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参考标准值
i.z.i标准值确定的原则
确定指标的标准值是建立生态城市指标体系的核心内容。本文根据宋永昌提出的制定生态城市评价标准的基本思路,参考以下几项原则指定标准值:①凡已有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的指标,尽量采用规定的标准值;②可以参考国外具有生态特色的城市的现状值作为标准值;③参考国内生态建设良好的城市的现状值,作趋势外推,确定标准值;④依据现有的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理论,力求定量化作为标准值;⑤对那些目前统计数据不完整,但在指标体系中又十分重要的指标,在缺乏有关指标统计数据时,暂用类似指标替代;⑥评价中一些重要但又难以量化的指标,可以通过主观评判或专家打分的方法加以定量化[3J
1.2.2标准值的确定
在进行城市生态评价时,需要对各项评价指标确定其标准值。评价标准的确定,也可以说是要建立起一套衡量城市发展水平或生态城市建设进程的定量参照系,是人们能够通过与参照系的比较来找出自身的差距,明确其发展的目标。有些指标,例如:大气环境水环境等已经有了经过研究确定的国际、国家标准,对于这些指标可以直接使用规定的标准进行评价,但有些指标没有一定的标准,根据某一城市的实际情况而提出的指标体系,对于此类指标标准的确定就比较困难。因此,各地应从实际情况出发,按照生态城市的内涵和要求,科学合理地建立起相应的评价标准体系。
2指标的计算和评价
2.1各级指标数值的计算
z.i.i三级指标数值的计算「,z-,4}
三级指标数值(QJ是生态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其计算公式如下:
当指标数值越大越好时,Q;=c;/s; 当指标数值越小越好时,Q} s;/c;
其中二
s;—某三级指标的标准值; c一根据评价城市选取的某三级指标的现状值。
2.1.2二级指标数值的计算
二级指标数值(V;)时根据其所属三级指标数值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而得,其计算公式如下:V} } E Q;) }m
其中: Q;—某三级指标指数值; 一改二级指标所属三级指标的项数。
2.1.3一级指标值的计算
一级指标指数(助是根据其所属各二级指标值乘以各自的去中后进行加和,计算公式如下:U艺V;W;
其中:
从—二极指标的数值;W*一.某二级指标的权重; 一一级指标所属二级指标的项数。
2.1.4生态综合指数的计算
生态综合指数(ECI)是将各一级指标数值乘以各自的权重,再进行一次加和,计算公式如下:
ECI=U;= E V;W其中:
V;—一级指标数值;
W}—一级指标的权重;
n—一级指标的项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