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政府在区域技术创新中应加强引导和支持
区域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不可避免会受到所在区域条件的限制,会出现某种创新资源的相对缺乏、创新基础设施不完备、创新环境有待于完善的情况。所以,作为区域技术创新在发展的目标上有别于国家技术创新,其不可能把赶超当今所有科技前端发展作为自身建设和发展的目标。过去,一些地方政府沿用计划管理体制下的工作思路和方式,自觉不自觉地在经济发展中“唱主角”,为加快本地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习惯于用行政手段争取项目、兴办企业、抢占市场,缺乏对本地区技术创新的规划设计和科学论证,往往忽视本地传统优势产业和科技资源的现实状况,致使一些匆忙上马的项目很快就因缺乏创新能力、技术含量不高、竞争力不强而难以为继。事实上,技术创新既包括开辟新的技术创新领域,也包括对传统企业的高新技术化,即用现代新兴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现有企业的技术水平和传统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其竞争力。我国西部一些地区是经多年建设的工业基地,有一批基础较好的大中型工业企业,能够通过注入资金和技术使之重现生机和活力。但往往因为地方政府缺乏创新思路,大量可利用的创新资源被闲鼹和浪费。在区域技术创新中,地方政府的引导和支持十分必要。
2.制度创新是区域创新的保证
所谓制度创新是指制度主体通过创造新的制度安排获得追加利益的活动。
2.1进一步完善市场制度
区域创新的要素包括人才、资金、技术成果、信息等等,但是,拥有创新要素,并不一定就能实现区域创新,而只是具备了创新的资源。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创新资源都是通过市场机制实现合理配置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从其实质上看,区域创新是诸多创新要素不断被激活、被重组、被整合的过程。一个开放有序、高效运转的市场体系,既能为创新提供需求的刺激,又能为创新活动提供要素支持。企业能否成为创新的主体,还要看市场制度是否健全,市场能否在资源配置和经济活动的调节中起基础性的作用。完善市场制度,应该做到:第一,建立规范市场的行为准则,必须消除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各种限制和壁垒,如行政垄断、地区市场分割等,地方政府间应加强合作,消除区域间制度壁垒,打破区域间创新主体间的联系阻隔,加强彼此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区域间创新资源的整合,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公正、公开、公平的竞争环境,使市场发挥激励创新的强大作用。第二,区域市场制度除了遵循市场运行的一般规则,还应该结合本地风俗习惯、自然条件等特点,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市场制度。比如,宗教信仰盛行的地区,可以利用宗教节日开展市场活动,促进资本、人才、技术等市场要素的流通;第三,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为了达到利润最大化,总是希望市场也最大化,能够将技术及其产品销售到世界各地,以便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和最大利润。
2.2加强创新主体的产权建设。抓好企业内部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首先是要做到产权清晰,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权利、义务、责任明确。通过深化产权制度的改革,使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创新塑造良好的微观基础。确立企业家和科技人员的人力资本产权,并建立相应的人力资本产权实现机制,主要是建立企业家和科技人员的年薪制和持股制,让管理要素和技术要素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放宽技术成果所占股份比例限制,如地处湖南长沙的中南大学出台了两个70%的产权安排(技术成果出资人股所获股份的70%分配给有关科技人员,将非政策计划项目结余经费出资人股所获股份的70%分配给有关科技人员),科技创新的活力得到极大激发,木但重大科技成果如获得2004年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的“/碳/碳复合新材料”等不断产生,而且形成了院士、教授创办高科技企业的热潮。.
2.3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要明确知识产权产出要求、权益归属,及时申请专利和以技术秘密形式予以保护。大力引导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使知识产权的拥有者或生产者自觉地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和法规,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和制裁各种侵权行为,及时有效地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对于知识产权的专利,政府部门可适当降低专利申请费用和专利年费的标准,降低被保护者的成本。要加速专利审批速度,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缩短侵权诉讼的周期。改进有关规定,提高职务发明人受益比例。