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劳资与社保管理及措施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4-12-14

  论文关键词:企业 劳资分配 社会保险 措施

  论文摘要:企业关于职工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管理,作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已经受到各大企业的重视和关注。但从整体来看,我国企业的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险制度还存在一些弊端。在分析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企业对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险管理应采取的几点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企业关于职工的劳动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对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1企业劳动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险存在的问题

  1.1员工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护

  虽然在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有的私营企业己与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但多数是流于形式,企业主仍然认为自己老板,是合同的强势一方,可以随意解雇员工,员工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充分的保护。有些民营企业领导只关心企业的盈利情况,一味地要求员工对企业多做贡献,对企业忠诚,而自己却不信守对员工做出的承诺,不关心员工的生活状况与职业发展情况。有的企业主为了谋取更大的利益,随意延长工时,而不按照有关劳动法给予加班费。近年来,克扣或拖欠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企业甚至完全不按照之前的承诺来付工人报酬。这些企业主的法律意识淡薄,引起企业的劳资纠纷频繁发生。现在虽然有《宪法》对劳动者的权利做出纲领性的规定,《劳动法》对社会保险设专章,但由于当时的认识局限,只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缺乏系统性和实际性。因此,对于民营企业更谈不上给自己的员工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和应有的社会福利。

  1.2企业内部未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具体表现在:工资制度设计不合理,不是根据目前企业的经营状况来发放工资。没有明确的工资发放标准,存在管理层和生产层工资收入标准不~致的矛盾;企业总会试图拖欠职工的工资,造成个人对企业的不信任,减少工作的积极性;企业未能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统计职工除了工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使得其透明性不高,更不能体现公平、公开、公正。

  1.3对社会保险认识一知半解。缺乏基本保险知识

  受封建社会和传统大一统思想影响,很多职工未能从旧的观念中解脱出来,没有主人翁意识。特别是社会最下层的员工,为生活所迫,思想上存在隶属于企业管理的误区,缺乏必要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观念。又因为我国保险事业发展得较晚,对保险业的投入不够,人们对保险概念缺乏认识,使得保险覆盖面狭窄,受保险的人群较为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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