制的建立。通过大力引入农产品产业领域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有助于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非关税壁垒预警机制的建立。外资企业对于其所在国的进出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制度较为熟悉,能够及时获取其目标市场的外贸政策措施的最新动态和消费者市场需求的即时变动趋势。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可将其所获取的农产品出口目标市场相关信息迅速向其国内供应链成员企业扩散,以确保其上游供应商能有效配合其农产品出口战略的实施。这使得我国国内农产品出口导向型企业及时获取国外农产品进口市场动向,信捷职称论文写作发表网,并作出及时的出口策略调整,降低国外新设立的非关税壁垒对国内农产品出口型企业的影响。
(四)外商直接投资助力我国农产品开拓新市场
其一,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通过市场多元化战略来增加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实力。我国传统农产品的出口贸易主要面向西方发达国家市场。农产品市场多元化战略对我国农产品外贸导向型企业的要求,是在继续巩固我国农产品外贸的传统市场的同时,大力挖掘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外贸市场,力争对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外贸市场的出口比重有实质性增加,以避免我国农产品外贸受少数国家市场购买方的控制,保持我国农产品外贸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外资企业的市场多元化战略可以使得我国农产品在全球市场上的占有率更为均匀,从而有效规避了我国与部分西方发达国家农产品外贸市场的冲突。我国的农产品外贸市场导向型企业可以通过均衡贸易对象国的方式来降低国际间贸易战的损失。其二,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可以推动农产品出口企业的产业集聚,增强农产品企业出口能力(苏李等,2010)。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实力相对较弱,导致企业出口农产品的附加值相对较低,亦缺乏应对国外进口市场日益升级的农产品进口质量检验和检疫措施。为克服单个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不足的问题,有必要通过产业集聚的方式来凝聚农产品企业的生产与销售实力,有效提升我国农产品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外商投资企业凭借自身强大的农产品技术研发能力和对农产品终端需求市场渠道的控制力,可作为核心企业来组织国内农产品企业形成农产品产业集聚效应,大力提升农业产业集群在资金、人才与技术等各领域的市场竞争能力,以产业集群的形式合力抢占国际农产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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